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730/2022-128604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成文日期: | 2022-12-16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2年度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为镇海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2〕10号)、《“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指数”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2〕33号)等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镇海区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海区内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已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的村(社区)采用“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指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由服务保障力、工作组织力、群众影响力、全程管理考评4个方面组成,包括8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总分200分。具体内容及分值设置详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指数(附件1)。
未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的村(社区)延续去年考核内容,考核由保障机制、设施管理、活动开展、图书分馆、团队建设5个方面组成,共8个指标,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及分值设置详见2022年度镇海区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分表(附件2)。
三、考核办法
1.通过“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统计村(社区)“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各项服务指标数据,进行评分、排名。
2.未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的村(社区)请认真填写考核评分表,经镇(街道)汇总、审核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科;联系人:胡华锋;联系电话:86270670;我局将根据考核评分表内的自查评价说明、实地检查情况,结合“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四、考核要求
1.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对区下达的考核目标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2.各村(社区)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考核前进行自查,按照各项考核内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3.各村(社区)开展自评工作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发现并查实存在填报造假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
附件:1.“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指数
2.2021年度镇海区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分表
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