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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11- 09 浏览量:

关于做好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第二批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章正文

各中小学:

为坚持立德树人,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队伍,提升班主任的育人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名班主任的引领辐射作用,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决定组建第二批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现就做好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第二批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由区名班主任、市骨干班主任和名班主任担任领衔人,建设第二批区名班主任工作室,打造班主任工作实训和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名优班主任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培训培养新秀班主任和骨干班主任,提升班主任工作质量,创建中小学名优班主任品牌。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申报条件:由区级名班主任、市级骨干班主任和名班主任作为领衔人进行申报。领衔人在近五年内至少有1篇德育类文章在有CN刊号的报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获奖。

工作室成员推荐条件:区级骨干班主任,区级新秀班主任。

工作室学员(工作室助理)推荐条件:校级骨干班主任。与区级名班主任、市级骨干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同校的1位优秀青年班主任可以申报工作室学员兼任工作室助理。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1.工作室由未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区级名班主任、市级骨干班主任和名班主任自主申报,报所在学校同意,填写《镇海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

2.工作室成员、学员(助理)由所在学校推荐,推荐人选填写《镇海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学员(助理)推荐表》(见附件2)。

3.根据类别分别填写《镇海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学员(助理)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二)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统一受理。各中小学申报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稿)统一报送至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葛过春,联系电话:0574-86281355,邮寄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永乐西路700号,电子邮箱:ggc628@163.com。

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审核后,择优排序填写《镇海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学员(助理)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各类申报表纸质稿,报送镇海区教育局。

(三)区级专家评审。区教育局对申报的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和学员(助理)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择优以学段统筹跨校调配。

(四)区级认定公布。在镇海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公示“镇海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发文公布。

四、申报人数

各小学(含分校)推荐工作室成员、学员申报人选2~3人。各初中学校推荐工作室成员、学员申报人选2人以内。各高中学校(含中职)推荐工作室成员、学员申报人选3人以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小学和初中各推荐1人。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申报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3.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

抄送:市教育局。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