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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至2021 年1 月31 日结束,2月1日放寒假;普高、职高至2021年2月3日结束,2月4日放寒假。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中小学校定于2021年2月25日开学(2月24日学生报到),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放暑假,共20周。

一、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要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切实防止各种意外的发生。各校要切实按照宁波市中小学校历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认真做好学期之间的衔接工作。

二、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1.严禁寒假一切补课行为。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兼课。

2.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校讯通等形式,引导家长假期不要盲目报班,让孩子轻松愉快度过假期生活。要对中小学生书面寒假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分层分类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实践类、探究类、体育类作业。引导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引导学生过好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合理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三、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1.加强师生防疫安全指导。密切关注和切实执行区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通知。倡导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春节及寒假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就地过节,无特殊情况,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邀请、不参与宁波大市范围外的人员聚会,减少聚集风险。如有出宁波大市的,学生提前向班主任报备,教职员工提前向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报备,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提前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备。要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并注意路途安全和防疫安全。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

2.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各校要高度重视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校园24 小时封闭式管理。按“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加强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管理,继续严格实行身份核验、访客登记和健康监测制度。要督促学校保安员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充分利用节假日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维护,要及时对学校的“技防”设施进行保养和调试,防止长假期间发生故障。各校要加强工程现场巡查,确保工地安全。

3.认真抓好冬季学生安全教育。要突出抓好春节期间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校讯通、班级QQ群、微信群等载体,及时提醒学生在春节期间注意安全。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防止学生发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要密切关注传染病传播情况,一有疫情,要立即上报疾控部门科学处置,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防控工作。

4.重视极端天气等关键环节应对,切实防范各类安全责任故发生。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要求,突出抓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要加强对校园内建筑物,尤其是简易建筑、大跨度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冰雪天气对校舍安全造成危害;要及时了解气象动态,向师生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妥善安排好在校师生的生活;要加强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期间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如发生严重冰雪灾害天气,应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5.认真谋划春季开学工作。全面排摸师生情况,师生返校前须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和行程经历。及时了解掌握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和区疫情防控办的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春季返校报到,科学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提升校园防控水平,开学前要科学预判、排查风险、及时整改、完善预案、备足物资。同时要继续发挥开学工作专班的作用,主动对接属地卫生服务中心,共同为顺利开学创造安全的环境。要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努力为春季学期开学创造安全卫生的校园环境。

四、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要在期末工作会议上,重申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要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家教行为的查处,并在校园网醒目位置公布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不酗酒、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涉及黄赌毒、不参加传销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加强重要节点纪律教育,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各级纪委近期下发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寒假、春节临近之际,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要坚决做到“四个不得”: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吃请,不得参与家长邀请的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不得进入宾馆、茶楼等场所参与打牌赌博。各学校(幼儿园)也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监管,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安排宴请等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各种“节日腐败”现象,过一个风清气正、健康祥和的春节。

五、积极开展“送温暖”家访活动

要开展切实可行的“送温暖”家访活动。在进行多种形式的全面家访基础上,要对学习有困难、家庭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家庭进行重点访问,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义务辅导工作。各学校也要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教职员工、老干部、退休教师,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教职员工,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六、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要坚持领导带头值班,落实岗位职责。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16〕20 号)要求,建立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及时报送紧急信息,杜绝发生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

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6276772。联系人:孙杰,电话:89287669。

附件:1.宁波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历.docx

2.2021年寒假各单位值班安排表.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