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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法学岗位递补进入体检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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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拟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的规定,因报考法学岗位(2)准考证号为20230104810的考生放弃体检,经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上述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详见下表)。
序号 | 准考证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单位(岗位) | 排名 | 备注 |
1 | 20230104810 | 法学岗位 | 岗位(2) | 2 | 放弃体检 |
2 | 20230105026 | 法学岗位 | 岗位(2) | 3 | 递补进入体检 |
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定在11月15日,请入围递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和体检费用按时参加体检,体检当天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配合体检现场组织工作。具体事项请仔细查阅《体检须知》(见附件)。
联系电话:0574-89287143。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