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1092245/2023-201366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成文日期: 2023-02-28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镇海区气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28 11:17 来源:镇海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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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海区气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2022年法治镇海建设重点工作》文件精神,结合镇海气象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及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镇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局党组年内多次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 “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气象普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年内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2次。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全年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促进知行合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举措,推动宪法法律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重点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课程,推动气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气象科普。

(三)完善执法机制,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根据省、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气象共计31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定划转协定书,并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履职,加强执法协作配合,互相指导、督促, 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气象行政执法领域联合执法,落实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职责。切实履行部门社会管理职责,查实江苏一防雷检测机构在防雷检测领域弄虚作假案件,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罚,开出宁波首张防雷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罚单”。

(四)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气象监管责任落实,落实2022年平安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完成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任务和工作总结。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风险全面摸排,完成全区111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检查全覆盖,确保13家存在问题单位隐患整改及时清零达成闭环,年内对6家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20余项,对存在问题的4家检测机构分别进行约谈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防雷检测市场的有序向好发展。

(五)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党领导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积极参与“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等服务大局专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开展气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

(六)落实数字改革 加快推进政府数字法治建设

积极推进系统数据共享化,按要求定期做好镇海区气象灾害(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工程数据统一归集入仓共享,完成气象数据产品统一互联网出口工作以及数据共享归集工作。以政府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全面应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省气象审批监管系统,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数字化监管,推进“一企一档一码一窗”管理,全面推广防雷安全风险码,推动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防雷检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信息报告机制,强化检测资质管理和信用监管,深化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

(七)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推进气象政务服务建设,统一事项标准化清单,实现了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和“好差评”均达到100%,办理时限压缩96%以上。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告知承诺制实行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2022年随机抽查任务,强化掌上执法应用,监管事项入住率100%,掌上执法检查率100%,掌上执法覆盖率达100%,开展双随机检查18次、专项检查97次,跨部门率37.5%。

二、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机制,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完善法治机构设置,对法治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深化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精准防控体系。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

(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继续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为综合执法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及时共享已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依据、技术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重大疑难、专项性、普遍性问题等信息。建立联合协同监管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协同随机抽查,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融入地方数字执法平台,实现审批、监管、案件移交数字化协同,推进执法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

(三)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活动。




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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