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甬江首次禁渔 渔政执法部门提前开展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28 10:20 来源:今日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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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2022年开始,八大流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2月28日上午,我区渔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甬江沿江码头,提前进行禁渔宣传。

在甬江边的码头上,禁渔宣传横幅已经挂在了渔政船船舷两侧,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船沿甬江进行了巡查,并将禁渔宣传手册发放到了沿江渔民的手上。“我们管辖的范围是从招宝山大桥到宁波大学的甬江流域,这段流域的捕捞量比较小,前期的排查中未发现地笼等违规网具,偶有捕鱼的简易泡沫小筏。禁渔期间,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科科长李明政说道。甬江禁渔实行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江面巡查频率。“除了常规的宣传外,将不定期开展江面巡查,同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切实做好甬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科科长李明政说。此次禁渔是出于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考虑。浙江八大流域主要经济鱼类和优势种的繁殖季节基本都集中在3至6月,在此期间禁渔,能保护即将产卵的亲本及幼体、促进资源补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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