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关于2022年第四批次一线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公示的公告

浏览量:

根据《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镇海区一线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等规定,经本人申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民政局等单位复核和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准,现将2022年第四批次一线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凡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格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并注明联系电话,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2月14日—2月23日。

4、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

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示阶段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记入住房保障失信档案,并予以追回。

通信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镇骆东路388号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邮编:315200

联系电话:86283092、86278861

2022年第四批次宁波市镇海区一线环卫工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公示.xlsx

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