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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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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76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建发〔2023〕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邑阳光小区市场平均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5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元;东邑阳光小区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10元。
二、古塘阳光小区市场平均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5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元;古塘阳光小区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40元。
三、城镇住房救助家庭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9元,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孩家庭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585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36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