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日期:2023-03-17浏览次数:

2022年以来,镇海区纪委区监委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相关区直部门精选10个项目,持续在全区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以来,区纪委及相关职能单位坚持运用“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着力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为落实“开门治理”要求,现公布专项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相关治理工作分别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具体是: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治理成果:

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成效显著。全区新建公共领域充电站24座;新建充电桩386根,完成年度目标308.8%。全区6个镇(街道)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34个小区完成充电桩站建设。

2.数字化便民服务顺利推进。全区公共领域充电桩、站数据顺利接入省市监管平台和浙里办“一键找桩”数字化应用,方便群众实时查找附近空闲充电桩。监管平台已接入充电站66座,充电桩1119根。

3.配电网接入服务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服务,全区共接入居民个人充电桩1878户。

4.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更加科学。进一步梳理停车场和充电桩现状数据,科学制定后期建设实施计划,充分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项目名称: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治理成果:

1.成立专班,全面自查。各校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专班,区、校两级同步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学费(保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所有教育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2.组织抽查,加强监督。区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结合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重点检查的学校。共抽查各级各类学校65家,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18家,发现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发现个别民办幼儿园存在收费公示内容不全或公示位置不规范的问题,通过检查人员现场指导,已整改到位;通过当面座谈,电话访谈等方式,未发现在平板电脑和商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3.常抓不懈,防患未然。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针对重点类型学校和关键时间点,区教育局在秋季开学前组织了一场由全区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的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和日常财务管理的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规范收费意识和学校管理能力。针对学校(幼儿园)开学后开始相关费用的收取,区教育局组织各校(幼儿园)对本校(园)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方式、发票开具、公示情况等进行自查,并开展抽查,进一步深化了长效监管机制。

三、项目名称: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治理成果:

1.浓厚反诈宣防氛围,构建全民反诈。开展覆盖全域的反诈宣防,将反诈工作与平安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力推动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安装使用,大幅提升了全区群众反诈防骗意识。2022年全区发案数、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15.6%和23.93%。

2.统筹推进预警劝阻,守护群众钱包。全年开展见面劝阻潜在被害对象7.1万人次,成功劝阻可能或正在被骗案件196起,减少损失1234.18万元。将守护好群众“钱袋子”作为核心要务,加大追赃挽损力度,2022年共计追赃挽损760.46万元。

3.强化专案攻坚能力,提升震慑力度。区公安分局以“四专两合力”为牵引,集聚专业警力,汇集核心资源和专业手段,全面提升打击效能。全年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302人,同比上升29%,相关专案查处工作受到上级肯定。
         四、项目名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治理成果:

1.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核查机制。对镇海区2020年至2022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退回服务资金合计2659.87元。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核查机制,通过与殡葬数据、E治通数据、两项补贴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服务精准性。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机制。对镇海区82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和运营状况进行排查和梳理。取消4家因拆迁而不再运行的机构,排查出个别机构设施设备破旧、暂停运营、站点挪用等问题,督促即时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机构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各机构设有独立账户或者单列开支;规范机构运营补助具体范围和项目,确保机构服务精确性,运营补助针对性。

3.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机制。全面排查镇海区2019年至2022年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情况,追缴资金3500元。制定下发指导意见,做到补贴发放流程清晰、申请便利、审核快捷、退出准确,同时加强公安、殡葬信息共享和动态核查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准确。

五、项目名称: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及行风方面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治理成果:

1.坚持开门治理,促进政策落地。围绕社保政策供给“最先一公里”和政策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与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重点信访问题督查等专项检查同步开展治理。通过建立热线电话处置“接、转、办、跟”机制,共接听群众来电9个,答复反馈率100%。联合镇(街道)利用各类企业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政策宣传公告,多个公众号同步宣传相关政策解读。采用镇(街道)入户宣传,群体居住点现场宣传,进驻企业宣讲宣传等方式,精确找准落实群体,有效提升政策落实成效。

2.抓住关键切口,提升社保服务。以“共富型大社保体系”为目标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免申即享”,强化执行社保费缓缴,全力兑现助企纾困政策。创新业务联办模式,整合窗口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推动退休业务申请无感智办、待遇领取资格无感认证,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3.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多维治理。通过组建专班、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等,有序推进自查自纠、互查轮查、满意度评价,共组织督导检查6次。人力社保部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开展督查,定期交流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多维度治理协同机制。

4.突出提质提效,深化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共整改问题8个,制发整改通知书2份。创新服务考核模式,运用微笑服务智慧管理应用系统与服务评价机制有机结合,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社会保险治理水平。通过建章立制推动经办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制定实施涵盖人社业务全流程的标准144项,进一步深化社保经办管理长效机制。

六、 项目名称: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治理成果:

1.统筹部署强推进。成立由区资规分局、区征收中心、各镇(街道)拆迁办组成的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专班,落实各阶段的工作安排。组织各镇(街道)全面排查各自辖区内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长期未安置问题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安置方式、计划安排、整改进展等内容,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2.政策制度再完善。提高房屋征收项目的计划性,加强安置房保障用地的供应,安置用房和安置资金没落实的项目原则上不启动征收。

3.数字赋能强监管。上线运行省自然资源厅推出的“阳光征迁”系统,实现征、迁、安置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将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村回迁安置问题数据录入“阳光征迁”系统,全程跟踪农村回迁安置问题解决,“重征迁、轻安置”问题得到逐步改善,不涉及5年以上未安置问题。

七、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治理成果:

1.全面部署安排。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镇海区出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保障措施和相关工作要求。

2.落实政策制度。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镇海区出台《宁波市镇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进一步细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并划定镇海区房屋地段等级范围。

3.推进数字化改革。利用“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实现对征收未安置家庭、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并规范回迁安置管理。

八、 项目名称: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治理成果:

1.扎实开展治理。全区66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开展自查,查出问题67个,均已完成整改;对23个相关村开展审计,审计金额4.53亿元;组织督导检查6次,开展村干部理论和专业培训共2次,更新完善制度3项。

2.规范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村社经常性自查、业务部门定期抽查、多部门联合检查、专项任务重点督查的“3+1”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全方位开展村级财务“线上+线下”、“墙上+码上”阳光公开。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更新农村代理会计考核办法,推动农村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制定出台《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

3.突出数智赋能。推进村级“小微权力平台”与“浙农经管”系统融合贯通应用,实现在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困难救助、劳务用工等重点领域、重大财务事项、重要决策环节上双系统双重监管。组织全区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165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去现金化”进程,累计实现线上审批26633笔,线上支付占比达80%,集体经济综合评价指数(简称CAE指数)全市排名第二。

九、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质同标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治理成果:

1.落实体检制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体检任务数、细化指标说明、完善信息表单改造,精细化确定任务分工、明确流程,促使同质同标体检工作有效落地。

2.强化督促指导。成立镇海区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杜绝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项目及质量出现不符合健康体检标准、违规收取体检费用、体检工作人员资质不符合体检岗位要求等情况,建立并落实工作进度日通报机制,对各单位每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晾晒排名,对进度落后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全区体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指标。

3.有序推进体检工作。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计划推进现场体检工作。2022年完成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81897人,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十、项目名称: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治理成果:

1.严格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进度安排,并建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基层所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专班。

2.强化制度落实。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提醒警示函》《镇海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负面清单》和《镇海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合规指引》,从源头引导直播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3.压实主体责任。约谈直播主体86家次,推动23家平台建立消费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组织编印了《电商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结合个体和小微企业、平台经济纾困工作,送法上门,对电商经营主体进行普法宣传和合规经营指导。

4.发挥数智监管。迭代开发“浙江公平在线”直播多棱镜模型,贯通应用广告监管、消保在线等数字平台,处置直播线索103条,解决消费投诉10件。

5.严厉执法打击。立案查处37件,罚没款4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件。

6.推动服务发展。探索出台加强直播电商主体信用监管举措,引导3家专业市场及1家产业园推出网络直播行业助企纾困举措。

7.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1批,刊发宣传报道28篇次,其中省级以上3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