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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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3日至5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办党组和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区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严肃对待,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推卸责任,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和推进。研究制订《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责任,限定整改完成时限,确保不折不扣、全面扎实地完成整改工作。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条线整改情况,及时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晰,全面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采取定期汇报反馈、台账管理等措施,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巡察反馈问题36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5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8项,清退款项2.36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贯标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建立事项目录审核机制和部门民生事项下放审核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明确民生事项下放范围和审定职责,确保民生事项做到应放必放,依法下放。二是对基础较好的招宝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下放民生事项共计300项,延伸率达到89.3%。形成了以区级中心兼顾骆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九龙湖镇便民服务中心、澥浦镇便民服务中心,招宝山便民服务中心兼顾庄市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蛟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民生事项办理网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2)针对“政务服务规范化存在缺失”问题。 一是区政务办与区委改革办联合印发《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区6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已实现标识标志统一,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也于10月底完成全部标识标志统一更换工作。二是根据《方案》精神,依托省政务服务2.0平台,澥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原有基础上,新推出2个综合性窗口,兼顾社保、创业、就业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了“一窗式”统一收件、综合办理服务模式。三是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形成定期通报机制,将“好差评”工作纳入部门及镇(街道)绩效考核。制作窗口“好差评”操作手册,加强多渠道的评价引导,提升企业、群众对“好差评”制度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3)针对“政务服务便利化还有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根据《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级制”管理办法》,完成考级二级测评工作,共有25名工作人员获得二级资格。二是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职业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试,开办业务能力培训班,75名前台受理工作人员作为宁波市首批参加行政办事员考试的人员参加资格考试。三是提高自助终端使用率。制作镇海区政务e站服务地图宣传册,多次宣传报道“宁波办事”自助终端。召开镇海区年度“宁波办事”自助终端培训会议,加强自助终端网点管理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办件量评估,适时调整办件少、排名靠后的终端布置。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15日完成。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务服务2.0建设“e窗通”体系还存在瓶颈”问题。 加快理清“e窗通”体系数据需求,推进数据对接工作。一是已完成数据梳理工作,形成数据接口及数据出仓明细表,针对部分未使用数据接口,已在对应平台进行释放。二是对少部分因数据未清洗导致实时数据不准确,但仍是需要体现的数据,暂予以人工定时维护处理;三是针对部分仍需人工维护的数据,提高更新频率,确保数据实时性。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2)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未实现数据对接,部分住建、资规、环保条线项目审批需在不同系统间切换”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由省发改委开发,自上而下布置应用,市和区级只有使用权,无修改权限,部分住建、资规、环保都是按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在自建系统和统建系统中切换审批。目前我办已通过区发改局向上反映该问题,希望省里统筹解决;同时也在不断地督促审批部门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全部业务都实现与3.0系统对接。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未严格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进必进’统一监管要求,如水利、交通项目仍由部门自行监管”问题。 石化区管委会项目监管事项已于2022年8月划转至我办;增加专业人员,充实监管力量,拟新招录一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9月份已发布,预计明年6月可至我单位工作,同时划转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交通局项目监管事项,做到“应进必进”。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 (4)针对“招投标领域监管手段和方法不多,风险隐患排查不够重视,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克服编制数少、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等问题,已有10名同志取得执法证;加强监测手段,涉案必立,截止9月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行政处罚共33.75万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 (5)针对“对实施EPC总承包、招投标评定分离等方法指导规范不够有力,对‘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项目’适用的标准把控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镇(街道)、项目业主单位的培训指导。二是加强对EPC总承包和评定分离法实施项目的监管。三是对“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项目”的标准界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标准进行论证审查,并形成论证审查意见,作为认定依据。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6)针对“部分招标项目过程不完整”问题。 一是约谈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今后严格对照《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暂行办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二是完善工程建设网上交易系统。完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登记表》在线填写功能,落实代理机构填报和交易中心审核的主体责任,确保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审查机制。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实现交易档案数字化管理,加强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岗位责任意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7)针对“创新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册,加大进企入园宣传力度,由项目代办员负责向各企业宣贯推广;持续规范比选功能,做到应进必进,以周报的形式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录入业务数据。截至目前,已累计录入1754件,其中2022年录入1188件,远超前年和去年的数量总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8)针对“‘一键上门帮办’作为市级数改试点项目,常态化服务机制尚未形成,信息不匹配,难以满足群众实际需求”问题。 针对“一键上门帮办”综合场景应用,制定了《关于推进“一键上门帮办”政务巴士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8月以来,进园入企、进村入社开展服务18次,惠及企业5家、职工群众2000余人,做到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9)针对“81890服务平台加盟商帮扶提升措施不足,特别是当前疫情下加盟商面临倒闭和员工流失,影响服务质量时效,尚无有效应对措施”问题。 一是开展一键帮办便民服务系列活动及每月进社下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扩大加盟商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扩大加盟商的社会影响力。二是第一时间把相关的扶持政策、各类补贴告知相关加盟商。三是深入加盟商队伍,开展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给高温天气仍奋战在一线的加盟商们带去了清凉,提高服务质量。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关于“议事决策机制履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镇海区政务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修订完善《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强化财务监督。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2)针对“个别事项未议先决”问题。 修订完善《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新增合同流程图,将合同从前期研究、中期履行到后期归档的每一环节责任落实到人,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个别事项决策依据不足”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级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并按此文件要求修订《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考级制”管理办法》,出台《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级制”实施细则》,取消发放一切与市级文件内容相悖的奖项。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2日完成。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不强,对窗口入驻人员的思想分析还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加强窗口入驻人员的思想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审批服务一支部和审批服务二支部这两个建立在窗口上的基层党建工作阵地,落实好“三会一课”,不断加强窗口入驻人员的思想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抓好窗口负责人这支队伍建设,以中心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等工作为抓手,通过“政务学堂”、“话事论坛”等多种载体将党的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2)针对“中心组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学习居多,交流研讨偏少,存在以工作讨论、业务交流代替理论研讨的现象”问题。 一是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检查督促。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人员窗口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氛围还不够浓厚;论坛、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未严格落实审批、管理和监督机制;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缺乏分类审核管理,工作电脑维护和网络安全保障上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行动规划(2021—2023年)》,发动全中心工作人员一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打造温暖随行、服务一流的典范窗口。二是严格规范箭港湖论坛、话事论坛、崇学论坛、政务学堂、一窗夜学、理论联学等“三坛三学”学习载体,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内审内控,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三是根据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进程要求,我办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予以注销。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考核奖励发放依据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考级制”管理办法》,出台《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级制”实施细则》,取消与“考级制”无关奖项的发放。二是退回2018-2020年度发放的投资项目联办代办考核奖和工作人员考核奖22600元,其中涉及镇街道在编干部18人次,政务办机关在编干部4人次。以上两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19日完成。三是对时任投资项目服务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于2022年11月完成。 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把控差旅费报销制度,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强化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二是2022年9月6日已收回多报销的伙食补贴1000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6日完成。 (2)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报销支出的审核监督和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支出规范化,增强责任心,把好报销环节的第一道关。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和入账,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新增固定资产流程图,明确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的全流程管理。二是8月已将2021年度11月购买的数字签字写字板7台登记入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卡相符,卡物相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7.关于“内控制度执行和合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内部询比价机制不全”问题。 一是成立单位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二是建立《镇海区政务办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促进本单位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针对“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合同管理规定》。二是指定专人管理合同,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流程,针对合同履行环节,抓好内部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次或针对不同合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内审(内控)管理力度,强化合同全过程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8.关于“活动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活动开支较大,外包情况较多”问题。 派专人负责单位年度活动,按照年度预算要求及资金下达情况制定年度活动方案,并尽量做到自行组织,减少外包服务,发挥本办特长,确保中心活动有序开展。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活动存在虚增预算”问题。 修订完善《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新增合同流程图,完善合同管理,对合同内容中途有变更的应按照原合同流程重新办理,严禁合同与支付内容不符的情况再发生。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一准则、两条例”等法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向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每年年初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三是通过集体学习、基地参观、视频观看、谈心交心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反腐败警示教育。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2)针对“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年初制定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研究。全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巡察、审计、监督发现的信息考核、会议活动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区政务办党组及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组会议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特别是会议费、培训费、活动经费使用及财务支出管理,增强厉行节约意识。三是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认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 (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开展情况。二是针对支部述职和评议考核,对现场点评详细记录,建册归档,做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台账,台账要求做好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10.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镇海区区直单位科级(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文件规定执行,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2)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批次干部选任在确定考察对象时,由于当时部分班子领导均在蛟川一线抗疫,虽然通过电话询问的方式征求意见,但未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今后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到位。二是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对镇海区政务服务办选人用人检查情况报告》,进一步提高认识。同时加强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的学习,根据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做好整改。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纪实材料归档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相关政策规定学习,深入贯彻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按“一人一表、一批一档”要求,将档案补齐归档。确保选任工作全程留痕,可倒查、可追溯。二是对人事岗位进行调整。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11.关于“党建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镇海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好审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一事一表”支出党建经费,保障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对支出超过5000元的单笔党建经费支出,填写《党建工作经费审批表》,经支委会、党总支研究讨论,再报党组审批通过后开展活动。对单笔少于5000的党建经费开支填写《党建工作经费支出报销表》。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2)针对“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三坛两学”等载体对党员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升党性修养,不断发挥基层党员及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二是积极宣传,通过对正面人物及党建品牌的宣传,强化“七彩阳光”党建品牌和“娜姐工作室”的引领作用。三是开展培训,组织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的思想觉悟。各支部在党总支带领下,根据各支部特点独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3)针对“党建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及时完善党员花名册,全面做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信息的更新,确保信息要素齐全、数据准确无误,并规范相关内容记录。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政务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整改巩固成果。坚持标准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时时追踪,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构建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既抓当前更管长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集体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构建起堵漏洞、治根本、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动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与转化,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以点带面,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政务工作的引擎,争当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政务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9287184;通信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花南路57号;电子邮箱:zhzwfwbgs@163.com。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