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镇海区医保局,您的父亲是黄某某吧,在您父亲去世后,他的医保卡在社区卫生院还在使用,您知道这个情况吗?”“是的,他的医保卡在我这儿,他过世后有几次我看病错用了他的医保卡。”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日前发现某死亡人员的医保卡还在使用的情况,于是立即询问该名死亡人员亲属。
“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您是不能使用的。”经过区医保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后,该家属在确认费用无误后,将其父亲去世后产生的费用中涉及医保基金的钱退还区医保基金账户。
为进一步降低冒用死亡人员信息欺诈骗保风险隐患,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7月底以来,区医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中,区医保局对我区2019年1月—2022年2月期间,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数据进行全面梳理、查询、分析,从787条数据中筛选出45条疑似冒用医保基金数据。对于死亡人员在死亡后无特殊原因产生治疗费用、家属使用无代配证的死亡人员医保卡配取常用药品的,通过相应医院予以追回,共追回违规费用1349.48元。对于亲属帮70岁以上老人、残疾老人在死亡后配取常用药或购买医疗器械的,通过电话联系死亡人员亲属或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予以追回,共追回违规费用1380.79元。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把好源头关、监管关、协同关。”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该局将继续治理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在系统中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标识并停止医保待遇,防范冒用死亡人员就诊信息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情况发生。
同时,该局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督促机构认真核验就诊人员身份信息,坚持做到就医配药“人证相符”,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合人社、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做好参保人员“死亡一件事”联办,完善信息实时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