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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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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区级层面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区级项目 的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和资质资格管理,协调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

3.负责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职责相关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4. 拟订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5. 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 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历史建筑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7.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制定建设交通工程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8. 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市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区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9.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综合交通产业发展,促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监管,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协调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负责全区公路网、航道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营运船舶的检验,负责全区渔船检验和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

10.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城市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 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和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与论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11.拟订建设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的监督实施,指导建设交通领域涉及的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落实建设交通领域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负责区内沙石市场管理、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12. 负责建设交通领域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建设交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建设交通领域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重点人才集聚区块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措施。

13. 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国防交通、交通运输和人防领域的相关工作。

14.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大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建设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切实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二)机构设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本级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工程科、房管科、建工科、人防科等。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787.65万元,支出总计35,787.6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637.12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787.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78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65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7.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7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73万元,占2.42%;项目支出34,921.91万元,占97.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787.65万元,支出总计35,787.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减少637.12万元,增长/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92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86%,主要原因是后期新增上级补助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9.94万元,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5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380.08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62万元,占0.37%;卫生健康(类)支出28.50万元,占0.08%;节能环保(类)支出49.82万元,占0.14%;城乡社区(类)支出14,846.88万元,占41.65%;交通运输(类)支出4,916.51万元,占13.7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88.30万元,占42.8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20.41万元,支出决算为35,6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有较大提升。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镇海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考评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两新工委经费项目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危化品道路运输监控平台运营服务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2.9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城镇污水补助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审图费项目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历史建筑排查摸底及测绘建档资金项目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企业异地安置费补助等项目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0.07万元,支出决算为60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57.83万元,支出决算为7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补贴按实结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6.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提前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市补2020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等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等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5.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2021年中央财政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等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如无,则写“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并在公开10表下备注相同文字,下面部分可删除)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8%。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62.82万元,下降97.71%。主要原因是:镇海电厂关停配套蛟川变迁建工程等项目在上年度已完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37.18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42.0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根据八项规定等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自有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24.70%,主要原因是来访数量存在一定波动性,导致每年公务接待总量亦根据来访数量有适当变动,但均符合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自有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63.10%。主要用于接待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累计56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接待52批次,56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具体构成有所变动;比2020年度减少16.89万元,下降30.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6.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9个,涉及财政资金22,679.28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其他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用土地出让收益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5.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区级层面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区级项目 的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和资质资格管理,协调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

3.负责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职责相关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4. 拟订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5. 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 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历史建筑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7.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制定建设交通工程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8. 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市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区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9.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综合交通产业发展,促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监管,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协调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负责全区公路网、航道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营运船舶的检验,负责全区渔船检验和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

10.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城市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 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和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与论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11.拟订建设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的监督实施,指导建设交通领域涉及的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落实建设交通领域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负责区内沙石市场管理、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12. 负责建设交通领域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建设交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建设交通领域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重点人才集聚区块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措施。

13. 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国防交通、交通运输和人防领域的相关工作。

14.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大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建设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切实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二)机构设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本级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工程科、房管科、建工科、人防科等。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787.65万元,支出总计35,787.6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637.12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787.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78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65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7.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7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73万元,占2.42%;项目支出34,921.91万元,占97.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787.65万元,支出总计35,787.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减少637.12万元,增长/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92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86%,主要原因是后期新增上级补助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9.94万元,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5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380.08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62万元,占0.37%;卫生健康(类)支出28.50万元,占0.08%;节能环保(类)支出49.82万元,占0.14%;城乡社区(类)支出14,846.88万元,占41.65%;交通运输(类)支出4,916.51万元,占13.7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88.30万元,占42.8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20.41万元,支出决算为35,6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项目数量和金额有较大提升。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镇海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考评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两新工委经费项目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危化品道路运输监控平台运营服务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2.9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城镇污水补助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审图费项目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历史建筑排查摸底及测绘建档资金项目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预算项目具体类款项有所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企业异地安置费补助等项目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0.07万元,支出决算为60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57.83万元,支出决算为7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补贴按实结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6.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提前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市补2020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等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等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5.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补2021年中央财政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等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按实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如无,则写“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并在公开10表下备注相同文字,下面部分可删除)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8%。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62.82万元,下降97.71%。主要原因是:镇海电厂关停配套蛟川变迁建工程等项目在上年度已完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37.18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42.0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根据八项规定等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自有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24.70%,主要原因是来访数量存在一定波动性,导致每年公务接待总量亦根据来访数量有适当变动,但均符合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自有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63.10%。主要用于接待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累计56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接待52批次,56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具体构成有所变动;比2020年度减少16.89万元,下降30.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6.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9个,涉及财政资金22,679.28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其他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用土地出让收益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5.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1:2021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本级)公开表.xls

附件2:2021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