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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委员会关于洪小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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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洪小伟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交通运输科科长;
穆红梅同志任区新型墙体改革管理中心主任;
程霞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建工管理科副科长。
上述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3年8月。
免去:
胡金伟同志的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办公室(安全法规科)主任职务;
刘斌同志的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建工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翀同志的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程霞同志的区新型墙体改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洪小伟同志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范嘉同志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自2021年11月30 日局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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