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猫粮却没收到货物,查询物流发现被人签收……不久前,镇海市民王女士因快递丢失报警,得知自己的东西被刘先生拿走。蛟川街道调委会派驻派出所的金牌调解员应金忠日前为双方当事人耐心梳理分析,最终化解纠纷。
今年6月初,开网店的王女士从海外猫粮代理商处购买了一批猫粮,共计6箱59包。后来得知猫粮没有防伪标签,王女士决定不要这批猫粮了,要求对方拦截快递,对方表示同意拦截快递修改地址,随后王女士便不再关注此事,并于7月中旬搬离猫粮快递收货地——A仓库。9月初,王女士收到代理商讯息称货物没有拦截成功,已于6月底和7月初分两批被签收。
之后王女士联系了物流信息中显示的A仓库,并将快递单号发给该仓库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物流信息显示正常,货是正常收发的。没过几天,王女士在咸鱼平台上看到有商家出售猫粮,批次与其向代理商购买的猫粮批次相同,王女士怀疑货被人取走,便报了警。
经蛟川派出所调查,刘先生在A仓库租了一间办公室,7月初去A仓库寄快递时看到有6箱货物在仓库外,询问员工后均不知道这6箱货是谁的,于是让员工搬进仓库。近两个月后,即8月底,刘先生让员工拿走了4箱,自己留了2箱以抵装修款的方式抵给了为自己办公室装修的吴先生,随后吴先生将两箱共计18包猫粮挂在咸鱼平台上出售。
纠纷当事人以货物被盗报案,但实际应是侵占,且各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情况,于是纠纷转交蛟川街道调委会派驻派出所的金牌调解员应金忠进行调解。应金忠耐心梳理分析:王女士在7月中旬搬离A仓库,此时猫粮实际到货已有半个月之久,虽然之前已让代理商拦截,但王女士对该批货物还是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刘先生在发现货物后,只是简单地与员工确认了货物的归属,自认为王女士在货到后半个月才搬走,那就肯定不是她的,而没有切实地与王女士确认,存在较大的过错。
鉴于返还原物会涉及更多的人,让调解复杂化,调解员建议双方以货币方式进行赔偿。6箱猫粮共计59包,每包批发价是200元,零售价是280元。最终,双方均承认自己的过错,王女士接受刘先生赔偿其8800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