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会召开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日期:2023-02-21浏览次数:

经区委同意,日前,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澥浦镇(沿山村、庙戴村、汇源社区、广源社区)、九龙湖镇(河头村、九龙湖村、思源社区、龙源社区、河源社区)、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供销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供销社”)、区国资委、团区委、区妇联、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等1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三方签收了《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单》,并开展了区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工作。      

在向澥浦镇(沿山村、庙戴村、汇源社区、广源社区)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产业发展仍有短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对滞后。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部分重点工作不够到位。综治维稳仍有薄弱点,除险保安工作还需加强。资产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项目招标程序不够规范,合同管理不够严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队伍建设尚有不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延伸巡察的村(社)乡村振兴仍有短板,现代社区建设有待加强。小微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居民自治工作不够到位。资产管理不够严谨,清查核销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控体制稍显薄弱。招标程序不够到位,项目管理略显粗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党建不够扎实,党员管理教育不够到位。

在九龙湖镇(河头村、九龙湖村、思源社区、龙源社区、河源社区)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基层治理尚有薄弱环节。聚焦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一区三镇”需持续深化。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还不够充分,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调度存在风险。资产经营管理有待规范,盘活利用仍有空间。招投标管理还不够严格,小型平台建设水平待提高。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询比价机制有待健全。国企内控制度建设还不充分,管理较为粗放。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廉政风险排查不够严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还不够严谨,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仍需加强。党建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规范化建设水平待提升。延伸巡察的村(社)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城乡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事项未见相关程序。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监管环节存在风险。财务管理不够严谨,个别费用列支不合规定。项目管理不规范,询比价机制不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

在向区委编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不够精准,破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尚需努力。机构编制管理不够精细,编外用工管理亟待深化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网络意识形态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合同管理执行欠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偏宽松,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监督履职不够充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台账材料不够完整。党建品牌培育还不够充分,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待提高。

在向区教育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不够。整治隐形变异培训机构措施有待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发展不够平衡。筹划教学(竞赛)不够科学精准,报废资产处理存在陪标风险。财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服务外包采购循章不严。指导学校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学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支部开展工作不够规范。

在向区供销社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学习习近平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助推合作经济发展有偏差,对外投资监管不够到位。工程招标存在廉政风险,对基层社项目监管缺失。租赁合同管理不严,部分征收补偿收益受损。资产管理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公车加油报销不够规范,服务外包合同执行不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对基层社财务监管不力。“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够,农合联党建工作有待强化。

在向区国资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学习习近平国企改革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指导国企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提升,推动国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不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国资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两个责任”压得不够严实,推动“清廉国企”建设不够有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支部工作基础有待夯实。

在向团区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引领青年立足建功立业不够有力,共青团改革创新还需进一步破题。聚焦基层团组织建设不够有力,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青少年思想引领办法不多。财务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下属单位资金管理有待加强。服务采购不够规范,询比价形式化明显。项目实施跟踪不够有力,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选任纪实不够完整。党建品牌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规范化水平待提高。

在向区妇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学习习近平群团工作改革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执行妇联执委履职制度不够到位,指导基层阵地建设不够规范。“微项目”终期评审把关不严,监管不够有力。“两个责任”压得不够严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

在向公积金中心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上轮巡察以来,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以致用不够到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便民服务还有欠缺。公积金管理不够规范,违规提取事件时有发生。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基础稍显薄弱。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效益管理意识不够强。项目实施不够规范,合同签订流于形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重视,整改尚有不足。党建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队伍管理有待加强。

会上,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