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706/2022-201322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2-14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02-14 11:29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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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 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能力建设。

1.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进行专题部署并制定年度计划,根据计划狠抓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将加强法治民政体系建设作为促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抓手,精心组织,落实到位,不断推进法治民政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公示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坚持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党委中心组积极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点内容。依托干部职工大会、“周二夜学”等学习平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同时强化“镇红·云课堂”、学习强国自学形成互补,利用线上线下学习载体,多途径多层次多角度的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带头依法办事、遵守和维护法治。

3.落实普法责任制,建普法大格局。旨在转变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注重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采用在民政服务窗口多媒体展播、放置宣传册等形式,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充分向社会大众宣传民政法律政策。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广场普法咨询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以各节日为契机,在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弘扬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绿色殡葬理念;利用520、七夕节集中颁证等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利用六一节、慈善日、重阳节等宣传未保法、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村社主职干部法治培训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针对区管领导干部举办以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为内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专题培训班。通过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报送“公益慈善也需要擦亮眼睛、依法合规”典型案例。已制定印发“八五”普法规划,为下步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二)壮大法治力量,加大执法力度

1. 做好行政执法证统一换证与新证申领工作,局本级与民政执法大队目前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实为11人,8人已通过统一换证取得国证,3人已通过免考直接取得执法证申请,执法证正在制作中,目前应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单位无公职律师,采用合同制的形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和履职情况登记工作。长期与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经常就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等,今年提供项目合同、人员招聘等方面法律咨询20余次。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开展民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公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坚持佩戴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表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在执法调查过程中,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客观的原则,按规定做好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作为执法证据,按有关规定进行制作和保存。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坚持集体审核制度,由承办机构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法律依据等材料送交承办科室初审,承办科室初审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党委会进行审核。顺利完成两年以上未年检严重违法县级社会组织集中查处5432攻坚项目,我局对区内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发现有6家社会组织未按照要求接受监督检查,其中3家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具备注销条件,在业务科室和执法大队共同配合下,目前已全部完成注销,另外3家不具备注销条件的,已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3. 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21件(包含成立、变更、注销三类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案件4件,形成行政执法案卷21卷,无要求举行听证的处罚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书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合规。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落实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窗口对外咨询电话,加快建立健全首问事项受理、疑难问题解决、投诉整改、服务承诺规范化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规范。推进“好差评”制度,做到对群众的“好差评”件件有回音,倒逼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2.不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化解处置工作到位。全年共办理信访件27件,其中按照业务条线,可分为殡葬6件、社工招聘5件、养老服务5件、婚姻登记2件、社会救助2件、社会事务3件、福利院2件、社会组织1件、福利彩票1件。无信访转执法件,办结率、回访核实率达到100%,暂无自评不满意件。

3.规范开展“双随机”抽查,根据年度计划,抽取民办非企业单位14家、社会团体7家、基金会1家,按照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应用信用规则≥70%的要求顺利完成行政检查工作。完成省权力事项库96个行政检查事项、106个行政处罚事项的认领。掌上执法APP开通人数18人,激活率100%。

4.落实“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无证明措施区级民政事项共涉及65项,证明材料128件,部门申请数据共享情况12项。利用“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进行电子证明线上应用、验证。截至2021年11月30日,根据公安、公积金等部门的申请,共开具婚姻证明、收养证明、火化证明等共计53条。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针对区县(市)权限许可准入事项,围绕是否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是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基本信息,填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情况表》,涉及殡葬、水库移民、福彩共4项。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及时公开。

5.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核、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机制,推进我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按要求积极落实“四不两直”行政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市局6月对我局法治工作督查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局加以重视,研究举措,抓紧落实,在加强法治学习、报送“以案释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普法工作方面再下功夫。

(四)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海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专班,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全区21个部门参与其中,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研判处理打击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开展,并且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专题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专班会议。

二是扩大共识,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会议、浙政钉、微信等多种形式在内部传达全区会议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知识,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强防范和监督意识。通过“镇海区民政”、“镇海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和《今日镇海》发打非通告与小贴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酒店、景点等公共场所的LED屏、宣传栏等显要位置同步发布打非宣传标语。

三是净化空间,绷紧监管之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区社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已排摸上报1条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查处整改违规社会组织4家,劝散2家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强化账户监管,在涉案账户排查中,重点关注非法社会组织的开户情况。加强对对公客户众多、业务丰富的重点银行机构进行风险提示,要求银行机构重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提高账户及资金监测能力。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民政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市局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执法工作要与各业务科室配合更紧密,执法队伍力量还需进一步壮大,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与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加强执法大队与各业务科室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积极开展一线检查,主动发现线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例如对在打非专项行动中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的,第一时间立案,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依法取缔;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质量。确保行政执法证的持证率达100%。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执法必有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加强使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强化执法现场调查取证手段。进一步更新完善执法资源库两库管理,探索应用数字执法体系。

(三)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引,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利用现有的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干部法治思维。结合实际有效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提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提升普法实效,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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