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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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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三)的整改,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宁波市应于2018年完成91个废弃矿山修复,截止检查时才完成59个。其中,宁波市镇海昌发轧石厂、宁波市镇海区河头杜郭大岙轧石场、宁波市镇海杜夹岙轧石场3处废弃矿山虽位于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治理区域内,但须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切实履行“边开采、边治理”的义务。

整改目标:2022年6月30日前,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切实履行“边开采、边治理”的义务。

整改措施:(一)细化创建任务。2022年4月30日前,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完成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矿区提升改造工作;5月31日前,区资规分局完成“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二)严格整改标准。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抓紧实施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的治理工作,确保每一处治理点位裸露边坡不超过2个,切实履行“边治理、边开采”的义务。

整改效果:2022年5月24日,区资规分局委托宁波砃垠地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进行“绿色矿山”评估,得分883.6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同时,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矿区每处治理点位裸露边坡不超过2个。6月22日,镇海区人民政府召集资规、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宁波市镇海昌发轧石厂、宁波市镇海区河头杜郭大岙轧石场、宁波市镇海杜夹岙轧石场3处废弃矿山进行县级初验,一致通过验收。11月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专家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

电话:0574-86272746      传真:0574-86371260

电子邮箱:512186661@qq.com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