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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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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和行政许可相关的行政辅助。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
4.受理交通运输领域的举报和投诉。
5.研究制定全区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集中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
7.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行业维稳、生态环保监督检查以及重大交通保障等工作。
8.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规划布局、建设,制定实施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计划。
9.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发布,配合做好信用交通建设。
10.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许可事项的前期勘验和后期监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下设四个执法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326.63万元,支出总计3,326.6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171.77万元,增长54.37%。主要原因是:2020年1-9月仅为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和区港航管理所合并决算数,2020年10-12月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决算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26.6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2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1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67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08万元,占64.81%;项目支出1,170.56万元,占35.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26.63万元,支出总计3,326.63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171.77万元,下降54.38%。主要原因是:2020年1-9月仅为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和区港航管理所合并决算数,2020年10-12月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决算数;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6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项目都有所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3.24万元,增长59.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0年1-9月仅为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和区港航管理所合并决算数,2020年10-12月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决算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9万元,占1.07%;科学技术(类)支出45.50万元,占1.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91万元,占9.44%;节能环保(类)支出557.00万元,占16.80%;交通运输(类)支出2,109.77万元,占63.62%;住房保障(类)支出255.29万元,占7.7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6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增加市补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舟山连岛大桥补助)项目;市补2021年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改造项目。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购置更换统一报机关事务局安排。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电子冶超检测系统运维项目一年一招,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低于年初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3%,决算数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人员补贴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41万元,支出决算为7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至其他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至其他单位。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新增市补2021年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改造项目。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79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变动。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6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新增市补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舟山连岛大桥补助)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0.01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至其他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至其他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31万元、津贴补贴190.39万元、奖金265.13万元、绩效工资28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89万元、医疗补助缴费12.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2万元、住房公积金253.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5.31万元、离休费48.29万元、生活补助17.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97万元。
公用经费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4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0.78万元、物业管理费4.52万元、差旅费7.28万元、维修(护)费1.60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1.92万元、劳务费34.32万元、工会经费28.02万元、福利费77.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2%。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48万元,下降87.01%。主要原因是:市补2020年航道养护专项资金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类)支出10.67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补2020年航道养护专项资金结余。其中:
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安排支出(款)航道建设和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市补2020年航道养护专项资金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79.0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8%。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02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0.36万元,增长323.5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其他单位调入13辆执法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1%。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8万元,支出43.53万元,完成预算的55.8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6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6辆,主要执法执勤用车26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为甬运政2号艇,价值306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无
3.部门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1.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项):指用于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2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