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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镇海区申请家庭审核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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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镇海区申请家庭住房等情况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 1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6283092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时间8:30-11:30,13:30-17:00。

来访(来信)接待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镇骆东路388号119室

附件: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

          2.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

          3.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公示名单

          4.特定范围在职人才(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xlsx

附件2.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xlsx

附件3.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公示名单.xlsx

附件4.特定范围在职人才(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