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132/2021-120037 主题分类: 煤炭,石油与天然气,电力,其他
成文日期: 2021-11-22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2022-01-10 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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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2日


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前  言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物资,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竞争力。镇海区作为宁波市能源消耗的主要区域之一,在全市乃至全省的能源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十三五”以来,镇海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保障能源供给,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把能源发展作为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的重要抓手,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能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四五”将是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好《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镇海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作为宁波市镇海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区“十四五”能源工作纲要性、指导性文件和实施重大节能工程的依据。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着力加快能源设施建设,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完善体制机制,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能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大力推进能源设施重点项目,能源供应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1)电力生产与供应

截至2020年底,全区电力装机总容量为3804.28MW(不包括柴油机组)。6MW及以上发电装机容量3740MW,其中省统调电力企业4家,分别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3134MW。地方电力企业5家,分别为: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606MW。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积极推进镇海电厂搬迁,做好输配电网建设。共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共新增变电容量1550兆伏安。新建10千伏线路58回,新增配变526台,新增配变容量263兆伏安,新建35千伏开关站一座。配网线路联络率提升至100%,10千伏线路站间联络率由64.37%增至88.52%,负荷转供能力显著提升,N-1率由78%提升至93.44%,成熟城区及工业板块基本实现电缆全覆盖。

(2)热力生产与供应

镇海区热力输配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现共有热源点5个,其中公共热电厂4个,即镇海电厂、镇海燃气热电(镇海动力中心)、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泥螺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泥螺山动力站),对外最大供热能力为2610t/h;自备热电厂1个,即中石化镇海炼化自备热电厂,最大供热能力3310t/h。此外,宁波久丰富德热力有限公司(由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和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为久丰热电的一个热源点)通过水煤浆锅炉对外供热,最大供热能力440t/h。

除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泥螺山新能源有限公司自行负责热网建设和经营外,目前镇海区主要由2家热力公司负责热网建设和经营,即镇海热力公司和石化开发区热力公司。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努力提升热源点的供热能力,做好管网布局与热用户开发。截至2020年底,镇海区现有热源点最大供热能力为6360t/h,合计热用户122户,已建成供热管网约230公里(包括主干管、次干管和支线管)。

(3)天然气供应

镇海区天然气用户分为省直供用户和区属用户。省属用户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由省天然气管网直接供应。区属用户供气由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负责。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积极保障气源稳定供应,做好输配气网建设。截至2020年底,在镇海区域内设置天然气门站1座(华润兴光镇海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撬)4座,中低压(调压箱、撬)327只。镇海区域内共有天然气管线338公里,其中高压管线48公里,中压管线290公里。

(4)港口运输设施

截至2020年底,镇海港区码头长度为4005米,占全市的8.0%;拥有码头泊位23个,占全市的7.1%,其中万吨级码头泊位15个,占全市14.2%,最大靠泊能力为5万吨;核定通过能力为2851万吨/年,占全市的6.1%,10万TEU/年,占全市的0.8%。

按用途分,镇海港区23个泊位码头中,专用化泊位14个,分别是煤炭泊位4个,成品油泊位1个,液体化工泊位9个。另外有通用散货泊位3个,通用件杂货泊位5个,多用途泊位1个。

(5)能源陆路运输

镇海的能源陆路运输,最主要的是石油制品的外输,以及原油等一次能源的输入,以输油(气)管道为主,铁路和公路为辅。

输油(气)管道方面,以镇海炼化分送为终端的输油(气)管道合计16条,除1条大榭岛油库——岚山的石油管道外,其余均为石油制品输送管道,但从输送能力看,主要为石油输送,总里程1375公里。其中原油管道长666公里,占总里程的48.4%;输油(气)能力达2249.9万吨(千万方),其中石油输送能力2000万吨(千万方),占输送能力的88.9%。

铁路运输方面,宁波境内合计铁路里程为348.75公里。镇海区域内,设镇海西站,主要为1984年建成的镇海石化专用线,全长18.5公里,占地方铁路里程的38.7%。

公路运输方面,镇海区域内以石油制品运输为主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户数合计为36户。

(6)可再生能源开发

镇海区作为宁波市东北部临海平地区域,受区域资源因素影响尚无规模化利用风能、水力等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目前可再生能源主要为太阳能光伏利用。

截至2020年底,全区安装光伏总容量合计为242MW,全年发电量2.56亿kWh,其中上网电量2.15亿kWh。

2.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期间,随着镇海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推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整治提升,能源结构得到了持续优化。一次能源消费中,石油和煤炭消费比重从2015年96.52%下降到2020年的95.57%。清洁能源(天然气+太阳能光伏)占比从2015年的3.48%提高到2020年的4.43%。尤其是太阳能光伏等到了较快发展。

表1.1  镇海区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对比

能源品种

2015年

2020年

石油

86.44%

84.60%

煤炭

10.08%

10.97%

清洁能源

3.48%

4.43%

其中:天然气

3.48%

4.21%

太阳能光伏

0.001%

0.22%

3.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十三五”以来,镇海围绕“能源双控”目标,扎实提升全区能源利用效率。一是通过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从管理层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二是通过持续推进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节能工程,从技术层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三是通过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等,从结构层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四是以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及旅游商贸为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淘汰老旧营运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推动绿色商场创建等行动,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

4.能源消耗强度稳步降低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呈上升趋势,单位GDP能耗则呈下降趋势,镇海区GDP能耗由2015年的1.35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1.16万吨标煤/万元(2015价)。


图1.1  2015-2020年镇海区GDP能耗强度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1.能源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内用能企业主要能源消耗为原煤及煤制品、原油及石油制品、热力、电力和天然气。其中原煤及煤制品通过海运、陆运等方式供应,原油及石油制品通过海运、陆运及管道运输方式供应,热力、天然气和电力通过管网供应。

“十四五”期间,随着一大批高耗能项目的引进,能源供应保障面临较大压力,尤其是热力供应,现有热源点已无法满足新增负荷需求,需提前谋划布局。

2.产业能源结构仍需调整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变化不大,仍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比重上升缓慢。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临港化工产业带和依托镇海LH项目发展的石油化工产业,构成了镇海区产业的主体部分,第三产业比重提升缓慢。

“十四五”期间,随着镇海电厂整体迁建、镇海LH项目和中金石化提升改造项目、石化区后续引进项目等一批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高耗能行业仍将占据镇海区经济的主导地位。

3.工业技术节能面临瓶颈 

“十三五”以来节能工作持续推进,通过推行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行业整治等综合节能措施,取得了显著节能成效,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的潜力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挖掘,较为成熟的节能手段与技术已得到普遍的推广和应用,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能源价格的低位运行,节能挖潜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

4.能源体制机制亟需完善

一方面,能源价格对资源配置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于能耗超限额企业的能源消耗实施加价收费。另一方面,现有能源管理体制尚不能完全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基层能源管理力量亟需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信息联通共享程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正在加快孕育,镇海区面临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需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

1.绿色低碳发展面临新挑战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各地“十四五”时期战略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产生深远影响。作为石化能源消费大户的镇海区,影响将更大。

2.能源技术革命带来新机遇

当前能源正面临科学技术重大突破、“互联网+”时代不断创新的革命性变革,页岩气、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可燃冰、电动汽车、智能电网等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创新,推动生产力提高和发展模式转变,能源产业将迎来全新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 的要求,切实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使命担当。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建设“十个镇海”,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着力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全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长三角重要科技创新策源地、宜居宜业福地,全面建设高质量的港口强区、高品质的宁波主城区核心区北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能源保障能力,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完善能源体制机制,创新能源管理服务,推进能源技术发展,致力构建“绿色、创新、安全、共享”的能源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坚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实现能源发展从高碳向低碳转变。

——经济高效,创新发展。顺应能源革命新要求,大力推进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能源市场体系。

——筑牢底线,安全发展。围绕国家能源发展、能源安全的重大需求,树立底线思维,增加危机意识。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能源保障供应能力。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加大能源基础设施投入,扩大天然气、光伏等清洁能源利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站等向城乡居民覆盖。努力提升能源服务质量与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通过一手抓传统能源节能减排,一手抓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两控一升一降”的主要发展目标。

——“两控”:即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镇海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达到宁波市下达目标,煤炭消费控制达到宁波市下达目标。

——“一升”:即清洁能源占比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区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以上。

——“一降”:即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十四五”期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达到宁波市下达目标。

表2.1 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主要目标

指标层次

具体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供应保障

电源装机容量

兆瓦

3804.28

4100

太阳光伏能装机容量

兆瓦

242

400

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

兆伏安

6466.5

12000

最大蒸汽供应能力

吨/小时

6360

12000

能源消费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1077.47

达到宁波市下达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

万吨

518.51

达到宁波市下达目标

一次能源消费结构

石油

%

84.60

84.0

煤炭

%

10.97

10.0

清洁能源

%

4.43

6.0

能源利用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1.16

达到宁波市下达目标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年

2024

2500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能源供应保障

以能源供应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电力、热力、天然气的输配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民生优先的综合供能服务网,切实增强镇海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增强电网保障能力

(1)切实提升电网水平

电源方面,做好镇海电厂迁建工程,完成浙能镇海电厂燃气机组搬迁改造、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关停等项目。

主网方面,积极布局,规划扩建500千伏威远变,新建220千伏北环变、扩建220千伏沿海变,新建110千伏前陆变、半路变、中浦变,改造110千伏骆驼变。同时,不断完善电网网架,通过220千伏北环变110千伏送出工程,全面提升典型接线覆盖率,提升镇海电网供电可靠性。

配网方面,一是加快城市一流配电网建设。安排重点项目9大类,初步包含子工程34项,主要实施石化开关站建设、区域电网补强、小微园区配套供电、农村再电气化等项目,提高岚山水库南侧工业集聚点等特色产业园区配套供电能力,重点区域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合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求。二是推动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安排重点项目2类,按照客户用能需求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致力创建绿色、环保、低碳、和谐的用电环境。

(2)推动智能电网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重点在用电负荷高、峰谷差异大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快的区域深入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工作。根据不同区域智能电网发展的差异需求,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推进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深化应用,加快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和智能运行维护巡检系统建设,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能力,力争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建成与镇海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智能电网。二是鼓励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加强新能源微电网技术及储能技术研究,积极开展适合分布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微电网试点项目建设,引领新能源微电网模式的示范、应用与推广。

2.提高热力供应能力

(1)优化热源点布局

根据宁波市集中供热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十四五”期间镇海区重点耗能项目用能需求,规划以现有宁波久丰热电厂、镇海动力中心、镇海电厂迁建项目、泥螺山新能源公司和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共热源点,同时新增浙能中石化镇海热电联产新建项目为公共热源点,镇海炼化自备机组为自备热源点。

“十四五”期间,完成镇海电厂迁建项目,逐步推进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宁波泥螺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中石化镇海LH自备电站扩建项目、浙能中石化镇海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和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改造项目。

(2)提高热力管网输配能力

一是做好镇海热力公司和宁波石化开发区热力有限公司规划管线建设。二是完善热源点间热力管网建设,整合现有供热管道,实现各区域间保障性联网互供。三是整合炼化、镇电、久丰热电现有供热管网,优先回收余热资源,推进热力梯级利用和蒸汽凝结水回收利用,提高集中供热系统效率。四是力争区域热网全覆盖,新增九龙湖片区管道供热。五是做好重点耗能项目热力保障。

3.完善天然气供应能力

(1)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

立足增加气源、提高稳定性,形成多气源、多形式的供气格局。推进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连接管道项目(马目——镇海)建设,扩建宁波镇海末站,做好舟山LNG的接收和落地,为镇海区提供多气源供气。

(2)完善天然气管网输配体系

一是继续推进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连接管道项目(马目——镇海)建设。二是完善区域配网建设,包括杭州——宁波天然气管道复线工程,明海大道、世纪大道北延、九龙湖环湖公路、沿山大道等燃气管道建设。形成“多点接气、环状供气”的管网架构,推进区域燃气一体化发展。三是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有序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城郊村、中心村延伸。

4.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布局

研究全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布点,建设集供油、供气、供电、光伏发电、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北斗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加快新能源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以提升清洁能源占比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不断优化镇海区能源消费结构。

1.提升天然气能源比例

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利用天然气能源的特点,重点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鼓励天然气的冷、热、电三联供应用,进一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推进煤炭、重油等非清洁能源的天然气替代,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2.推进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

持续推动屋顶光伏建设。在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和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应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鼓励利用厂房屋顶、停车场、辅助用房等厂区资源,建设光伏发电、太阳能集热等清洁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滩涂光伏电站,研究光伏发电向农村家庭屋顶推进实施方案。积极倡导和引入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工程。

3.探索生物质能高效利用

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深入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工作,除通过垃圾焚烧方式获得能源利用外,积极探索植物残渣、厨余垃圾等的生物柴油和燃气的开发利用。研究或引入工业制造生产的高浓有机废水、有机废弃物等的厌氧发酵产沼气等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和应用,提高生物质能的应用比例。

4.统筹区域氢能资源利用

开展产业氢能资源调查,提出全区氢能资源统筹利用方案。

发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石化产业基础,强化产业氢能上下游优势互补;鼓励甲醇重整制氢、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多元化分布式制氢技术研发与应用;积极推进炼油重整副产氢、丙烷脱氢、乙烯副产氢的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氢气提纯设施。

结合公共管廊建设,推进氢气输送管道建设,持续完善氢气输送网络,促进氢气输送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全区氢能资源统筹利用提供基础保障。

(三)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以构筑高质量产业体系指导,严控高耗能高污染投资项目建设。在工业、建筑和交通重点领域,开展能效创新引领行动,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提升产业能源利用效率。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紧密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两大领域,聚焦绿色石化、先进装备制造业2个传统优势产业和新材料、数字经济2个新型产业。聚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三服务”活动,全力打好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组合拳。结合“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化落后产能淘汰。从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聚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特色工艺集成电路、光学电子等标志性产业链,以及前沿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培育打造一批低碳高效的新兴产业集群。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和存量项目,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并将已建成的“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

完善《镇海区工业领域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严控(两高)投资项目建设,严把(两高)项目环评审查和节能审查两道关。

2.开展能效创新引领行动

切实发挥能效技术标准指挥棒作用,构建基于单位GDP能效标准为核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标准为主导,行业能效准入标准为基础,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的能效创新体系,形成“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平台提升+行业能效引领+产业目录调整+投资项目监管”的工作机制。

一是突出能效指标的引导作用。借助行业协会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排摸全区重点领域行业能效现状,基于单位GDP能效为核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为主导,行业能效准入标准为基础,调研制定适合镇海区行业特点的行业能效准入、限额标准。

二是鼓励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向能效技术的研发倾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市场化运行的能效技术创新联合体。依托产业数字化契机,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感应、计量和诊断等全流程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能效技术,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

三是探索建立产业能效监管长效机制。以节能、计量、统计、监测、预警、和目标考核为要素,完善节能监察、节能审查、能耗定额管理等各项能效监管制度。

3.实施能效提升计划

(1)工业领域能效提升

——全面实施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审计和监察过程严格执行产业能效限额对标,对超限额企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能源审计向企业合理用能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水平评估深入,提出实施整改方案,提高重点耗能设备运行能效。

——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审核重点转向“两高一低”企业,鼓励企业自行开展审核,鼓励企业采用和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把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关,注重企业绩效核验、绩效要有据可查。

——深化专项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以扶持一批、限制一批、淘汰一批、改造一批为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针对行业、区块、企业的特性,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各镇(街道、园区)将“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与推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相结合,完善产业退出机制。

——积极推行节能诊断。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诊断,通过能量平衡测试、设备能效检测等诊断技术,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开展电机和变压器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伺服电机、非晶合金变压器等高效节能型产品推广力度。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及低效变压器。

(2)建筑领域能效提升

——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把超低能耗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并在新建建筑中广泛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热等清洁能源。

——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切实抓好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关、施工中的监理关、节能性能的检测关和质量验收关,以确保建筑节能的实施,杜绝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交付使用,从源头遏制建筑能源过度消耗。

——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对既有建筑的外墙、屋顶、外窗、外遮阳、空调通风系统、电梯、供配电和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保温材料、节能门窗、Low-E玻璃,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技术、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分项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

——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空调节能等技术应用。继续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和全区阳光屋顶计划的实施。鼓励居住建筑(别墅、排屋、新建小区住宅和独户农居)进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地源热泵和(地面水)水源热泵以及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等节能系统,推进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

——加强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建筑领域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建筑节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和应用试点,引导、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展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试点和示范。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3)交通领域能效提升

——推进构建交通综合体系建设。加强公路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改造的力度,注重加快断头路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和改善公路路网结构,提高道路运输的通行能力。大力发展铁路、水路运输,不断提高铁路辐射能力和综合运输比重,加强水运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交通大物流建设,进一步推进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基地建设及信息化推广技术,打造城乡配送体系。同时,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运输装备水平。

——推广应用节能技术。积极推广使用交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抓好节能示范企业的试点工作,发挥节能技术应用创新的示范作用。加快置换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进机械、工程等特种车辆“油改电”,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

——加强交通节能管理工作。完善交通能源计量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起有效的节能考核体系。加强节能监督和计量管理,加强生产调度指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提高车辆实载率和船舶载重量利用率以及港口机械、施工机械的使用效率。全力构建政府推动、企业行动、上下联动的交通节能考核运行机制。

(四)完善综合治理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架构、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协同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能源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节能信用管理。全面推进能源消费数字化改革,打造智慧能源监管体系。

1.完善节能管理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作用,建立以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涉能部门相互协作的管理体系。助推节能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2.完善能源双控制度

(1)优化能源双控目标设置

根据全区总体节能目标,科学制定“十四五”各涉能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目标。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推动用能管理精细化、数字化、科学化,实现用能高效配置,进一步增强各镇(街道、园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强度目标分解的科学性、合理性。

(2)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一是将煤炭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和产能。二是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全区燃料用煤收到基低位热值不得低于5100千卡/千克。

(3)建立用能监测预警体系

建立目标预警和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定期发布各镇(街道、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的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预警制度。

(4)加强目标责任评价和考核

进一步强化能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和考核,建立季度考核制度,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建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激励目标机制,对完成激励目标的镇(街道、园区),适当放宽能耗总量要求。对能源双控工作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3.强化节能监督管理

(1)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制度

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能耗强度超出区“十四五”控制目标值“两高”项目执行产能、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置换项目要确保产能、能耗数据可追溯、可核查,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2)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节能验收和监管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好全过程监管、跟踪、服务,进一步细化职责、强化程序和服务。对未有效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和未按期完成产能、能耗等量置换的“两高”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以及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依法依规暂缓送电。

(3)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加强节能监察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加大日常节能监察与专项节能监察力度,注重监察人员培训和设备配置。充实现有节能监察大队人员力量,同时监察队伍向各镇(街道、园区)延伸,在各镇(街道、园区)设立2-3名节能监察专员,并通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执法资格,形成区域网格化节能监察体系。

4.推动能源要素市场化

(1)深化节能市场化改革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综合评价结果协同应用,对评价末档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或主动退出。

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能评与“标准地”等改革深度融合,建立区域能评负面清单时效动态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真正实现区域能源获得“双控”、办事效率获得“提升”的双获效果。

(2)逐步推进用能权交易

加强与国家和省市用能权交易制度的衔接,排摸用能交易存量和增量,探索确权工作方法、交易履约监管机制等用能权交易基本政策框架,逐步推进用能权交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处理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的关系,做好不同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政策的过度重复。

5.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完善财政支持节能工作的相关政策,对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补助、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拓展节能服务公司投融资渠道,鼓励采用PPP模式推进节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五)创新能源管理服务

围绕管理节能,培育壮大节能服务市场,通过推进能源管家服务试点,开展“互联网+”智慧管理等,进一步提升能源技术服务水平。

1.培育壮大节能服务市场

加强节能量审核、碳排放核查、节能低碳认证等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培育。引进和发展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完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的监管体系。

建立节能服务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制定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及方向。制定节能服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的准入制度,加强对节能服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引入退出淘汰机制。

2.推进能源管家服务试点

面向能源管理基础弱的重点用能企业,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开展能源政策宣传、能源管理人员培训、规范数据填报、能耗综合分析、节能挖潜等全方位一站式的能源管家式服务,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

3.开展“互联网+”智慧管理

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智能管控中心,开展两化融合,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优化能源利用,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区能源消耗实时监控和管理的智能化网络平台。实现电力、热力和燃气等能源供给企业终端用户计量系统、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智能系统和区能源申报管理系统三融合。

4.创新电力需求侧管理

通过采取能效管理、负荷管理和有序用电等措施,优化用电方式,削减高峰电力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优化电力调度方式,提高大容量高效机组的运行负荷率,降低发电煤耗和电力输配损耗。持续实施迎峰度夏、度冬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削峰填谷,鼓励有条件的电力大用户实施储能改造。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电表、分布式天然气发电、储能、蓄能等技术和设施,创新电力需求侧管理。

(六)推进能源科技发展 

立足现有研发优势和高端装备制造基础,加快数字能源发展,积极开展能源科技攻关,培育壮大能源装备产业,打造重点能源技术研发平台,以科技创新助推节能减碳。

1.加快数字能源发展

围绕能源数字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打造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推动智慧电厂、可再生能源集中智慧调控等建设与改造,提高油气管网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推广“多表合一”,构建能源装备数字孪生系统。推进能源网络与互联网、物联网在数字层面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实现“源网荷储”的智能化调度与交易。

2.建设绿色科创平台

支持甬江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构建低碳技术创新生态圈。

3.攻关关键核心技术

坚持以应用驱动基础研究,聚焦可再生能源、先进储能、高效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择优委托等方式,突破一批节能减碳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

(1)推进氢能技术创新

以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为龙头,秉承自主创新理念,面向世界氢能科技前沿技术,大力引进国内外氢能产业高水平人才团队,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电堆中的关键材料和部件开发,动力系统集成技术和关键部件开发以及制储氢装置等技术和产品开发,攻克一批基础前沿、关键共性技术,夯实“自主”技术基础,抢占国际氢能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制高点,打造氢能技术创新高地。

(2)推进零碳电力技术创新

电力供给重点突破或应用火电机组提效降碳、太阳能、生物质与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等关键技术,推动构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源网荷储"一体化电力系统。

(3)推动零碳非电能源技术发展

围绕非电能源绿色发展重大需求,重点研发或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高压气态和液态储氢、氢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促进化工园区形成氢能产业链,推动氢能、生物质能等非电用能替代。

(4)推进高碳行业技术发展

围绕电力、化工等高碳行业,着力强化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研究与应用,持续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加快推进行业绿色转型。聚焦碳捕集与利用,突破烟气 CO2捕集与利用、CO2矿化及微藻利用技术。

(5)低碳技术集成与优化

聚焦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等领域需求,通过多技术单元集成与优化,着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交通低碳燃料替代、智能交通、综合能源、碳标签认证等关键技术,协同发展非 CO2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

(6)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

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 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推广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利用先进技术,加速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为构建零碳绿色能源体系提供重要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一是健全规划体系。健全以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为统领,电力、热力、天然气、可再生、分布式能源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能源规划体系。加强能源规划与镇海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划的衔接。二是强化规划实施。分解落实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围绕约束性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年度逐级下达落实;大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如期完成。建立能源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以能源规划为依据进行能源项目核准。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能源政策研究,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促进作用。研究制订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利用、产业发展等政策,加大财政支持传统能源改造提升力度,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财政支持、新能源公开公平接入、信贷和能源产业衔接配合,以及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梳理整合现有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扶持政策、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

(三)强化项目推进

加强能源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镇海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注重系统优化、补短配套、转型提升,认真谋划、合理布局能源重大项目。加强能源项目库建设,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加大项目建设的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等难点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四)强化安全保障

牢固树立能源安全意识,切实落实能源安全责任,建立安全问责机制,确保能源安全。加强能源供应管理,健全各类能源供应协调机制,确保供应安全。制定和完善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基础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启动条件、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和保障队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


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pdf

规划解读:解读《镇海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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