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领衔人 | 张云霞 |
建议内容 |
自2021年8月30日全区统一召开镇海区停车场信息接入会议以来,历时近五个月目前仍存在停车场未审核批复的现象。且停车场的状况和经营方向各有不同,实行一刀切的方法不够合理。 对于酒店服务行业,停车场的设置主要是服务于在酒店消费的人群。设立收费方式也是为了更好的归避乱停、违停以及随便停的现象。我认为收费通过相关部门备案并由物价部门报批是合理现象,但强制接入甬城泊车范围不够合理。当时实施停车信息接入时有一项规定:不接入甬城泊车系统不予以备案。不备案一律不可收费,并要求停车场产权人签署不收费的承诺书。在无法备案及未能第一时间接入甬城泊车系统的这段时间,酒店内停车混乱,实际在店消费的客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周边为了省掉停车费的人群全部往酒店里免费停车,这给酒店安保、秩序以及交通疏导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在疫情冲击下酒店行业困难重重,经营压力巨大,接入甬城泊车系统要将酒店本来已经投入的设备设施进行重装,不但浪费现有资源,且甬城泊车接入的前期技术费、设备及物料费、后期维保费,以及停车场收入的0.6%作为平台服务费都是给酒店增加了本该不需要去支出的一大笔费用。并且接入后不但没有优化操作,更使操作不利,引起客户投诉。酒店行业以服务为主,一部分客源应该享受到免费停车的待遇,但平台操作主控是甬城泊车,对于停车场无法独立操作,带来了很多经营上的不便。 为此,建议: 1、请相关部门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审核及审批效率,未审核、未审批无法进行收费,不但影响停车场的正常收入,更会使停车场的秩序造成影响。 2、可根据行业属性制定合理的甬城泊车接入方案,为保障运行方便、操作便捷,对于酒店行业应该建立操作性更强的个性化方案,以便达到更好地为民、为客服务。 3、减少资源浪费,甬城泊车可对接更多停车场道闸系统供应商解决技术上的对接,为停车场产权主节省费用的投入,特别是要为酒店行业不以收费为目的服务行业解决困难,应该正确解读政府接入甬城泊车的政策和精神,制定停车场“一场一策”的方案。 4、实行执法联动的管理,不仅是公用路面,也应对停车场规范管理,对于停车场内违停、乱停现象车场主很多时候的劝导根本不起作用,实行执法联动辅助停车场做好执法管理,会更有效的制止违停、乱停的现象,更能为文明城市的进一步提升起到较大的作用。 |
主办单位 |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答复意见 |
张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停车场接入“甬城泊车”平台的相关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一)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工作。一方面,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同时认真梳理窗口审批流程,精简内部流转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采用承诺制诚信审批,非关键材料允许容缺审批,先批后补,尽可能地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 (二)加强与市、区两级停车平台沟通。对接入资料符合条件的办件,两级机构限时办理,限时流转。 (三)优化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微信群等联络机制,使办理人有问题在群里提出,现场解答,最快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对疑难问题进行单独沟通,不同停车场需求进行个性化解决。 二、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加强与“甬城泊车”平台对接,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针对不同业主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进行及时指导和服务,解决推进过程中各类技术服务问题,提高整体推进时效。 三、依托停车专班强化部门联动 依托镇海区停车专班平台及综合指挥中心机构,实现部门互动、联合执法,加强不同路段分级管理,对特殊地段,特别是乱停乱放严重的地段,僵尸车违规停放等情况,借助停车专班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同时进行联合执法,力求治堵与治乱同步实施,以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今后也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工作,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