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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首日,镇海开出首份生鲜灯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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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上午7时,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大西门路沿街店铺进行逐一检查,通过测量生鲜灯的色温和显色指数(Ra),来判定生鲜灯是否符合要求。

在招宝山街道一家副食店铺,执法人员测得其生鲜灯显色指数(Ra)仅为40,远远小于最低标准80,属于不合规的生鲜灯。

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这也是镇海区开出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了解,2023年以来,我区生鲜灯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效。在西门菜场、南街菜场等市场内均已完成生鲜灯100%更换。然而,在一些沿街商铺,仍有商家抱着侥幸心理使用违规“美颜灯”。按照新规,相关违法商家如若拒不整改,将依法处以5000—30000元不等的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生鲜灯整治行动,还原生鲜肉品原本面貌,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