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进万家 进万企 / 政策进万家 / 住房保障
助推我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首批逾4000万元补助资金下达
字号:

近日,从区财政局获悉,我区首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4037.81万元已下达,并按相关程序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迎周村经济合作社(蛟建)、庙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宁波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村社公共配套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的保障建设。

为推进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区财政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印发《镇海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实行一次性预拨,分阶段结算(专户监管),其中对配套完善的新建租赁社区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奖补,对其他新建类项目给予800元/平方米奖补;改建项目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改建成本给予一次性奖补。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指导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多措并举保障我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为完成项目顺利推进,区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扶持政策,当前已争取到2022年度部分中央财政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5131万元。其中,今年首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4037.81万元于本月初直接下达至项目单位。政策支持,资金保障,我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政策效应,确保财政资金在民生项目上投入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区财政局将持续加大住房租赁市场补助力度,会同职能部门加快项目储备进程。根据计划,今年还将有一批涉及三个地块约5000万元的住房租赁奖补资金,直达拨付到建设主体,以财政支持有效助推我区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