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镇海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12-27 11:57 来源: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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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促进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甬党发〔2021〕1号)、《关于高质量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区委〔2023〕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立足区域农业工作实际,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走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镇海模式,努力争当城乡融合先行者、乡村振兴排头兵。

(二)主要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固本工程、强基工程、革新工程、壮链工程、护航工程”五大工程为抓手,重点实施15项举措,着力构建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品牌声誉优、经济效益好的具有镇海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实现区域农业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固本工程”,坚守农业底线,提高稳产保供能力

1.夯实粮食安全基本盘。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逐级分解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储备任务,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2.47万亩基础上,5年内扩建430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4.7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840万斤以上。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动态调整种粮补贴政策,完善粮食播种、轮作、收购等激励机制。实施粮食绿色高产优质化工程,鼓励“粮经轮作”、“稻渔共养”等“粮食+”模式。

2.提升重要农产品自给率。扩大油料种植规模。保持蔬菜播种面积3.6万亩以上,优化生产布局,建设现代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发展高效精品蔬菜,提升本地“菜篮子”产品自给率。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现有畜禽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和美丽牧场。

3.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培育区域特色产业为抓手,做强水果番茄、草莓、葡萄等优势果业,因地制宜发展西甜瓜等特色精品瓜果。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进花卉产业集约化、精品化、设施化、无土化发展。引导茶叶、竹笋、中药材等林特产业向精品化发展。

(二)实施“强基工程”,提升农业设施,夯实产业振兴根基

4.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层层套合,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科学提升耕地质量,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优化农田建设和管理,健全建管并重、整体提升、长期保护机制。推进喷滴灌、智能化和水肥一体化,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和高效节水面积。

5.发展农业现代设施。以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科技创新为关键,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用现代技术和先进设施装备武装农业,优化设施农业布局,促进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加快发展农业工厂等设施农业新业态,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6.提升农业安全生产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建立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推进预警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慧化发展。加强涉海涉渔涉农领域安全整治,深化“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农机使用、农药施用、安全生产等管理,落实农家乐生产安全工作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农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实施“革新工程”,推动农业创新,增强农业发展动力

7.推动农业技术创新。扶持专家工作站、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开展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成果转化。紧跟农业4.0步伐,加快智慧农业发展,鼓励未来农场、数字农业工厂等建设。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引进繁育。

8.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加快补齐粮食、蔬果、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农机应用短板,分作物、分环节推进“机器换人”,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促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开展“共享农机”服务,建成一批高标准农事服务中心、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高质量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

9.实施农业双碳行动。加大农业废弃物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进土壤改良、绿肥种植、有机肥配方肥施用等技术创新及推广,加大耕地地力保护,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工业热能、二氧化碳,推广低碳农业模式,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壮链工程”,延长农业链条,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10.做大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生产加工设备升级改造,推动经营主体加快走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做强做精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中央厨房、出口加工等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不断提高产业链韧性和附加值。

11.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做强现代农业流通服务,完善智能仓储、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提升及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商贸流通。助力农产品销售,支持引导经营主体扩展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开设销售专窗、参加境内外展示展销推介等。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提供农资配送、种苗繁育、农技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稻谷烘干、农机维修、质量检测等服务。

12.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利用乡村资源优势,结合区域特色,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实施“农业+”工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培育壮大农事体验、科普研学等新业态。引导乡土特色产业发展,办好特色农事节庆活动,带动发掘属地文化产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全产业链转型升级。

(五)实施“护航工程”,健全农业机制,绘就共富和美画卷

13.健全人才振兴机制。建立健全乡村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服务、评价等机制。强化紧缺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现代农业产业研究、投资与经营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为推动区域农业产学研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引导乡贤、大学生、退役军人到镇海农村创新创业,大力培育农创客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优待和补助。

14.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加快打造南岚湾现代农业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宁波都市农业公园等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发展“地瓜经济”。强化“镇蜜”等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统筹推进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支持农创客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星创天地等创业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大优强、绿新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优势品牌。优化金融惠农服务,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质,支持和鼓励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支农、惠农、扶农等信贷工作。鼓励协会、农合联等组织参与为农服务。

15.探索农民共富机制。探索现代农业与小农户联结机制,开展农民共富促进行动,通过龙头企业、农创客联盟、产业农合联带动,引导小农户联户经营、联耕联种,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将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物质装备等导入小农户,引导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多村合作、镇村联营、国资入股等方式,整合联建产业资源,做大做强定向招工、电商直播、农旅融合、品牌带动、产业赋能等各种类型“共富工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切实把乡村产业振兴摆上突出位置,以“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为引领,建立镇海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镇(街道)积极行动、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推进镇海区现代农业持续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以“五大工程”为导向,科学统筹涉农资金,集中重点投入,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探索构建财政资金、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协同参与的现代农业产业多层次资金保障投入体系,加强对各类农业园区、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总结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农业产业发展典型模式、创新创业典型案例。通过表彰一批农创客“领头雁”、领军人才等,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促进镇海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50号)、《关于促进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保供能力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21〕12号)政策同时废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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