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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建筑业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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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镇海区建筑业管理站(以下简称本单位)负责或参与建筑行业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外来务工人员及人工工资支付管理和纠纷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本单位负责全区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等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和风险管理;负责工程建筑业、勘察设计业企业等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管理。

2. 负责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单设建工科,其他内部事务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177.33万元,收入包括:仅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38万元。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17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33万元,占1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177.3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88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9.3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75.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90万元,项目支出119.05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77.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88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9.3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7.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232.5万元减少55.17万元,主要是由于合署办公、鉴于财务统筹,本年度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03万元,占10.30%;卫生健康支出(类)33.11万元,占2.81%;城乡社区支出(类)883.81万元,占75.06%;住房保障支出(类)139.38万元,占1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5.4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该单位的退休人员经费并入本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该单位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纳入本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该单位的在职人员年金缴纳数纳入本单位。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9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该单位的在职人员医疗缴纳数纳入本单位。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8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该单位的在职人员医疗缴纳数纳入本单位。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9.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95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城建档案电子化项目根据业务量安排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764.7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1.42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开支。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8.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23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以及人均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账务与本单位并账。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70万元、津贴补贴1.07万元、奖金62万元、绩效工资42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4万元、住房公积金138.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46万元。

公用经费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74万元、工会经费17.05万元、福利费19.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90万元。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9.05万元,项目1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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