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47248/2021-21227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1-09-02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1-09-09 15:1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区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镇海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准确把握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系统谋划我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对稳步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当好“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模范生”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镇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镇海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一以贯之坚持“生态立区”战略不动摇,通过清洁空气、产业提升、碧水绿岸、节能减排、宜居城区、美丽乡村和创新行动等“七大行动”,结合五水共治“52531”体系,切实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镇海区“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实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实现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满意度的明显提高”,在全市率先建成“污水零直排区”,荣获“大禹鼎”。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

1.污染防治攻坚战卓有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着力推进治气、治水、净土、清废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完成6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治理,完成16台燃煤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89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十三五”期间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截至目前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总能力达26万吨/日,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积极实施污染场地修复,持续提升固废处置能力,截至2020年全区现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处,日处理能力达1200吨。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年利用处置能力分别达到150万吨和25万吨。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3.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1μg/m3(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分别较2015年上升21.7个百分点和下降54.3%。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从20%提升到80%,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有升。基本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2%和100%。

2.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完成“三线一单”方案编制,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开展石化、化工、酸洗、电镀行业整治提升。2015年以来累计实施清洁生产项目153个、完成节能改造项目200余个、落后产能淘汰项目55个,整治“低散乱污”企业602家。推进实施绿色制造“123”工程,19家企业建成“绿色工厂”,其中镇海炼化等6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10种产品入选绿色设计产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首批国家级绿色园区。深入实施生态循环农业,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15%,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均超过90%。

3.着力推进生态修复,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提升

建成九龙湖省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约566公顷。推进“森林镇海”建设,成功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13%。实施林带改造提升,完成雄镇林带森林憩园项目、海天林带棉丰段绿化和沙河生态林带提升工程,建成全长58.4公里总面积906公顷的生态林带,完成“两排”骨干河道200余亩重点河道绿化。强化封山育林,完成森林抚育1700余亩。完成废弃矿山治理1个,设置废弃矿山治理性采矿权1宗,开展9处废弃矿山治理。推进四边三化与滨湖绿地建设,完成宁波植物园一期建设。

4.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治理能力快速提升

完成《镇海区环境承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研究》编制。印发《镇海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年)》,2020年10月,我区被生态环境部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探索建立生态文明考核机制,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完善生态问责制度,明确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探索离任生态审计。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将“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作为环评审批的主要依据。全面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登记工作,实现国家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湾(滩)长制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5.聚焦环境安全,环境风险防控成效明显

加快“智慧环保”运用,建成涵盖气、水、土、辐射、噪声等污染要素的监测监控体系,建立超标异常数据闭环响应处置机制,160余家企业安装339套自动监控设备,各类监控点位近1000个,数量居全市首位。在全市首创“365”生态环境大巡查,首次购入走航车开展VOCs走航监测,持续开展“绿剑”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大排查,相继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危化企业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筑牢环境安全屏障。不断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与预警体系,实行第三方监理助力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闭环”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监测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开展并完成辐射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关切,做好各级督察和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

《“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14项指标全部达标。

  表1 镇海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指标

性质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2020年完成情况

达标情况

环境

质量

1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100

100

达标

2

劣V类水和黑臭水体(%)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达标

3

国控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38.0

21

达标

4

国控点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90.0

93.2

达标

总量

控制

5

国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率(%)

化学需氧量

28

48.9

达标

氨氮

19

33.3

达标

二氧化硫

29

50.5

达标

氮氧化物

28

42.7

达标

6

国家“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

完成省市

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

下达任务

达标

节能

降耗

7

全社会能耗总量(万吨标煤/年)

完成省市

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

下达任务

达标

8

五年GDP能耗下降率(%)

完成省市

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

下达任务

达标

9

市控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达标率(%)

100

100

达标

10

近岸海域Ⅲ类以上海水比例(%)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达标

1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达标

大气

环境

12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35.0

21

达标

土壤

环境

13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保持稳定

有所提升

保持稳定

有所提升

达标

总量

控制

14

五年大气VOCs排放量下降比例(%)

35.0

35.2

达标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区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要求和群众的高期盼之间还有一定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制约的矛盾未得到根本缓解。总的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1.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镇海区工业经济发达,石化产业产值占比约70%,已成为全区工业经济支柱产业。国家临港重化工基地的定位、石化产业快速扩张的态势决定我区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污染物排放基数大的总体格局短期难以转变,产业绿色转型压力大。全区石化产业特征决定其单位产品能耗和排放量高于其他产业,传统石化产业产品附加值有待提高,高端化差异化不够,与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仍有差距。区内部分工业集聚区布局不尽合理,部分“低散乱污”传统制造企业仍然存在,普遍能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挤占了新兴产业发展空间。

2.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不稳固

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排放强度居高不下,公众对大气异味关注持续增加,交通运输领域车船排气污染增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

镇海区位于水系末端,河道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2020年镇海区5个市控以上断面中,贵驷断面水质尚未达到Ⅲ类。平原河网水质总体水质呈Ⅳ到Ⅴ类。局部地区污水管网存在破损、雨污混接现象,影响区域污水收集、处理效率。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养护水平还需提高。入海河流断面总氮削减面临挑战。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不佳。近岸海域受长江、钱塘江携带入海污染物和本地陆源污染叠加影响,水质总体较差。

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尚不成熟,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未全覆盖,固废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待巩固

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整体修复能力仍显薄弱,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海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相对粗放,生产岸线开发强度大,自然岸线和生态空间遭受挤占,导致现存自然岸线长度偏少,局部地区自然生态功能退化、滨海环境品质和亲海体验感不佳,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亟需加强。

4.突发环境风险仍然存在

镇海区石化企业数量众多,工艺物料多数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特性,发生爆炸、火灾或中毒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较多,由突发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缺乏有效、充足的生态缓冲带,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相对于环境风险的增大,区域的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仍有待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有待完善,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处置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有待加强。

5.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

镇海区生态环境监管任务重,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和治理手段的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快速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仍显不足,生态环境部门人才储备、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意识尚不牢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环境管理格局尚未全面形成,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三)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和有利因素体现在:一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九大进一步提升了生态文明的战略地位。区委提出“争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努力擦亮工业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镇海样板”,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锚定了新目标。二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速,宁波都市圈战略不断深化,甬舟一体化和甬台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246”万千亿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全面展开,新一轮重大发展机遇为我区推动区域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新动力。三是我区先进制造业与科创平台深度融合,加速推动我区产业高端化清洁化,有利于从根本上减轻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科创策源地全面推进也为生态环境整体智治提供了重要支撑。四是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利条件。

挑战和不利因素体现在: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绿色石化产业链偏短,非石化高端制造业发展不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压力较大。二是我区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能源消费总量将持续增加,主要污染物及碳排放强度将维持高位水平,污染减排和碳排放强度削减压力较大,环境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面临重大挑战。三是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要求日益提高,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问题显现,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有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治理,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产业绿色化、环境优质化、家园美丽化、治理体系化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源头管控,维护生态系统功能,维护生态安全格局。通过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数字赋能、深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和法治体系,强化绿色创新和科技、数字赋能,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优化布局、统筹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差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特点,优化空间布局,筑牢环境风险防范底线,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开发有序、保护有力、特色鲜明的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格局。

完善机制、长效治污。坚持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机制等,落实长效治污机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生态空间管控有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自然秀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美丽镇海”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绿色低碳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生产生活领域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

——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PM2.5浓度达到24μg/m3及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及以上,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水生态系统健康,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或略有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3%和100%,“无废”城市全面建成。

——健康高效的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初步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的健康生态系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得到有力保障,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临港化工产业为主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设施短板基本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企业自治、社会调节实现良性互动,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展望2035年,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成为全社会自觉,高质量建成“美丽镇海”。

综合考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美丽宁波建设规划纲要》《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镇海区“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等指标体系,结合镇海区实际,确定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详见表2。

  表2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应对气候变化

“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完成省(市)任务

完成省(市)任务

约束性

2

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降低率(%)

30.64

≥30

预期性

(特色指标)

3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

4.57

完成省(市)任务

约束性

4

煤炭消耗比重(%)

10.62

完成省(市)任务

预期性

5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完成省(市)任务

完成省(市)任务

约束性

6

省级以上低碳工业园区建设数量(个)

0

1

预期性

7

清新空气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21(“十三五”平均31.6)

≤24

约束性

8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3.20

≥93

约束性

9

洁净水体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

80

100

约束性

10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11

地下水V类水比例(%)

100

完成省(市)任务

预期性

12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

0

完成省(市)任务

预期性

13

土壤安全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2

93

预期性

14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100

预期性

15

无废城市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60

70

预期性

16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61.48

70

预期性

17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99.26

≥99

预期性

18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19

生态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3.74

不下降

约束性

20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长度(m)

592.08

不下降

预期性

  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与绿色发展并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实现生产空间绿色高效、生活空间集约舒适、生态空间自然和谐。全面推行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积极应对适应气候变化,推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构筑“一核两廊四区”的网络化开放型全域空间格局。加强“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协调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空间格局。

1.严格“三线一单”管控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实现国土空间差别化管理,为制定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和产业布局提供依据,引导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优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工业园区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细化分区单元管控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差异化准入管理。

2.落实生态环境红线管控

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充分衔接现有规划,引导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优化。合理区分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在生产与生活区之间设置必要充足的生态缓冲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监管,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挤占,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生态环境健康行为的惩处力度。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建立基本单元台账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

3.优化海洋空间利用与保护

强化海岸线保护利用,统筹优化海陆空间,严格控制生产岸线开发和围填海项目,严格保护自然岸线。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洋生态敏感区保护。

(二)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强链补链、主体培育、绿色制造、开放协同、机制改革”为实施路径,做优做强绿色制造业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基本建立。

1.严格源头准入管控

强化准入管理与底线约束,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和水循环梯级利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两高”项目的管控要求,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民用建筑)依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项目能耗准入审查。新建项目执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减量替代措施,并严格落实碳评价、碳减排措施。加快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部分高排放产能淘汰置换,持续加大“低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力度,为优质项目落地腾出环境容量。

2.提升整治产业园区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优势、整合提升、提高能级”原则,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盘活土地存量,着力打造“230”产业空间格局。做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镇海经济开发区“两区”,做优庙戴广源、茅塘山息云寺、西河工业集聚点“三点”,对村级工业点、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清退。推动小微企业入园集群化发展,原则上新建工业企业应进入工业集聚区或工业功能区。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统筹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镇海片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打造“产、城、人、文”深度融合、功能多元的现代化产业新城。

3.全力打造绿色经济体系

高质量发展绿色石化产业。以“高科技、高效益、低排放、低风险”为导向,高标准建设绿色石化产业拓展区,重点发展以化工新材料为主体、以高端精细化学品为特色的油化全产品链,全力打造国际领先的石化新材料产业链。推进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高分子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至2025年,力争全区单位GDP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不低于2020年水平,石化、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全力发展绿色高端制造,争创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优做强新材料产业及先进装备制造业,主动承接甬江实验室等重大平台创新溢出效应,培育壮大智能家电家居(电子制造)等新兴无污染、轻污染产业。加大绿色原辅材料推广力度,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实施绿色制造相关产品标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形成绿色制造的市场化推进机制,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巩固绿色园区创建成果,推进重点企业绿色工厂创建。

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力打造“113”现代服务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发展新兴特色服务业。做大做强商品贸易支柱产业,重点发展生产资料大宗商品贸易,建设浙东地区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做精做深与“临港智造”相匹配的现代物流业,加快推进镇海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培育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商务中介服务业与文教旅体产业,打造具有显著竞争力的科技信息服务高地,探索未来工厂、智慧园区建设,提升重点制造业领域的配套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服务业占比。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快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服务或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精品化发展。充分挖掘镇海自然资源,打造南岚湾现代农业示范园、九龙湖田园综合体等集现代化农业生产、乡愁化田园景观、农文旅融合一体的休闲度假旅游产业。

(三)推动能源体系低碳转型

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开展非化石能源替代,加强能源管理,推进能源高效利用,控制化石能源消耗总量,推进能源体系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深入推进清洁能源示范建设。积极谋划氢能产业项目,大力推进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屋顶光伏、太阳能充电桩、储能、微网等新能源建设项目。至2023年,光伏装机容量累计达300MW。加快推进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连接管道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管网输配体系建设。优化新增天然气使用方式,重点用于替代工业炉窑等非电工业和居民生活用能。有序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城郊村、中心村延伸。严格控制煤炭、重油等非清洁能源消耗,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石化等重点耗煤企业制定煤炭消费的总量控制和削减方案,探索电力行业的煤炭总量控制措施。至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

2.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能耗监管,严格按照国内、国际先进能效标准建设新增产能项目。继续实施锅炉、炉窑的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优化集中供热布局,探索热源点整合,促进燃煤热电联产行业持续综合改造升级,加快推进久丰热电联产省级改造项目和镇海发电燃气机组搬迁项目。进一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整合现有供热管道,实现各区域间保障性联网互供,提高热力管网输配送能力。加强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全面实施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促进产业能效提升。

(四)促进运输结构绿色清洁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低碳、智慧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形成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调整优化运力结构

依托宁波舟山港,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推进江海联运和海河联运,降低货物公路运输比例,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完善镇海港口集疏运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铁路在大宗货物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至2025年,焦炭、煤炭等大宗货物基本实现铁路或水路运输。

2.推进移动源结构升级

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选用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公众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025年,全区公交车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比例达80%以上,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新增港作机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的比例超过50%,鼓励船舶、港作机械和港区集卡车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鼓励国Ⅳ柴油车提前淘汰更新。2022年底前,国Ⅲ及以下标准的老旧柴油车基本完成淘汰;2025年底前,国Ⅳ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基本完成淘汰。

3.构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

大力建设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以普通公交为主体、以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立体公共交通系统,积极推进地铁、公交、慢行交通无缝衔接,优化公交路线设置,加快落实定制公交、微公交,实现公交与轨道“零换乘”,提高城市公共出行的效率和舒适度。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着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达峰行动,开展协同减排试点,加快推进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探索建立园区企业碳排放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的创建。鼓励企业开展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鼓励镇海炼化等大型炼化企业探索碳捕获、封存和利用技术。

2.推进“碳中和”实践

围绕国家、省市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在石化行业探索开展碳排放监测、报送、核查机制和产品“碳标签”认证制度。推进城镇、园区、社区、企业等多层次的低碳、近零碳排放创建。积极开展“零碳”政府机关、“零碳”会议等“碳中和”实践。

3.推动温室气体协同减排与低碳监管

重点控制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低碳转型。加强排污许可涉能源数据证后监管,落实企业碳排放全过程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账户建设,配合做好碳交易工作。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与数据应用

  4.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大型超市优先引入“碳标签”产品,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倡导低碳装修和低碳出行,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专栏1:绿色低碳发展工程

1.氢能源产业建设项目:建设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国际智库、储油生产基地、加氢脱氢配备等生产基地;

2.工业区块“低散乱污”整治提升项目:完成2个工业集聚区,3个工业集聚点“低散乱污”整治;

3.推进小微企业入园发展:澥浦镇浦成小微企业产业园一期项目;

4.低碳新城建设计划及光伏发电项目:为镇海区内企业免费投资安装屋顶光伏电站及其他配套节能产品;

5.企业绿色发展创建工程:每年实施50个绿色化技改和10个落后产能淘汰项目,培育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等绿色制造示范企业10家以上;

6.低碳园区创建工程: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低碳园区;

7.浙能镇海9F天然气发电机组搬迁改造项目;

8.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

  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污染防治攻坚战,基本补齐环境治理设施短板,力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自然秀美,优质生态产品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一)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大气治理三个“一百”工程,大力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削减,深化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强化多污染物协调控制,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力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至2025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24μg/m3及以下,臭氧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及以上。

1.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削减

深化VOCs源头替代与全过程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为龙头,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与总量减排。优先推行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VOCs排放的工艺装备和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培育一批VOCs源头替代示范企业。对区域内涉VOCs重点企业约100个VOCs有组织排放口开展新一轮深度治理,通过增加或改进治理设施,强化运行管理等方式,到2025年,重点企业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下降30%。同时强化VOCs处理效率绩效评估,实现VOCs精细化管控。

通过结构调整、深度治理推进氮氧化物削减。完成镇海联合发电燃气机组关停项目;全面完成区域内近10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通过烟气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上的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热电燃煤机组超低氮排放改造,促进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超低氮排放水平(35mg/m3)以内;推进100台左右各类工艺加热炉、废气焚烧炉开展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力争80%的工业炉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重点排污单位氮氧化物等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排放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

2.深化工业废气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废气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动超低排放。全面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低散乱污”企业废气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源解析等工作,提升大气污染溯源能力。制定重点治理和强化减排清单,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大力推进其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工业炉窑。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废气无组织排放。健全“一厂一策一档”制度。

持续开展石化、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品仓储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无组织和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逐步推动工业集聚区臭气异味排查全覆盖,建立问题企业治理清单,开展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产生异味和臭气的企业整治提升。推动重点企业“无异味工厂”建设,创建省级“清新园区”。

3.强化移动源排气监管

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加快加密布设黑烟电子抓拍系统,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具备条件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镇海港集卡车尾气排放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集卡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适时扩大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强化对重型载货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的路检路查和重点运输企业停放地监督抽测,实施排放黑名单管理。加强遥感和远程监控大数据应用。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防治。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强化高排放机械禁用区内的监督检查,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地、施工工地等场地开展抽样检测。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等四阶段排放标准。

持续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新增和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等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机械。加快集中式充电桩、快速充电桩、港口码头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比例,强化岸电使用效能。

加强油品质量管控。实施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对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4.深化大气面源污染防治

深化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8个100%”的扬尘治理措施,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料石堆场、拆迁工程、矿山、裸露地面、闲置地块等扬尘治理。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在线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扩大道路机扫保洁范围。加快推进煤炭、矿石码头堆场提升改造,加强散货码头作业过程扬尘控制,推进物料输送系统全封闭改造。

持续推进露天禁烧和氨排放控制。推进高空瞭望系统建设,强化重点区域巡查,遏制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氨排放。

5.强化季节性、区域性防控

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应对,探索针对重点VOCs排放企业实施阶段性限产或错时生产。以施工扬尘、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柴油货车等为监管重点强化秋冬季PM2.5专项整治。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外源性污染严重的季节采取对应减排措施。

6.强化区域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宁波市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交通、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执法力度,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噪声投诉处置机制。

专栏2:清新空气行动工程

1.浙能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关停工程:两台9E机组关停;

2.清新园区创建项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臭气异味深度整治;

3.重点企业环保治理提升项目:镇海炼化立足环保新技术实施环保治理提升;

4.大气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工程(三个一百工程):约 100个VOCs排放口深度治理工程,约10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100台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工程;另外每年10家以上企业开展深度治理;

5.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

6.老旧车辆淘汰工程:提前淘汰报废国Ⅲ及以下柴油车(全区约3000辆);

7.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治理工程:对约600辆高排放移动机械进行检测治理;

8.港区扬尘治理工程:镇海港港区煤炭、矿石堆场整治项目;

9.镇海封闭煤仓建设项目:招宝山街道煤炭市场露天煤场改造升级为封闭煤仓;

10.燃煤热电企业超低氮改造升级工程;地方燃煤热电企业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处理设施实行超低氮排放改造升级;

11.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创建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

12.大气污染源解析项目:对全区PM2.5和臭氧的污染来源进行分析,编制污染来源清单。

  (二)全面推进水环境建设

以“浙江省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区”建设和实施“污水零直排区”2.0版为抓手,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着力强化源头控制、水岸同治,建立健全治水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园区和城镇乡村截污纳管,持续深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逐步实现全区水体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提升。至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Ⅴ类断面,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1.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22年底前,重点工业园区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升级版。推进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蛟川水处理公司提标迁建工程和石化区尾水深海排放管项目。引导重点行业废水处理(或预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对总氮、总磷和重金属等重点指标的管控。

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镇海污水处理厂省清洁化改造,2022年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省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结合路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污水管网长效运维机制,加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提升污水管网收集效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至2023年,全区生活小区和公共服务单位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提升工作,老小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基本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至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推进自然村农村污水进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至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进网纳管全覆盖,整体出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施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有机替代等减量增效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至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2%以上,化肥利用率42%以上,全区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0吨,农药使用量年均减少1吨。开展农业排水污染治理,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布局和建设。全面推进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加强养殖用药监管,加大种养结合推广,畜禽粪污就近资源化利用。

2.推进水环境系统治理

严格实施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科学实施河道淤积监测和清淤轮疏工作,持续开展甬江水域及石化区、后海塘、蛟川和庄市等重要区域水系河道清淤轮疏和综合整治行动。整体推进区域干支流、大小微水体系统治理,打通“断头河”,实现河湖水系连通。建立健全甬江游山断面汇水范围内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3.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

严格落实《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大节水护水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水资源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保障体系。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逐步统筹废水治理与再利用,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不断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推动污水处理厂高质量尾水回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力争再生水利用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4.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与恢复。推进多梯度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保护,积极开展万弓塘河、觉渡大河、中一河、下赵河、冯家河、前大河、甬江生态缓冲带及河滨带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结合河道功能,建设生态河流、健身绿道、彩色林带,有机串联沿线特色村镇、休闲农园、文化古迹和自然景观优化滨河生态空间,达到水陆生境互通。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严禁河道采砂活动,维护河道生态安全。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甬江等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取水下森林建设恢复水生植被,通过增殖放流恢复土著鱼类,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系统。至2025年,累计创建美丽河湖5条。

专栏3:三水一体提升工程

1.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新增15万m3/d污水处理工程,同步实施15万m3/d提标改造工程,配套2号主干管工程;

2.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技改工程:进水6万吨/日再生水双膜车间建设工程;

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蛟川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提标迁建工程;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镇海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4.石化区尾水深海排放管网建设工程:尾水排放规模为19万m3/d。陆域排海管总长约5.6km,海域排海管总长约1.95 km;

5.清水浦泵站建设项目;建设规模75m3/s;

6.后海塘水系贯通,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对宏远河拓宽改造,新建威海河、威远河、海天河,定海河桥涵改造;对后海塘区域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清淤、CCTV检测;实施市政管网雨污分流;

7.329国道(澥浦段)截污纳管工程:对329国道沿线50余家企业及沿山、觉渡部分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

8.河道整治和清淤轮疏工程:整治万弓塘河等7条河道;每年疏浚河道10km;

9.兴庄路及周边管网修复整治工程:实施兴庄路及周边管网修复整治工程,修复整治老旧管网;

10.排水管网检测大修、改造提升工程:雨、污水管网以及泵站的检测、大修和改造;

11.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作物配方施肥技术。

  (三)强化陆海统筹综合治理

以美丽海湾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力争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1.加强陆海统筹治理

统筹陆海产业布局,严格落实“湾(滩)长制”。实施甬江总氮、总磷总量控制,实现工业企业入海排污口直排海废水量零增长、总氮入海量持续下降。开展入海排口溯源分析,加大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与巡查力度,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全覆盖并联网,确保入海排污口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推进码头固定式配套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综合治理,落实海洋垃圾治理常态化制度和海洋漂浮垃圾监管处置、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管理,强化跨区域综合协调。

2.推进海洋生态修复

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严格管控海洋生态红线。落实国家围填海政策,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新增围填海。优化海岸带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推进海岸线整治、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立陆海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

(四)强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控

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继续加强源头防治,推进农用地精细化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安全联动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1.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严格项目准入管控,严格执行相关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支持电镀等涉重企业集聚发展,涉重产业园区严控污染增量,实施总量替代。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石化、电镀等相关重点行业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绿色化改造。2021年底前重点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将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定义务载入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严格执行自行监测制度。

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2022年底前完成有污染耕地溯源排查,建立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建立控源(断源)销号闭环工作机制,制定控源(断源)工作计划。

落实“多污染物协同控制”。2025年底前完成正在运行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各类堆放场所周边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状况的调查与评估,实施渗滤液阻隔工程,进一步推动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协同控制。

2.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2023年完成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建设。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持续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确保“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加强农产品临田检测和超标粮食处置。

3.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优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严格落实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的土壤污染强制性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制度。实现开发利用“一张负面清单”管理。至2025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执行率100%。

实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管控)工程。依法落实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地块的污染风险管控要求,严防污染扩散。加强管控和修复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修复后地块再开发和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国考点位开展污染溯源调查,非地质背景因素导致污染的,编制并落实水质提升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估和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地下水污染严重的8家在产企业相应管控(治理)方案,2025年底前,落实相应管控(治理)工程(措施)。推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治理项目试点示范,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

(五)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开展“无废”细胞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无废”城市。

1.着力推进产废源头减量

着力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加强石化、化工、火电、印染、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加强固废循环利用。鼓励重点企业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完善分质分流处理系统,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强化建筑垃圾堆场监管排查,落实污泥减量政策,实行差别化的污泥处置价格。

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实施禁塑限塑制度。开展“无废服务业”创建,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和器具,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共享经济、租赁、二手交易等商业化平台规范发展。

推动农业废弃物减量。鼓励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鼓励选用大包装农药,减少农药废弃包装物产生量,引导农民妥善处置废弃包装物,强化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至2022年,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100%;至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0%、无害化处置率90%。

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工作管理。持续推进建筑工地泥浆就地固化。凡工程占地规模20亩(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实施泥浆就地固化。

2.全面落实规范收集转运

建成服务全区的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统一收运。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完善危险废物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汽修行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运体系,以社区、村为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加强本地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监督管理。

3.促进固废资源综合利用

拓展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渠道。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开展“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设,提升废品回收智能化水平。统筹布置再生资源回收点、废弃电子电器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和可回收设施,推广生活大件垃圾预约回收。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推进分散式园林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建立消纳点。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至2025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90%。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推进秸秆多途径利用,力争基本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至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8%以上。

4.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建设和提升。鼓励大型工业炉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调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共建共享。

5.强化固废全过程闭环监管

加强省级信息监管平台的应用,实现“智慧”监管。完善重点产废单位和集中利用处置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环节信息化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

6.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打造“无废”城市建设样板工程。至2025年,培育10个“无废”创建载体,建设2个省级无废工厂、15个市级无废工厂,1个无废园区、5个无废乡村、10所无废学校、5座无废医院、5个无废工地和1个无废景区。

专栏4:“无废”城市创建工程

1.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建设;

2.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建设;

3.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满足区域内建筑垃圾、拆迁垃圾和工程垃圾处置要求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4.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改造工程:总处理规模400吨/日;

5.飞灰、废油、油污泥、废乳化液、船舶油污水等处置工程:宁波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项目,宁波蓝城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

6.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庄市垃圾中转站等4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规模330吨/日;

7.畜禽粪便资源化工程: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农作物秸秆离田“五化”利用。

  五、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治理,强化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节点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及稳定性,持续推进“美丽镇海”建设。

(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实施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建设

打造沿江、沿海、沿河、沿路全线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构筑以九龙湖、宁波植物园和临港工业区生态隔离缓冲带等为主的绿色屏障。构建以九龙湖湿地公园为核心、后海塘生态湿地公园等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河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保留湿地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2.大力推进森林镇海建设

推进森林扩面提质,丰富森林碳汇。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城镇乡村美化彩化、沿海基干林带修复提升,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的修复力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落实林地分级管理,推行林长制。推进“森林镇海”建设,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全区林地保有量不下降。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大力开展生态要素整体修复

以山水林田湖草海为整体,开展林地、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生态要素现状评估,有序推进河流、湿地、矿山、海岸线和林地等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海岸带生态综合整治修复。

2.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至2025年前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加大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严控外来物种入侵。加大生物多样性宣传,依托宁波植物园等场所建立生物多样性科普体验馆,开设公众可参与、可互动的生物多样性教育课堂,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三)深入开展绿色创建

1.开展系列绿色创建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全面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绿色低碳意识。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绿色商场和绿色家庭等创建,至2025年,85%以上的区级党政机关、学校、酒店达到绿色创建要求,25%以上大型商场建成绿色商场。

2.拓展“两山”转化通道

  结合全域大花园建设和“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统筹推进美丽镇海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制造、文旅、医养等新产业。创新“两山”转化通道,探索实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制度,探索建立镇海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专栏5:生态镇海守护工程

1.西大河等城区公园系统建设:西大河公园、骆驼老街湖心公园、蛟川中心公园、绿轴体育公园二期、沿江公园提升及口袋公园建设;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支撑项目: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3.镇海片区历史围填海生态修复项目:南北地外滩涂生态修复约440公顷,围区内生态空间建设约330公顷,海堤生态化建设约12.6公里,增殖放流450万尾;

4.镇海物流园和后海塘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物流港建设生态湿地,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排污、电力管道等设施;

5.幸福河道工程:实施觉渡大河、中一河、下赵河、冯家河、前大河、甬江等河道生态提升工程;

6.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围绕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以石化、化工行业为重点建立环境风险分区防控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和预警监测,加快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救援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数零增长。

(一)加强环境风险预防

1.强化重点行业风险预防

加强对产生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的环境风险预防。聚焦危化品生产、危化品储存、危化品运输和危险废物处置四大领域,动态更新环境风险源名录,绘制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地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储存仓库等重点设施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强化环境风险源企业、工业园区、备用饮用水源地等重点点位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实施,全链条构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2.落实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

建立健全“源头管控,过程严防、后果严惩”的链条式环境风险监管制度。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动态预警区域环境风险。加强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的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和经营许可等规范化管理,强化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加强对石油管道、运输航道和管廊带等储运过程的环境风险监控。

(二)完善预警监测应急指挥

1.健全环境风险监测评估

加强各类环境风险源、危化品运输的监控监测和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自动监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异常报警机制。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推进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与人群健康评价。

2.深化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构建区、园区和企业三级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监测设备,强化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区域环境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强化环境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实现突发环境事件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在全区建立“政府主导、多元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救援”的环境应急救援机制。持续深化甬舟石化一体化环境应急联动,开展海上安全应急网络建设与互助,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三库一队”建设。组建以镇海炼化等大型企业为核心,覆盖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环境应急专家库。根据环境风险源分布,以生产型或储备型企业为核心,逐步建成覆盖全域的环境应急物资库和应急信息库;依托镇海炼化等大型企业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培育环境应急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定期开展区域及事故易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实战演练。

(四)加大辐射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落实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及时收贮、运输、处置保障机制,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与回收再利用。有序推进高风险辐射源的在线监控。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放射性废物以及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专栏6:环境风险管控工程

石化行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三库一队”建设:开展石化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应急物资库、应急专家库、信息数据库和应急救援队,建成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平台。

  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有效建立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市场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整体智治。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1.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委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至2022年底,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5年前,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压实部门协同责任,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河湖湾滩长”长效机制。建立环境质量综合排名通报制度。

2.强化监督考核

完善美丽镇海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各镇(街道)、重点部门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完善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容错纠错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机制,并与人大、政协和环境资源审计监督衔接。

(二)健全环境治理政府服务保障体系

1.推进数字化改革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一站式”生态环境办事平台。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向省级以下开发区延伸。深化环评“领跑者”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推进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环评融合试点。以“生态环境议事厅”为载体,搭建政企交流平台。搭建环保服务“云超市”,打通环保服务、处置企业与排污企业沟通渠道。

2.推进基层环保服务能力提升

建立生态环境远程问诊服务平台,打造镇海“生态环境医院”。创设“基层环境学校”,提升基层环保管理人员及社区网格员环境管理水平。

3.完善财政金融政策

鼓励绿色企业上市,发展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治理领域的金融支持。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环境治理设施建设。

(三)健全环境治理政府监管体系

1.完善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信用综合监管体系和信用联合奖惩体系。贯彻《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和动态修复机制。拓展环境信用信息跨部门和跨区域应用,按规范将评价结果在相关网站、平台发布。

2.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监测与执法力量与设备。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至2022年,基本形成要素全覆盖、天地海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3.加强综合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环境资源大数据中心,实现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导航仓、镇海生态环境一张图、环境应用移动端、大数据分析应用、掌上执法数据对接、异味溯源、统一用户管理系统接入,合力构建镇海“生态环境大脑”。

4.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开展跨区域环境监管联动协作。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强化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落实园区管理机构环境治理责任。

(四)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全域推行企业“环保码”。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风险管控、生态修复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开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行业绿色标准体系和守法排污引导机制,推广先进的生产、治污适用技术,推动企业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行业秩序。

(五)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畅通各类监督渠道,建立群众诉求“首问责任即问即办”“环保110”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依托社团组织,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和社区、村委会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

(六)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1.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

平等对待各类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健康发展,杜绝恶性竞争和恶意低价中标。推行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环评服务等第三方治理(技术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效果评估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实行失信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

2.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

推行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探索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一体化治理示范。深化拓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动构建“保障+服务+补偿”为一体的绿色保险体系。在石化、化工、电镀等环境高风险行业推行生态环境绿色保险。至2022年,基本实现镇(街道)、重点排污单位第三方服务全覆盖。

3.强化环保产业科技支撑

  着力提高装备档次和技术水平,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至2025年,全区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0亿元。

专栏7: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生态环境一张图建设项目:打造高集成度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信息全面融合共享;

2.环境空气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完成蛟川、庄市街道常规因子站点布设,骆驼特殊因子站点建设;

3.石化区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建设项目:在园区内建设一套包含常规因子、特殊因子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完成汶溪、化子闸等9个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5.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建成1-2个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6.基层环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政府购买帮扶服务形式,实现各镇(街道)、排污单位第三方环保服务全覆盖;

7.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工程:足额配置执法人员,更新和新增配置执法车辆、设备等;

8.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执法应用改造工程:重点排污单位废气监控设施计量检定、废水监控设备标准化改造;

9.移动源污染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移动源监管平台。

  八、重点工程

坚持以问题带任务、以任务定重点工程原则,主要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新空气行动、三水一体提升、无废城市创建、生态镇海守护和治理能力提升等6大领域实施58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0亿元,重点工程项目见附表。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规划落地

建立部门分工协作与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实行“党政同责”,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和资金要素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规划实施。强化人大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及监督作用。

(二)加强投入保障,引导资本参与

建立政府投资增长机制,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将环保重大工程项目列入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名单。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围绕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一批生态环保工程,重点保障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整治修复、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各类生态环保投融资方式,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三)创新宣教渠道,强化舆情引导

完善绿色传播网络,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生态环保宣教新模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加强环境舆情引导,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定期公布行动计划进展等信息。进一步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共建,充分发挥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推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加快制作镇海区“环境地图”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形成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

(四)搭建科创平台,助力创新支撑

完善环保科技管理,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益。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成果考核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融入国家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城市环保科技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共享服务提供支撑。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的资金投入、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利益共享机制。

(五)注重规划评估,跟踪督促落实

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建立规划实施进展定期报送机制,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梳理。积极推进“多规融合”,确保规划实施成效。

  附件: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汇总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十四五”投资

(万元)

建设年限

责任部门

1

绿色低碳发展工程

氢能源产业项目

围绕产氢、储氢、运氢、燃料电池等领域,谋划建设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国际智库、储油生产基地、加氢脱氢配备等生产基地,建设年限2021-2030,预计总投资100亿元。

30000

2021-2030

区发改局、石化区管委会

2

工业区块“低散乱污”整治提升

开展九龙湖镇田顾工业区、广源工业区、茅塘山工业区、庄市街道工业A区、俞范东路汽修企业、慈海路两侧沿线企业等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个工业集聚区,3个工业集聚点“低散乱污”整治,综合环境提升改造。

20000

2020-2022

石化区管委会、区经信局

3

澥浦镇浦成小微企业产业园一期

位于澥浦镇庙戴村,对原宝云公司地块重新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6.55亩。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2万m2,园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

23734

2021-2025

澥浦镇

4

低碳新城计划及光伏发电项目

重点为镇海区内企业免费投资安装屋顶光伏电站及其他配套节能产品,提升电费折扣优惠,协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能源供给转型。每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0MW,年发电量折合标煤9.8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25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5.25万吨。

120000

2021-2023

区发改局

5

企业绿色发展工程

以石化、压铸行业为重点,每年组织2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50个绿色化技改和10个落后产能淘汰项目,培育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等绿色制造示范企业10家以上。

1380

2021-2025

区经信局

6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园区创建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低碳园区。

/

2020-2025

石化区管委会

7

浙能镇海9F天然气发电机组搬迁改造项目

2台394.6MW级燃气发电机组由镇海电厂老厂搬迁改造至动力中心。

168000

2022-2023

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

新建一台13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在原有#1-3锅炉及二台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的基础上改造为高温高压参数热电联产机组,并拆除一台次高温次高压锅炉。

43000

2021-2023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9

清新空气行动工程

浙能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搬迁项目

两台9E机组关停。

120000

2021-2023

浙能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10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新园区创建

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臭气异味深度整治。

50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11

重点企业环保治理提升项目

镇海炼化分公司立足环保新技术实施环保治理提升项目,包括储运部G701环保治理改造、Ⅵ加氢装置生产国Ⅵ柴油质量升级改造、储运部9#罐区废气治理和沥青储罐罐顶气改造治理等项目。

16783

2020-2022

镇海炼化分公司

12

大气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工程

每年安排10家以上企业整治。包括100个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口治理、100个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工程、10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等。

50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区经信局

13

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

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

3695

2021-2022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14

老旧车辆淘汰

对于提前淘汰报废的国Ш及以下柴油车(全区约3000辆)给予补贴。

4000

2020-2022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区交警大队

1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治理

对区域内约40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其中约600辆高排放移动机械进行检测治理。

1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16

港区扬尘治理

镇海港港区煤炭、矿石堆场整治项目。

15000

2021-2023

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17

镇海封闭煤仓建设项目

招宝山街道煤炭市场露天煤场改造升级为封闭煤仓。

35000

2021-2025

招宝山街道

18

燃煤热电企业改造升级工程

燃煤热电企业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处理设施实行超低氮排放改造升级。

87000

2020-2023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19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项目

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密闭化运输的有关要求。城市公共区域机扫保洁全覆盖。

1000

2021-2025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大气污染源解析项目

对全区PM2.5和臭氧的污染来源进行分析,编制污染来源清单。

265

2021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21

三水一体提升工程

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新增15万m3/d污水处理工程,同步实施15万m3/d提标改造工程。

72535

2020-2021

市排水公司

22

宁波市镇海蛟川水处理公司提标迁建工程

蛟川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提标迁建工程。

6000

2020-2021

宁波市镇海蛟川水处理公司

23

石化区尾水深海排放管项目

尾水深海排放管分为海域排海管及陆域排海管两部分。尾水排放规模为19万m3/d。陆域排海管总长约5.6km,海域排海管总长约1.95 km。

29041

2020-2022

石化区管委会

24

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工程

工程位于镇海区、高新区、石化区,是北区污水处理厂重要配套项目,起点为永平路,以重力流输送方式沿望海南(北)路西侧绿地至镇骆路污水泵站,经泵站提升后,以压力流输送方式继续向北,穿越绕城高速沙河互通区,沿现状管廊带、明海北路(规划)、海天公路,接入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干管全长约11公里,设计管径DN1350-DN1600。

56600

2021-2022

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

25

镇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建深度处理设施,将出厂水质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8),并进行污泥减量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9765

2021-2022

雄镇投资公司

26

宁波北区再生水技改工程

进水6万吨/日再生水双膜车间建设工程。

6500

2020-2021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27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推广作物配方施肥技术。

100

2020-2022

区农业农村局

28

清水浦泵站维修改造工程

实施清水浦泵站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规模75m3/s,2021年计划完成水下工程。

21249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局

29

后海塘水系贯通、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对宏远河拓宽改造,新建威海河、威远河、海天河,定海河桥涵改造;对后海塘区域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清淤、CCTV检测;实施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包括大通路北段拓宽及雨污分流改造、定海路雨污分流及街景改造、金属园区及港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实施管道排涝泄洪建设。

80000

2021-2022

招宝山街道

30

河道清淤轮疏工程

“十四五”期间每年清淤疏浚河道10km,合计 50km。

250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局

31

329国道(澥浦段)截污纳管工程

位于329国道澥浦段两侧,管线全长约5公里。建设内容:对329国道沿线50余家企业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同时对沿山、觉渡部分污水未纳厂处理的村庄进行管线接入预留。

2300

2021-2023

澥浦镇

32

兴庄路及周边管网修复整治工程

实施兴庄路及周边管网修复整治工程,修复整治老旧管网。

1000

2021-2023

雄镇投资公司

33

平原河道整治工程

万弓塘河、浜子港河、滨海河、前大河、向阳河、南洪门前河、西大河综合整治,景观绿化建设。中大河贵驷段河道整治和断面水质提升。

77741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局

34

无废城市创建工程

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提升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建设,收运服务体系提升。

100

2020-2021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35

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用地面积5797平方米,总处理规模400吨/日。

4600

2020-2022

雄镇投资公司

36

环卫设施提升改造

庄市垃圾中转站等4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规模330吨/日。

3600

2021-202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7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升项目

覆盖全区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1个(含)以上。

2004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38

废油、油污泥、废乳化液,船舶油污水处置项目

宁波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多项处置工艺处理HW08、HW09等危废项目,宁波蓝城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

11000

2020-2022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39

畜禽粪便资源化项目

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0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局

4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离田“五化”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和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建设,使秸秆离田应用逐年增长。

10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局

41

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满足区域内建筑垃圾、拆迁垃圾和工程垃圾处置要求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500

2021-2022

雄镇投资公司

42

生态镇海守护工程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完成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91800

2020-202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43

西大河等城区公园系统建设

西大河公园、骆驼老街湖心公园、蛟川中心公园、绿轴体育公园二期、沿江公园提升及口袋公园建设。

85000

2021-2025

新城管委会、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44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支撑项目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1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45

镇海片区历史围填海生态修复项目

南北堤外滩涂生态修复约440公顷,围区内生态空间建设约330公顷,海堤生态化建设约12.6公里,增殖放流450万尾。

76300

2021-2023

雄镇公司

46

幸福河道工程

实施觉渡大河、中一河、下赵河、冯家河、前大河、甬江等河道生态提升工程,主要实施护岸整治及景观绿化等工作,整治长度为21km。

600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局

47

后海塘生态湿地公园

位于后海塘城河东路以西、古海塘以北、隧道北路以东、雄镇路以南区域,新建水域、公园绿化等总用地面积19万平方米。

50200

2020-2024

招宝山街道

48

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生态环境一张图建设项目

打造高集成度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信息全面融合共享。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导航仓、镇海生态一张图、环境应用移动端、大数据分析应用、掌上执法数据对接、异味溯源、统一用户管理系统接入。

350

2020-2021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49

环境空气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完成蛟川、庄市街道常规因子站点布设,加设骆驼特殊因子站点。

200

2020-2021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0

石化区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建设

在园区内建设一套包含常规因子、特殊因子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380

2021-2022

石化区管委会

51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

完成汶溪、化子闸等9个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400

2021-2021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2

生态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建成1-2个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实现中小学、高校、职业学校生态环境保护教学全覆盖。

2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3

基层环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以政府购买帮扶服务形式,实现各镇(街道)、排污单位第三方环保服务全覆盖。根据本地镇(街道)环境管理、企业环保情况、信访投诉等实际情况,组建生态环保帮扶队,帮扶范围覆盖所辖各镇(街道),帮扶对象基本涵盖所有排污单位,每支帮扶队人数在20-30人左右。

15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4

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编制数足额配置执法人员。按照生态环境部新的标准化建设要求,更新和新增配置执法车辆、特种车辆(按5人/辆,20万一辆)和移动执法设备(每3人/套,3万元一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执法人员统一规范执法服装(每人5000元)。按照标准要求配置无人机、烟气黑度仪、粉尘快速测定仪、暗管探测仪、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仪、水质测定仪等现场执法取证设备。

3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5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执法应用改造

重点排污单位废气监控设施计量检定、废水监控设备标准化改造,包括分瓶采样仪、数字化改造等,强化执法联动,提升科技监管效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类企业实施环保工况用电智能化监控,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科技监管体系,提升企业环保管理精细化管理能力和生态环境部门科技监管能力。

10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6

移动源污染监管能力建设

建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移动源监管平台;强化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能力建设(含遥感监测、黑烟抓拍、OBD在线监控、现场检测等)。

15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7

石化行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三库一队”建设

开展石化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分区防控体系,构建风险源空间数据库,根据“风险源—暴露途径—风险受体”进行风险评价,识别高风险防控区和中风险防控区,实施重点防控;建立应急物资库、应急专家库、信息数据库和应急救援队,建成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平台。

1000

2021-2025

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58

临港工业区域生态隔离缓冲带项目

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完善绿地系统布局,从空间上隔离生产与生活空间,逐步缓解临港工业带生产、生活空间局部不协调问题,改善城市宜居环境。

/

前期谋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合计




1401172



  附图1   镇海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2    镇海区近岸海域环境分区管控图

镇政办发〔2021〕44号(关于印发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