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03078/2023-201373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2-20 体裁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

2023-02-20 11:28 来源: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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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各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石化应急管理所:

现将全区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性检查情况

按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1-12月)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13家,其中执法一中队154家,基础科71家,危化科24家,招宝山街道30家,蛟川街道71家,庄市街道108家,骆驼街道38家,澥浦镇61家,九龙湖镇28家,贵驷街道20家,石化应急管理所108家。

二、事前行政处罚情况(1-12月)

单位

指标

立案数

完成率

5万以上案件(决定书发出为准)

处罚次数

处罚金额(万元)

案均值

(万元)

九龙湖镇

18

18

100%

1

13

35.9

2.76

澥浦镇

18

18

100%

0

17

37.8

2.22

蛟川街道

23

23.5

102%

1

19.5

45.4

2.33

骆驼街道

23

27

117%

1

27

65.3

2.58

庄市街道

18

18

100%

0

13

25.4

1.95

贵驷街道

10

5

50%

0

5

10.9

2.65

招宝山街道

10

6.5

65%

0.5

6.5

12.85

2.64

执法一中队

70

54

77%

13

58

190.7

3.29

基础科

15

16

107%

1

17

39

2.29

危化科

15

11

73%

3.5

11

42.1

3.83

合计

220

197

90%

22

187

505.35

2.7

石化(单独统计)

/

28

/

2

22

68.5

3.11

其中执法一中队完成1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1起危险作业罪共2起行刑衔接。蛟川街道、执法一中队、危化科各完成1起违反《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处罚案件。

三、专项执法开展情况

专项执法

时间

立案(起)

立案率

处罚次数

处罚金额(万元)

案均值(万元)

完成比例全市排名

筑安

1.15-

4.15

38

23.71%

36

107.6

2.99(未完成3万元指标)

7

护航一号

6.1—8.31

50

23.81%

45

152.75

3.39

7

护航二号

9.15—12.31

94

39.5%

89

213.5

2.4(未完成3万元指标)

/

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多条违法行为有选择处罚的现象出现,各执法人员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做到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落实好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熟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流程。

(二)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证据过于简单,仅一份询问笔录,且有些案件无当事人的笔录,无相互印证材料。

(三)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录入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1.部系统上报的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填报内容不完整、有缺失;2.数据统计过程中,对立案、决定书等文书时间节点的填报有偏差,会导致汇总数据错误;3.部分镇街道填报数据不及时,影响上报进度。

(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不到位。根据市局要求,录入到市局执法系统中的执法检查一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局只有执法一中队、基础科共计2次执法检查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与市局要求相差甚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1.按照市局统一要求,行政处罚案件在录入省2.0统一办案系统中时,一律上传执法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等相关文书,杜绝发生存在多条违法行为有选择处罚的现象出现。执法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甬应急[2022]150号),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实姜迪行政复议,诉讼比例。2.按照市局统一要求落实好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工作,市局将定期抽查进行通报。

(二)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归档要求,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移交给本单位的档案机构进行归档,确保案卷的原始性和完整性,维护案卷的权威性,确保每起检查和处罚的可追溯性。2022年度需要归档的案卷包括:1.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2.2022年监督检查案卷3.“筑安”、“护航一号”、“护航二号”专项执法检查案卷。

(三)重视各数据统计平台的使用。鉴于省统一执法系统2.0已正式推广使用,其中行刑衔接子系统也正式启用,2023年考核期内行刑衔接数据全部由系统抓取,不再手工填表报送。执法检查数仍采集于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市局执法系统),处罚金额和处罚次数采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各位联络员要严格按照数据统计口径和数据采集时间落实好执法数据的录入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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