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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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近日在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保障,推动健全农业农村法治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要实现高质量和全面发展,乡村振兴要解决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离不开法治引领。完善的农业农村法治体系则是农村发展实践的结晶,凝聚着从上到下的探索及智慧。

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有利于精准把脉乡村治理。区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立足农村地区,服务农民群众,在听取和收集一线社情民意,反映“三农”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方面问题上具有独特优势。该联系点的设立,既可以将立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及时汇聚社情民意,又可通过提高立法过程的农民群众参与率,起到地方立法“直通车”作用,能够充分反映“村情民意”“农事农情”,成为丰富和发展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有利于乡村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难点在乡村。我区近年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导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据区人民法院相关数据,澥浦人民法庭管辖的澥浦镇和九龙湖镇近年来涉拆迁纠纷数量显著增多,但经各方努力,该庭2021年以来参与化解拆迁纠纷750余件,成诉的仅有8件。这背后是基层调处力量的积极参与,也是乡村法治建设的成果体现。

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有利于文明乡风营造。法治文化建设是涵养民风、优化乡风的主要动力,厚植乡村法治文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将有力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形成“遵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在农村治理中发挥“德”“法”并举的两条基础轨道作用。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健全农业农村法治体系,让农民安居乐业,使农村长治久安,必将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