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未明码标价 澥浦一手机店被罚300元

发布日期:2022-11-14 10:34 来源:今日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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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商品没有标注价格,这是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11月10日,澥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手机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货架上的充电器、数据线等配件都没有明码标价。

执法人员责令经营户对该行为立即整改,并现场宣传讲解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该手机店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销售手机配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对店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此,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行各业广大经营者,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落实明码标价。同时,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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