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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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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和镇海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十四五”起步开局奠定良好基础。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21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8%,较2020年同期上升3.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0μg/m3,较2020年同期下降1μg/m3。市控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市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为80%,均与去年同期持平。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9%,危险废物处置无害化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获评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综合表现突出集体、镇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系列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全力提升党性修养
(一)加强动员部署。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系列会议精神和目标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号召全体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巩固学习成效。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班子成员上党课6次,开展专题学习8次、专题研讨3次,带头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四本必读书目。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15次、观看红色电影《红船》,开展党史学习知识竞赛等主题党日活动,接受深刻的精神洗礼。依托周二夜学,观看“甬习云课堂”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8次。在“镇海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百年党史天天学 生态文明日日讲》,推送党史信息51期。
(三)聚焦实践转化。以专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拓展“三为”活动。班子成员梳理“三为”专题服务事项6项,主动上门走访企业,在环评审批、污染整治及危废处置等方面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及时回应诉求、提出解决对策。针对石化区异味企业在整治中遇到的难题,邀请专家定期“问诊把脉”,帮助推动问题落实整改。
(四)严守疫情防线。2021年12月初镇海区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自觉扛起防疫重任,组织15 名党员连夜赶往首例确诊病例所在的临江小区开展人员核查。全体党员干部以单位为家连续 20 天开展驻地抗疫,深入一线驰援各村、社区,做好物资分发、 聚众劝离、核酸检测秩序维护等工作,在疫情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彰显生态环保铁军本色。“小山小水先锋队”获评镇海区抗疫先进团队,10名党员干部获评镇海区抗疫先进个人。
二、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新一轮主要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完成15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13家企业VOCs深度治理及29家紧固件企业整治。编制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完成PM2.5和O3来源解析,进一步推动PM2.5和O3 “双控双减”,强化VOCs和NOx协同防控。开展清新园区建设,在40家重点企业中同步开展无异味工厂创建。加强颗粒物监督检查,联合区建交局对国控点及相关施工工地扬尘开展现场督查36次。配合区交警大队等部门淘汰柴油营运车及老旧柴油车共计1138辆和226辆。开展二期黑烟抓拍系统建设,新增6套黑烟抓拍系统。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杜夹岙村和九龙湖村列入全省第一批低(零)碳村(社区)试点创建单位名单。
(二)高标准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制定并推进全区河道水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2.0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工作,按时序推进源头治理、基础设施提升和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等方面共计41项工程建设,其中28项工程已完工。完成甬江游山国控断面环境状况排查分析和市控以上断面水质氨氮、总磷超标原因分析及整治对策研究。
(三)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全域“无废城市”创建目标,严格对照创建任务和时序要求,着力在摸清底数、源头减量和末端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攻坚克难。印发年度工作计划、专班工作方案,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部门履职、属地尽职。完成2021年度省级“无废城市”创建申报。部署浙江省固废管理数字化平台应用,督促近900家产废企业固废处理纳入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两个体系分别签约企业2704家和742家,实现区内全覆盖。全年累计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1570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366吨。建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和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运点各1个。建成各类无废城市细胞50个,其中省级“无废工厂”1家。加强“无废城市”宣传力度,提炼阶段性工作成果和亮点,发布工作简报6期,完成宣传视频和系列宣传海报制作,在浙江省无废城市巡礼发布宣传稿3篇。疫情期间在市局土固专班的指导下出台了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宁波模式”,获省厅认可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现了局内疫情“零感染”和区内环境“零污染”的目标。
(四)深入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整治。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完成污染耕地“源解析”总任务50%的市定年度目标。完成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和专项调查,完成华美线业、石化区地下水国考点位地下水水质巩固方案编制。督促企业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完成8家企业地下水管控方案编制,完成71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和有毒有害物质报告编制。保障土地安全利用,出具37个经营性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意见,完成19个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地块的调查评审。开展电镀行业提升改造回头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核查要点,推动电镀企业废水分质分流、废气密闭收集等工艺提升,蛟川水处理电镀废水预处理项目投入使用。
三、以削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有序推进各级交办问题整改
(一)高标准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推动12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14项问题整改,其中3项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正在开展申报销号工作。印发《镇海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工作,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区级和局级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推动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我区为督察组未开展现场督察的全市仅有的三个地区之一。
(二)牵头抓好中督信访销号。持续推进第二轮中督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完成全部12件主办件和3件协办件的验收销号。对销号后仍有信访投诉的三合钢管信访件制订攻坚方案,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整改。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宁波期间,镇海成为全市唯一信访件为零的县(市)区。
(三)扎实开展“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印发区级工作方案,确定排查内容,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落实属地全面查、部门重点查等工作模式。全区纳入区级库问题468个(含纳入市级库问题39个),目前已完成334项问题整改,其余问题均按时序推进整改。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共立案处罚33家,处罚金额162余万元,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了存量问题的起底清零、增量问题的及时遏制。
四、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大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一)生态规划谋深谋远。强化规划引领,印发《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定“十四五”末期及2035年远景目标,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5大工作任务,梳理6大领域58项重点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美丽镇海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
(二)源头监管从严从紧。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明确将“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作为环评审批的主要依据,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全年累计受理审查各类环评审批项目106个。持续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登记工作,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125家次、登记78家。全年完成94家企业5928万元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入国库工作。强化信用监管,开具正面环境行为证明75家次,完成58批次 2781人次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等审查、10批次 153家次企业资格审查,1768家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三)科技监管做优做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数字赋能,成立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全面承接数字化改革各条线建设任务,谋深抓实镇海区辐射安全多跨应用场景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一张图”建设。累计完成18家排污单位49个自动监控点位的安装联网工作,全区共建成各类联网监控点位近1000个,数量居全市首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庄市街道环境空气监测站点投入试运行,实现全区各镇(街道)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全覆盖。新建石化区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可监测石化区环境空气中6种常规因子和116种特征因子,实现该区域内监测站点从无到有的突破。
五、以维护环境安全为核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无缝执法态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对异味明显、敏感地区加大VOCs走航频次,不定期开展夜间走航,全年累计开展巡查近200次,走航109次,走航里程2698公里。统筹开展“百日攻坚”、“清废”、“碧海”、“绿剑”、“夜鹰”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检查人员7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300余家次,处罚87家次,罚款970.7万元,查封扣押12件,移送公安13件,行政拘留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
(二)做细信访调处回访。建立重点信访包案制度,梳理15件突出问题重点信访件,分别由局领导包案领办。落实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跟踪回访制度,通过组织信访调处“回头看”和回访调查,纠正2起调处不彻底案件,成功化解息访2起高频信访件,5件不满意件转为满意件。全年处置信访369件,满意率达99.56%。
(三)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开展镇海炼化基地夜间探伤现场检查12次,对辖区内高风险移动源探伤单位开展现场检查11次,有效保障辖区辐射环境安全。全方位排查重点企业风险隐患点,全年累计排查528家次,发现隐患20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参加大型应急演练3起、110应急联动拉练2起,及时处置3起应急响应事件,未发生突发环境事故。与宁波海警局镇海工作站联合签订《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建立了执法协作、办案保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4项协作机制,开创区域联防联控新局面,为共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六、以落实责任为抓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强化环保责任落实。召开全区生态环境工作座谈会,就共同关注的区域环境问题开展沟通会商。定期对各镇(街道)道路扬尘防治情况、PM2.5和臭氧浓度等排名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责任,构建属地和部门齐抓共管新局面。举办重点排污单位培训班,累计举办生态环境议事厅14场、“生态环境大讲堂”6次、生态环境集市4次,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按片区化设立四个执法中队,实行局队合一、中队下沉、队所合一、队中心合一的模式,强化与属地镇街的执法联动,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队伍履职水平。持续开展“三服务”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的呼吁和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累计开展“三服务”企业320余家次。开展2021年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服务企业525家次,解决各类问题30个。联合浙江省环科院党员博士服务团开展以“提高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为主题的帮扶服务,累计服务企业50余家。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局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梳理确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共计13项,做到每月有行动。加强廉政思想教育,累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次、党风廉政工作研讨3次、“以案为鉴”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1次、廉政集体谈话1次。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闭环工作法,与“生态环境一张图”系统有机融合,落实一季一查一报制度。加大作风效能检查力度,实行月检查月通报,促进工作提质增效。高标准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和“四风”问题纠治,组织全局上下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权力规范、高效、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