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888/2023-21239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林业、水利/林业,农业、林业、水利/水利,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开征求《镇海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公告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形成《镇海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政策,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
草案全文 |
关于公开征求《镇海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形成《镇海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政策,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草案全文请见附件: |
起草说明 |
为推动我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高我区河湖管护水平,规范和加强全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合法、合理、有效使用, 我局牵头起草形成《镇海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政策,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按项目实施主体,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二)统筹使用、保证需要原则。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实行区级统筹使用,结合全区水利建设规划、任务和各级各类资金统筹安排,确保镇(街道)日常性水利工作开展的需要,建立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三)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原则。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利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四)厉行节约、讲究效益原则。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必须规范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科学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和维护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