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77149/2022-18663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1-18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节)排水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2022-01-18 09:56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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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市、区两级供(节)排水决策部署,以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为重点,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管养机制,不断推进行业管理常态化、系统化、精细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排水方面

1、推进排水领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修订《镇海区城镇排水管理办法(试行)》,我区现行的排水管理办法实施于2017年6月,与当前管理实际已出现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对此,我局于2021年1月启动修订工作,重点重新梳理排水行业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增加雨水设施管理、企业门户管理、极端天气应急处置等新内容。目前,《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月11日递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计划2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编制《镇海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新一轮排水专项规划计划通过顶层设计,解决一批排水方面的突出问题,已于10月底完成初稿,正根据市级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调整。三是出台《镇海区建筑工地排水技术规程》,10月13日,我局联合区建交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镇海区建筑工地排水技术规程》,该规程对建筑工地排水设施建设及排水标准做出细化要求,要求镇海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地及含深基坑、地基处理等施工工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做到功能区域分类收集、排水类型分类处理、水质标准分质排放、中水回用节水优先。

2、推进环保督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开展城镇污水污染排查整改行动,编制镇海区城镇污水污染排查整改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共计出动人员200人次,检查点位1300多处,发现问题5处,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开展沿海(江)排口整治工作,涉及我局沿江排口整治的点位共计10个,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于9月底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复查。三是针对镇海污水处理厂进厂BOD浓度低的问题,已着手编制整改方案(《提高镇海污水处理厂进厂BOD浓度的整治方案》),涉及21条道路排水管道改造、整治、提升,42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等重点工程。

3、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要求完成排水管网检测80公里,排水管网修复10公里,清淤管网136公里(其中雨水管网70公里),截至目前,我区参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市级补助资金模式,由各镇街道按比例承担,区级财政予以补助,已全部检测、修复、清淤完毕。二是要求完成改造省级、市级积水点各1处,截至目前,省级积水点中官路与329国道交叉口改造投资600万元,已于12月24日竣工验收,市级积水点苗圃路聪园路积水改造投资450万元,已完成改造。三是要求新建改造排涝智慧化项目2处,污水智慧化项目3处,本年度我局投资25万元,在去年智慧排水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升级改造,包括上述5处智慧化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工。四是要求新增应急排涝设备50m3/h,截至目前,已新增4台移动式汽油泵,每台10m3/h,新增潜水泵一台,功率为300m3/h。五是要求发放排水许可证200份,截至2021年底,已发放排水许可证336份,并抓好批后监管,联合建交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排水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工地64个,发放整改通知书8份。

4、加强石化区工业企业排水管理。针对2020年下半以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持续受高浓度工业废水冲击问题,2021年3月29日,由石化区管委会牵头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至4月20日,完成第一轮粗略的企业入户调查,形成了《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蛟川片区污水排水现状调查工作汇报》,对第一轮排查出的17家有问题企业全部发放整改通知书。5月12日,根据黄向华副区长要求,组织开展第二轮的精准排查,至9月完成第二轮精准排查。目前,已根据排查结果编制整改方案,正征求各单位意见,同步还推进了排水许可证申领工作,企业门户管理及是否适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评价工作。

5、做好防汛防台及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4月7日,组织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进行了积水点自排、积水点强排等科目的防汛应急演练,确保汛期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城市安全度汛。二是开展汛前设施、物资检查,组织人员对局属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大检查,3月13日、5月15日,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局属防汛排涝设施、防汛物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即查即改。三是组建抢险队伍,配备防护物资,全面提高防汛装备水平,并于6月21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演练。四是积极做好“烟花”“灿都”台风的防御工作,今年汛期及台风期间,我区主要道路未发生明显积水现象,且在“烟花”台风期间,成功抵御甬江镇海段最高潮位3.69米。五是根据市区两级要求,结合防台抗汛工作,开展排水行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巡查,共计动人员260人,160车次,发现相关隐患问题2个,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供节水方面

1、做好疫情期间供水保障。疫情期间,暂停所有窗口营业收费,引导用户通过网上办理;停止上门抄表,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供水欠费用户不停水。同时,22名抢修班成员24小时待命,第一时间处理用水故障,累计完成供水管网抢修46次、其中蛟川区域22次,有效确保全区供水管网运行安全平稳。

2、推进省级节水型小区和省级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2021年度,我区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小区6家、省级节水型标杆小区2家、省级节水型单位2家、市级节水型示范小区10家。

3、组织开展节水宣传系列活动。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节日为依托,在主要道路节点、商业广场的LED广告屏进行节水宣传;庄市街道同心湖社区开展居民发放节水器具100套;联系各镇街道宣传委员,利用街道社区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营造全社会共同创建节水城市氛围;会同自来水公司、相关街道社区开展“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节水宣传活动,让节水走进百姓日常生活;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东州商城、骆驼商贸城等建材市场进行了节水器具推广的专项检查,检查资料汇总后已上报市创建办。

4、做好消火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与市政签订了2021年消火栓养护合同,新增消火栓45组,定期组织开展消火栓的季度检查工作,对市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消火栓巡查、维修保养、放水记录、油漆编号等台账进行抽查,已完成年度考核。同时,结合我局数字化改革智慧街区项目建设,推进64套智慧消火栓改造,预计2022年1月中旬完成。

5、继续做好我区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根据市节水管理要求,配合做好平台用水企业计划用水审核,了解实际用水及增加情况,做好每季度实际用水预警情况跟踪,及时反馈各用水企业,及时做好备案,并做好超计划加价水费的催缴工作,19年至21年第二季度共产生加价水费51起,已缴费50起,尚有1起因该单位关闭,已书面报告市水利局。

6、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响应宁波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需要,配合开展我区供水管网及三座加压泵站的普查,因受疫情影响,预计2022年1月中旬完成。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排水方面

1、持续推进智慧排水系统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治理若干工作的意见》(浙防指办【2021】 11号) 、宁波市排水行业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推进智慧排水系统建设。2022年计划投资50万元,对局管的重点雨水泵站、全区易冒溢点进行智能化改造。

2、持续推进全区排水管网检测修复。2022年拟对沿河排水设施进行排查,污染源溯源。我局根据市补资金的安排,并联合区五水办落实剩余资金,统一开展管网CCTV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各产权单位进行修复、整改。

3、做好农村污水纳厂设施管理的移交。根据区编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分工的函》镇编办【2020】56号,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提标改造和运行维护管理。我局将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手续。

4、稳步推进排水许可证第一批的续证工作。2017年全面启动排水许可后,我局2017年单年度发放排水许可证  份,五年有效期将至,明年将稳步做好续证的检查、监管工作。

(二)供节水方面

1、组织开展省级节水型小区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做好节水器具改造,配合省级节水型小区做好创建台账梳理;积极走访区内用水单位,组织开展单位做好节水型单位创建(水平衡测试)等工作。

2、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依托3月份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5月份的“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提高节水意识,树立节水理念,营造节水氛围。

3、加强供水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消火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完善消火栓日常养护管理体制,同时做好新建消火栓的移交工作。

4、有序推进我区非居民计划用水工作。开展区内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管理和相关考核工作,及时上报节约用水及加价水费的催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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