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美食千千万,市场监管提醒:这些食物千万别吃
梅雨季节气温高、雨水丰茂,是各类蘑菇生长的旺盛期,也是各种螺类的高产期。
进入6月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健康镇海——食品安全放心行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月19日,相关人员在沿江路边上的花坛看到,有一些白蘑菇从草丛中钻出来,其中一两株还有被人为采摘过的痕迹,相关人员当即拍下照片咨询相关专家。
“有毒,不可食用。”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看到照片后表示,一直以来,人们有个误区,以为“红伞伞,白杆杆”那种漂亮鲜艳的才是毒蘑菇。其实不然,比如“白毒伞”这种毒性极强的蘑菇,看起来就和我们平时吃的蘑菇差不多。
而毒蘑菇的危害,轻则引起肠胃不适,重则致命,有的蘑菇毒素在医学上没有任何解药。因此,为了避免蘑菇中毒,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自行采蘑菇吃,一定要去正规市场购买。
“民间分辨毒蘑菇的方法没有科学依据,即使是专家,在分辨的时候可能也需要用到专业的仪器才能将外形相似的品种分辨开来。”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市民一定要记住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
夏季,还有一种食品在夜宵中深受市民喜爱,那就是螺类,但有一种螺却千万不能吃——割香螺。
割香螺学名叫织纹螺,也可以称为海丝螺、海狮螺、小黄螺。其所含毒素的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及其衍生物,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考虑到市民的身体健康,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坚决抵制食用织纹螺。”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突击检查,禁止农贸市场出售织纹螺;禁止餐饮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查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不购买和不食用织纹螺,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立即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