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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6- 27 浏览量: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章正文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中小学校定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放暑假。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普高高三年级定于2022年8月24日开学;小学、初中、中职(技工)及普高高一、高二年级定于2022年9月1日开学(8月31日注册报到)。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1月15日学期结束,1月16日放假,共21周。

一、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复习备考工作,组织考试学科的期末考试和非考试学科的考查工作,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加强组考、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期末考试结果等级呈现方式,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在期末复习阶段,学校特别要加强日常教学巡查,各班要切实加强作业总量把控,不得因复习而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要切实按照市中小学校历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认真做好学期之间的衔接工作。

二、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1.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坚持以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减少学生暑假书面作业,创新布置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暑假作业。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校讯通、钉钉等形式,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好学生的暑假生活,教育学生遵守国家“双减”政策,在暑假期间不参加培训机构(个人)组织或变相组织的学科类培训活动。重视劳动教育,开展“劳动美”实践教育活动,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充分利用乡村复兴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场所,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

2.义务段学校要根据《镇海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基本托管服务和素质拓展服务,解决家长“急难愁盼”暑期看护难题。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以培优辅差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托管活动要与学伴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及社会团体、家庭自发组织的旅游、研学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家长和社会作用,解决不同学生需求,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三、协同推进家校共育工作

在做好师生安全健康工作的前提下,平稳有序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切实可行的“关爱心理·传送温暖”家访、电联等活动,了解学生暑期生活情况和家庭情况,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与家长共同探讨子女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共同做好学生的健康成长工作。要对心理高危、学习有困难、家庭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特殊学生群体进行重点访问,并有针对性地、科学地做好心理教育、义务辅导等工作。各学校与特殊学生结对的班主任、校领导等要定时与结对学生联系,了解学生动态情况,疏导学生情绪,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四、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常态化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扎实过硬的工作成效展示教育系统的责任担当。学校值班人员要根据“文明校园、文明城市创建达标要求和负面清单”,每天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校领导要定期到校检查,严把细节不懈怠。假期继续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系列工作,切勿放松警惕。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人进行保洁、整理或安排师生返校进行集体劳动,确保校园在假期整洁有序。

五、加强暑期师生安全管理

1.切实做好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放假前,各校要利用休学式、班会、家长会等,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深入推进师生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除险保安”核心要求,因地因时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体验。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

2.切实做好防范溺水工作。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对校园周边、学生上放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易发生溺水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并告知学生及家长,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假期里定时定期利用各种通讯工具对学生家长进行短信提醒,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3.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执行区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通知。暑假期间,依旧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扫“场所码”通行制度。各校要教育广大师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如有出浙江省的,学生提前向班主任报备,教职员工提前向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报备,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出宁波大市提前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备。出发前及时告知行程目的地、出行工具及同行人员;出行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工作,外出要戴好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镇后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及学校,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对于疗休养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批次和时序,精准做好预案,向教师强调出行纪律与安全。

4.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要注意做好对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不吃过期或来历不明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不暴饮暴食,有节制地吃冷饮等消暑食物。

5.切实做好夏季消防检查。放假前,各校要对本校的消防设施做进一步检查,食堂内烟道要注意清洗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杜绝发生火灾。同时,还要提醒全体师生在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过一个安全且有意义的假期。

六、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校要在期末工作会议上,重申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主动在学校公众号公布师德师风监督电话,要求全体教师(含退休教师)不违反“镇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7条”相关规定。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存在利益关系人员的礼金礼品,不接受由上述人员支付或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不酒驾、醉驾,不组织参与黄赌毒活动,不违规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信谣不传谣,弘扬社会正能量。不参加传销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过一个风清气正、健康祥和的假期。

七、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加强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

暑假期间,各校应按计划做好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加快推进已审批的各类项目建设进度,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要签订好项目施工安全协议,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确保工程如期竣工、接受验收和投入使用。

要在假期开始前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雨水管道、底下管线等进行全面排查、疏通,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汛期发生倒房伤人事故;在建、已建工程要做好高空作业防范和安全用电;要做好下水道和房屋天沟疏通、改造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文明校园和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必要时停止项目施工;施工期间,要按照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做好校园施工区域围护隔离,施工人员不得在学校内居住。

各校要认真分析本校年初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整本年度项目预算,完成各类设备采购、维修等工作,确保能够新学年顺利开学。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时需根据轻重缓急,及早谋划,充分论证。

八、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要坚持领导带头值班,落实岗位职责。如遇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需按区教育局要求,组织做好防御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16〕20号)要求,建立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及时报送紧急信息,杜绝发生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

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6276772。各学校2022年暑假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3日前报送至孙杰老师的钉钉邮箱,电话:89287669。

附件:1.2022年暑假各单位值班安排表.docx

2.宁波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历.docx

3.宁波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历.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