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罢工”售后又无法解决,咋办? 区消保委及时出手化解纠纷
面对宁波今夏超长续航版高温天,空调是每家每户的救命神器。可家住镇海的陈先生最近却因空调遭了罪——他们家的空调“罢工”了,并且商家前后修了几次都没修好。无奈之下,7月底,陈先生来到镇海区消保委投诉。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了解,陈先生于去年5月20日在镇海一大卖场购买了四台某品牌的空调,保修期为六年。今年7月12日起,陈先生发现家里客厅一台空调出现了不制冷的故障。售后服务商分别于7月13日、7月17日两次上门维修,先后更换了氟利昂和压缩机,然而空调故障仍未排除。
7月20日,陈先生再次预约售后维修商,维修人员并未上门,却把结单信息发给了他。为此,陈先生多次往返找卖场协商解决,却始终没有结果。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不断安抚陈先生的情绪,同时立刻和卖场取得联系,经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卖场同意为陈先生申请退货退款。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
7月21日,陈先生再次致电区消保委,称商家要求他退还购买空调时赠送的电风扇,或者将电风扇折价抵扣退款,如此一来,他也要求商家赔偿维修时被砸坏的百叶窗以及自己的误工费。于是,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卖场,最终卖场商家承诺退还这台空调的全部费用。陈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消保委解决纠纷的高效服务表示感谢。
《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因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依法承担退货或者退款责任时,不得要求消费者退还赠品,不得将赠品、免费服务折价抵扣退款。”
最近高温热浪还在持续,各大卖场空调的销量也是节节攀升。在此,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请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商家资质,保留好发票、购物凭据、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售后遇到问题,注意拍照或视频记录相关证据,保留好维修记录。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和商家沟通,还可以拨打12345或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