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116/2022-202207 | 主题分类: |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体裁分类: | 通知,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科技局科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镇海区科技局科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制定有关科技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一)以科技局名义报送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二)年度科技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镇海区科技局科协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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