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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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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宁波镇海(2023)23 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8625465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沈金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镇海区九龙湖镇田杨陈村章家5号

330211006003JC00487F00010001

100/200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