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审计局关于汶川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审计结果公告(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发布日期:2022-06-27 10:2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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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审计局关于汶川抗震救灾捐赠

 

资金和物资审计结果公告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镇海区审计局从2008年5月28日开始,对镇海区的汶川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跟踪审计。为了使社会各界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拨付、管理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提高审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和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现将截至2008年5月29日17时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灾害后,我区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表达自己的爱心,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持。截至2008年5月29日17时,经镇海区审计局确认,我区共筹集抗震救灾捐赠资金1964.53万元,筹集捐赠物资折价总计54.21万元(不包括区民政局提供的未进行折价的85顶备灾帐篷)。

一、资金筹集和拨付情况。

救灾资金筹集总额1964.53万元,其中:区财政安排40万元,已根据宁波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于5月28日汇至宁波市财政库款;区民政局筹集629.52万元,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于5月15日汇到指定接收捐赠账户-四川省慈善总会(开户行工行成都指挥街分理处,账号4402233009024905168)105万元;区红十字会筹集228.75万元,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于5月19日汇到宁波市红十字会100万元;区慈善总会筹集1040.89万元,已汇宁波市慈善总会50万元;区委组织部筹集特殊党费61.85万元,尚未上划;中国银行镇海支行员工筹集3.52万元,已于5月15日汇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捐款专户,并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区民政局。

二、物资筹集和拨出情况。

救灾物资筹集总额54.21万元,其中:区民政局筹集52.20万元,主要内容有衣服、棉被、手摇发电提灯等(见附表),不包括民政局提供的未进行折价的85顶帐篷,上述物资(含帐篷)通过市民政局已统一发往四川省广元市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筹集2.01万元,尚未进行运送,物资全部存放在区慈善总会仓库中。

以上金额未包括我区单位和个人直接向上级民政、慈善等机构所捐的款物。

三、款物结存情况。

目前,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结存1706.01万元,其中:区民政局524.52万元,区红十字会128.75万元,区慈善总会990.89万元,区委组织部61.85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存放;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结存2.01万元。结存的资金和物资将按照上缴主管部门的统一分配方案进行相应的拨付和运送。

四、捐赠工作管理情况。

区民政部门等捐赠接收机构都按规定安排了专人从事款物接收工作,指定专户存放资金,并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于捐赠物资能够做到及时登记,区民政局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及时将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也未从捐赠款中列支物资的运输和搬运等费用;除区委组织部特殊党费尚未收到上级党组织的正式收据无法开具外,其他接收机构都能做到出具正规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捐赠资金管理到位。

五、捐赠单位和个人如果对捐赠事项有异议,可以向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捐赠接收机构进行查询或举报。

 

 

                            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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