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77149/2022-18663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2-14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02-14 11:57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字号:
分享: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宁波市“名城名都”建设、“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镇海区“建设港口强区,打造品质之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充分发挥科技手段赋能作用,出色完成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对照《年度法治镇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进行任务分解,部署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及时公开报告。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3、认真落实学习。落实领导班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体法治学习。加强全局干部法治教育,积极利用周二夜学、“城事云课堂”等平台,将集中学习变为“线上+线下”,各部门业务骨干化身“主播”,高效普及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今年以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十余次,持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4、及时组织考证。2021年我局应领证人员134人,现持有执法证件116人,新招录人员均将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

(二)构建依法行政体系,健全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现存2件持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镇海区城镇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87号)和《关于印发镇海区垃圾违规倾倒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118号)。2021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在党委会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2021年无重大行政决策。

(三)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任务,并通过区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到按期定时更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通过信息上墙的方式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公示执法身份,及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每位执法人员、每两位执法辅助人员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的要求,对执法过程全程进行记录。在原先纸质办理的基础上,通过音视频等方式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纸质、电子案卷相统一。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贯彻执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由局法制科牵头指导案件审核工作,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对情节复杂的,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以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违建案件等一律上会集体讨论。今年组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3件。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科技赋能,夯实硬件基础,不断推进非接触式执法,在减少基层执法冲突、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非接触式执法已扩展至跨门占道、绿地停车、餐饮油烟、违章建筑、排水、生活垃圾等领域,2021年已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理44起。

3、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组织拍摄一部执法办案教学短片,通过执法教学短片的宣教,增强执法队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编制垃圾分类、轻微违法行为、供节水执法事项等教科书式执法办案指引37件。拟定工地扬尘、餐饮油烟、违法建筑等13项责任清单执法流程,按照“一件事”的标准,汇总编制了“三乱”、“僵尸车”、违建、油烟等治理的“一件事”典型案例,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积极推进PDA执法终端应用。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执法队员通过PDA执法终端,直接进行证据采集并当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执行缴纳罚款,现场直接办结案件。自4月23日启用以来,今年共对室外无照经营、燃气不安全存储、跨门占道经营、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犬只未有效管控等违法行为使用PDA简易处罚1947起。

5、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并作为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信访件,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协调,确保重要信访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建立健全各科室中队信访办理网络,级级配备信访联络员,基本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科室中队具体办理”的信访办理机制,以提高办理效率。2021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1494件。

6、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有害垃圾收集日”、“垃圾去哪儿”等活动,大力推进“十进”活动,加强全媒体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已完成万科1902广场突发燃气泄漏、俞范储配站球罐底阀泄漏和镇海公交加气站天然气泄漏着火等突发情况应急演练11次,有效增强居民安全用气意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及成效 

1、推动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贯彻落实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完善区级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执法领域、执法事项、划转事项、法定依据以及相应的执法主体,形成成熟完备的整体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目前已与发改、教育、应急管理、气象等4家单位签订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协定书,已向自然资源与规划和农业农村2家单位发出意见征求书。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工作体系,目前《镇海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正式发文。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确定骆驼街道和九龙湖镇为试点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一支队伍管执法”方案进行修改,下步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方案进行重新修订并抓紧落实。

3、探索“一件事”场景化集成应用创新。一期项目已完成免密看板开发、二级等保测评等工作,已收录我区沿街店铺数27490家,通过系统开展核查检查30585次,发现问题店铺数1216家;二期项目已列为镇海区2021年重点政务信息化项目,于今年5月完成了公开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4、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探索建立“检查对象库+执法队员库+执法专家库”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部门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资源整合优化,制定执法检查具体事项清单,对同一对象开展综合性、清单式的执法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1、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镇海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协同配合区委区政府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做好执法事项划转、人员编制调整、执法协作机制、执法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谋划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争取年内试点落地并逐步在全区推广。

2、强化综合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根据年度培训安排,继续抓好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有序推进新划转事项的法治培训,为一线执法队员赋能。

3、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系统一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内部勤务(业务)应用、跨部门业务应用、智慧街区应用等二期项目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跨部门业务流转数字化、街区管理智慧化。

4、实施综合执法特点培树工程。对现有综合执法工作的各个模块、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积极引进先进的综合执法方面经验做法,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实现新突破、新提升。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尽管执法队伍整体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但仍然有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主要体现在遇到具体问题、处理矛盾时常靠经验、主观做决定,实际应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

2、学习氛围有待提高。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日常任务繁重,精力分散,执法队员难以集中时间和精力学法用法,法治教育培训形式也较为固定,对外交流学习机会少,不能充分调动法治学习积极性。

3、依法行政有待规范。目前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488项,年底将新增590余项(意见征求中),执法事项涉及范围广,执法力量又严重短缺,部分执法队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新移交的综合执法事项疲于应付,对法律法规执行有打折扣现象。

4、综合执法改革有待加快。省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司法厅、省编办牵头成立并以专班形式进行实体运作,但市级、区级均未成立相应的专班机构,改革工作缺少强力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相对迟缓,基层在改革意图理解、项目实施等方面存有疑惑,在改革环节落实当中出现“小马拉大车”的情况。

5、基层普法工作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大部分普法宣传工作仍停留在拉横幅、贴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较少组织综合性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覆盖面不够。平时大多注重执法管理工作,对于普法宣传不够重视,往往停留在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制度性措施,将专题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法治教育,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等条文的理解运用能力,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形成全局人员坚持学、持续学的良好学习势头。

2、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力度。根据综合执法事项划转需要,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丰富执法培训形式,计划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重大案件“会诊”、优秀案卷评比、法律顾问定期会商等形式,充分调动执法队员学习积极性,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对照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4、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由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涉及全区所有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的调整优化乃至重构,建议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尽快以专班形式推进落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系统性重塑、重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从而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新跃升。

5、进一步丰富普法工作形式。采用线上与线下宣传、集中普法与日常宣传、普法与治理相结合等方法,实现普法方式多样化、普法领域全面化。充分将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相融合,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展现综合执法形象。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出专题报道,持续输出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实现普法工作的有效覆盖。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