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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镇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细化任务,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谋深抓实,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委“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二是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体系。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其它班子成员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三是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全区共49名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14名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述法。

2.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及法治镇海考核清单和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二是拓展宣讲渠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举办区管领导干部培训班、“三会一课”、“周二夜学”、“镇红云课堂”、机关党课讲坛、“法律六进”、组建宣讲团等多个载体渠道,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全年全区共开展专题学习培训50场次,主题宣传10余次。

3.全面强化工作统筹部署。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出台《2021年法治镇海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法治镇海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镇海建设主体工程,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召开法治镇海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审议通过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4.有力发挥法治督察实效。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组织下,开展对辖区2家区直部门和2个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督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内容,发现存在问题34个,并逐一严格督促整改到位,有力发挥了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条抓块统,协同发力,纵深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

1.大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是推进执法监管工作闭环。着力打造许可、监管、执法的全方位、全过程闭环链条,全区各相关部门认领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共计9733件,实时认领率100%,已覆盖监管事项3774项,事项覆盖率100%。二是梳理完善区级事项目录。贯彻落实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领域、执法事项、划转事项、法定依据以及相应的执法主体,形成成熟完备的区级整体执法事项清单,完成省市综合行政执法670个事项的划转协调与相关人员编制调研摸底工作。三是加快行政处罚事项划转。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区综合执法局与发改、教育、应急管理、气象等四家单位签订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协定书,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序划转奠定基础。

2.联动式执法体系持续完善。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执法检查具体事项清单,整合优化同一对象的执法检查内容,做到“一次检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探索建立“检查对象库+执法队员库+执法专家库”工作机制,按照“小专项+大清单”的方式对同一对象开展综合性、清单式的执法检查。迭代完善“一点通”数字平台,拓展企业“综合查一次”场景应用。

3.非现场执法模式持续推广。一是推进PDA执法终端应用。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执法人员通过PDA执法终端,直接进行证据采集并当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执行缴纳罚款,现场直接办结案件。二是拓展非现场执法领域。综合执法领域的非接触式执法进一步扩展至跨门占道、绿地停车、餐饮油烟、违章建筑、排水、生活垃圾等领域。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非现场执法。我区危化品运输“非现场执法”在被交通运输部列入交通强国区县级试点基础上,继续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扎实推进平台升级,获评宁波市六争攻坚“先锋榜”--“创新榜”。

(三)科学决策,防控风险,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强化“目录化”管理。全面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规定》,制定《镇海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和《镇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组织各镇(街道)、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二是创新“色域化”管理。对区政府9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可视化的形式将决策事项的法定流程分解为若干任务区段,以不同的颜色标识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实现进度实时跟进、审查实时跟进、风险实时把控。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及镇(街道)制发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2020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163个以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认99 件继续有效,6件需要修改,58 件予以废止。落实“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烦企扰民”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其中涉及区级文件28件,2件拟修改;部门文件4件,全部保留。三是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制定情况。组织梳理2017年以来生效的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的制定情况,经梳理,针对《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我区已完成6件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3.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以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为着力点,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构筑系统、高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均已建立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加大对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统计、清理、检查等工作的监管力度,使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20余件,出具审查意见50余条。

4.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布局。组建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以合约形式单独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做好政府参谋工作。在总体实现区政府、区所属部门、镇(街道)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以89个村社作为网格划分依据,依托现有的村居法律顾问布点,实现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域全覆盖。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实效。各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尽责,广泛参与处理各部门法律事务及普法宣传教育,为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重要法律支撑。全年为所在单位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合法性审查248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查37件,参与起草、修改、审核行政合同或协议960份,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218件,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等事项17件,办理民事案件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50件,办理单位委托或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126件。

(四)筑牢根基,探索新路,着力深化基层治理体系

1.推动镇街合法性审查有效覆盖。在去年我区实现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新发布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120-2021)》,确保镇(街道)“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法审机制有效运作。全年各镇(街道)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开展合法性审查达775件,有力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从“有形化”向“有效化”转变,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得到加强。

2.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管。一是健全监管制度。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及相关流程图。以图表形式明确每项权力事项的名称、政策依据、办理主体、操作流程、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数智应用。推进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特别是线上审批、网上支付等功能运用,加快实现村集体资金无纸化审批、去现金化管理,强化村级资金使用全程监管,在全市率先完成所有村社全流程上线运行工作。三是强化专项治理。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区6个镇(街道)集中治理情况进行部门联合检查。

3.推进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一是明确试点单位。确定九龙湖镇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为省、市两级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重点聚焦合法性审查、“一支队伍管执法”、法治乡村建设、数字化改革等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注重特色创新。二是成立工作专班。试点镇(街道)成立“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九龙湖镇出台“一支队伍管执法”作战图,明确工作进度安排;骆驼街道结合街道高频事项确定行政执法事项“特色清单”,研究确定执法流程和执法主体,理清街道与部门间执法界限。

4.深化法治建设数字化改革。基层治理“一件事”数字化改造进一步深入,“僵尸车”综合治理入选宁波首批省市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智慧矫正”应用扎实推进,智慧矫正执法音视频统一管理应用纳入市智慧矫正重点应用项目。创新谋划行政复议档案智能管理试点建设,区行政复议档案智能化管理项目纳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0”目录。

(五)法治护航,提质增效,全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谋划部署新阶段工作。在上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评估县(市、区)排名中位列第12位,创历年来最好成绩基础上,全面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第一时间制定并发布“政务公开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二是创新主动公开运行保障机制。梳理制定政务新媒体管理“18项典型问题整治清单”,疫情抗击、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专栏创新推行“一专栏、一专班、一方案”运行保障模式,相关经验获“政务公开在浙里”专栏刊发。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保持零复议、零诉讼良好态势。四是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年累计注销关注率低、运行保障难的政务账号40个,保留账号38个,以“镇海发布”为龙头的镇海特色政务新媒体矩阵初步形成。

2.全面提速“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41项目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线上线下办理,重点推进水电气联办3.0推广工作,在澥浦镇试点电路驿站。开展审批招标全链条“一件事”改革,制定《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招标全链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变更“一件事”改革,完成变更类型、流程和资料梳理。

3.创新“e窗通”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键上门帮办”综合场景应用,实现政务事项的一键预约、上门办理、即办即结,开展助老上门帮办40余次、助企服务30余次。开展政务服务2.0提升改造,年内完成中心办事大厅数字化改造工程。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体系,政务服务2.0平台上线运行。

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数据应用,运用联合惩戒措施,倒逼企业信用修复,辖区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均在互联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各类评奖评优均需事先通过平台查询企业失信记录。年内共计办理企业主动申请异常移出322条,依申请修复行政处罚类不良信息4家。

5.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的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行动,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文件共156份,增量文件111份。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增设“公平竞争审查专栏”,各成员单位在专栏公示【】清理和审查文件结果。创建1个省级商业秘密示范点、5个市级商业秘密示范站(点)。全年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1起,结案7起,罚没款22.98万元。

6.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将服务时间延伸至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制定《法律援助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业务管理,通过明确案件跟踪检查、不满意评价分析回访等工作要求,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咨询929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

7.打造全民守法良好环境。一是夯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60项法治宣传活动、5项全区重点法治宣传项目并全面开展,多次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普法工作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抓实典型案例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及报送备案机制,搭建区级以案释法平台,全年发布典型案例215件,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汇编》5000本、宣传折页50000份。三是开展最新法规宣贯。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条例》专题培训课程15场,涉及全区党员干部群众1万余人。

(六)多元化解,定纷止争,积极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1.优化多元解纷机制。一是做优“全链解纷”。在无差别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事项的基础上,依托“省矛调协同应用系统”实现矛盾类型的准确区分和业务窗口的精准匹配。区矛调中心全年累计接待群众11205批次、15846人次,其中咨询类的10014批次、12707人次。二是做强“多元化解”。对进驻矛调中心的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要求,有效提升全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效能。区矛调中心全年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91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7.98%,在全市率先启用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执”一体化联动中心。三是深化“诉调对接”。推行“品牌调解室+法庭”的“诉调融合”机制,法官定期到工作室驻点值班,提前介入调解案件和开展调解业务指导。建立区、镇级矛调中心与法庭“法官+调解员+N”结对模式,合力高效化解纠纷。

2.夯实行政调解力量。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协会的实质化运作,推行调解员“轮岗式”“交流式”“集中式”“定向式”的“四式”培训模式,建立70余人的三级“银辉”调解志愿服务团,成立“谢谢侬”“乡音普法调解”等调解志愿队伍40余支。二是打造调解品牌。培育区级“诚悦”“喜悦”“心悦”系列综合性调解品牌,建立“联动+组团”协同化解机制,在全区打造“一镇(街)双品”优质调解品牌集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品牌调解工作室16家,其中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2家,市级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1家。

3.推动行政争议“双下降”。一是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向被复议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建议书,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将房屋拆迁列为重点监督整改领域,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二是紧抓行政争议“双下降”目标导向。全年全区行政争议发案总量为96件,其中行政复议发案量45件、行政诉讼一审发案量51件,行政诉讼败诉率4.35%,败诉率同比下降38.0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聚焦疫情,依法防控,全力筑牢法治防疫屏障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一是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多部门联动,运用“浙冷链”系统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链条追溯管理,全区共314家经营者激活使用“浙冷链”,累计赋码37719个、扫码61809个,赋码率、扫码率稳定在99.5%以上;累积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及环境、外包装核酸检测6443份,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创新药品医疗器械数字化监管。全区13个疫苗接种点接入“疫苗冷链数据采集系统”应用,实现疫苗使用环节冷链数据在线管控。

2.深入一线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强化“战疫”普法宣传。在年末我区出现新冠疫情后,区万名法治志愿者在交通管制卡点、责任小区、人员聚集等场所,维持秩序、保障供应的同时,灵活运用“现场解答”、“电话问询”“入户走访”“大、小喇叭”和张贴通告等形式向村社居民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刑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二是加强舆论正向引导。动员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有效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我区快速、平稳扭转疫情防控形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过去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为明显成效,这是市委市政府、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但是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目标,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综合执法改革整体推进相对迟缓,缺少强力的统筹协调,执法机构整合后出现基层执法力量短缺和执法人员跨领域的法律知识、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四是行政争议发案量与去年持平,矛盾纠纷调解成效有待提升;五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亟待创新丰富等。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新目标、新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法治镇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谋划、部署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政府职能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深化创新监管机制。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深化依法决策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有效覆盖,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考核评估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

(四)推进执法体系改革。强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指挥机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加快“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落实,系统性重塑、重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加快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县域整体智治格局。

(五)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治队伍人才建设保障机制,加大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形式,拓宽培训渠道。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行政争议发案量实现有效下降。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