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镇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2号)和《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绿色发展,现就我区开展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握全省政府数字化改革重要契机,以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为切入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推进“肥药两制”改革,促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更严更实,农业生产全过程闭环数字化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奖惩双轮驱动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农产品竞争力更强,2021年创建成为省“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有力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先行区建设。具体完成以下任务指标:
1.建设4个化肥农药定额制施用示范区;
2.完成“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全覆盖;
3.培育“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66家;
4.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体系,设立182个监测点位;
5.制定出台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
6.制定出台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管理制度;
7.制定出台耕地地力指数政策性保险方案并推广2000亩;
8.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低于26公斤/亩、0.17公斤/亩;
9.建设秸秆集中收储处置示范点1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
1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56%以上,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率67%以上,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93%以上;
11.建成2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
12.创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市级示范点3家,区级示范点4家,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
13.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到65%以上;
14.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5.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尾水处理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围绕“肥药两制”改革目标任务,重点推进“一创三转五提升”行动,即“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生产方式三大转型和支撑体系五大提升。
(一)实施“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行动
1.组织开展化肥、农药定额制施用示范区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南岚湾现代农业示范园等为核心区域,深度结合标准化生产基地、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数字农业基地建设,通过改善生产作业条件,集成示范绿色生态、高效实用的新技术、新模式,完善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数字化应用,着力打造“肥药两制”改革的主平台、新高地,集中展示肥药定额制施用情况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推进田杨陈粮功区、沿山粮功区以及时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繁荣蔬菜瓜果试验示范场四个化肥农药定额制施用示范区建设。
2.切实抓好“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建设。坚持从源头规范农业投入品流通使用,进而实现“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以“淘汰一批规范一批”的方式,推进示范农资店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化肥、农药实名购买制度。通过应用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统一配备一体机、摄像头、扫码枪等硬件设备,对肥药产品进行统一赋码管理,推广“刷脸”“扫码”等实名购销方式;指导和规范电子台账记录,提高电子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等绿色农资的推广力度,开展超额购买预警提示。
3.有序推进“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培育。引入“浙农码”系统,建立试点主体“一户一档”数据库,对试点主体实行全口径实名管理。抓好厂商直购、线上云购农资产品的信息录入,指导农业主体参照肥药定额标准和技术导则施肥用药,健全生产记录电子台账,推动追溯内容由主体向过程细化延伸,提升试点主体生产过程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5+X”模式,完善5个涉农镇街道系统,实现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合格证使用全覆盖,并提高日常使用率。
(二)实施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三大转型行动
1.推动农业投入品源头减量增效。种植业重点实施肥药减量增效行动,年推广有机肥5000吨、配方肥1500吨以上,完成测土服务100个,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2.2万亩,绿色防控4.5万亩次;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控制在26公斤/亩、0.17公斤/亩以内。畜牧业重点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建成市级以上示范点3家,区级示范点4家;兽药重点做好“禁、减、替”,用药量减少10%以上;饲料重点做好“控、准、减”,铜、锌含量达到省团体标准,氮含量下降5%以上。渔业重点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科学投饵,大力推动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2.促进农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扶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消纳运输车等设施设备,建成1家有机肥加工企业,全区有机肥年生产能力在2000吨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加大沼液配送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健全推广体系,全面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点对点、量对量的对接消纳模式。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重点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晚稻种植户秸秆冬耕还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试点实施“稻+澳洲小青龙”综合种养生态养殖模式,稻虾连片种养面积50亩。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农田氮磷拦截沟渠系统建设,每年新建2条以上,提高生态沟渠的建设水平和运维质量,推进农田退水原位循环“零排放”。持续推进农业废弃包装全口径、分类别回收处理,采用集中委托回收模式,肥药包装废弃物以及废旧农膜回收率均达90%以上。以畜牧业“六化”为引领,2021年建成并投入运营一座现代化高质量生猪养殖场,高标准建设粪污及臭气处理设施,达到规模以上猪场100%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监测,逐步提高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实现辖区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率100%,尾水排放达标率100%。
(三)实施绿色发展支撑体系五大提升行动
1.强化数据统计应用能力建设。推动省市区一体化的“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配套示范农资店、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应用硬件设施,深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辖区规模主体基础数据、运营情况、肥药使用情况调查,严格统计数据审核,有效掌握化肥农药经销、使用以及农业废弃物产生、收储、处置情况。
2.加强长效常态制度机制创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参与”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出台减肥减药、专业化统防统治、合格证管理“5+X”、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坚持正向引导、反向制约,应用“浙农码”系统,制定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积分制、信用体系以及绿色发展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主体年度各类奖补政策挂钩。探索试行耕地地力指数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行面积2000亩以上。建立畜禽养殖巡查和执法制度,坚决关闭低小散养殖点,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
3.建立健全绿色生产标准规范。以化肥农药定额施用为重点,参考部、省、市制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定出台水稻、小麦、油菜、蔬菜、葡萄、草莓、番茄等主要农作物的化肥、农药施用定额标准、推荐产品名录和技术导则,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上述主要农作物的绿色生产标准化规范,引导辖区农业主体应用标准规范实施作业。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管理。
4.加大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以“三农六方”项目为引领,推广侧深施肥、水肥一体等高效施肥技术以及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大有机肥替代、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力度,推广水旱轮作、稻虾共养等生态种养模式和农作制度,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56%以上,创建2个水旱轮作水稻零化肥农药示范点。大力培育区内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生产作业方式覆盖面,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率67%以上,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93%以上。鼓励应用功能性肥料、土壤调理剂、低风险农药、替抗兽药、环保型饲料、安全疫苗、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新型产品,选用优质高产、抗病抗虫的农作物、畜禽和水产新品种。开展绿色农产品建设,创建市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申报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高于65%。
5.巩固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围绕农业“两区”等绿色发展核心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制定出台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根据辖区水稻、小麦、油菜、蔬菜、番茄、葡萄、草莓等主要农作物,兼顾其它小种作物,结合数字农场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环保排放监测等工作内容,设立土壤、水体等线上、线下监测点位182个,通过传感器自动监测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织密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以离田高效利用为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秸秆利用结构,建设1个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5个镇街道检测室设施设备,密切同专业检测机构合作,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三、进度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1年4月底前)。组织召开“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座谈会。制定出台综合试点创建方案和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成立改革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进度式管理。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各条线根据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每月25日前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度。
(三)成果验收阶段(2021年11月)。综合验收各指标进度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材料进行创建认定申报。
四、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月报等制度,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
(二)加大政策扶持。出台扶持政策,统筹用好年度财政支农预算资金基础上,另行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数字化系统建设、示范农资店创建、试点主体培育以及产地环境监测等工作。
(三)深化技术指导。成立由产业技术团队、农技推广队伍以及数字化系统开发单位组成的“肥药两制”改革技术服务团队,加强对肥药减量、生产记录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实操培训,全过程服务综合试点创建。
(四)做好督促指导。对照创建评价体系,上下联动,认真开展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的督促指导工作,将“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重点任务纳入对镇(街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定期通报综合试点创建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
(五)突出宣传引导。借助各媒体渠道线上线下多方面大力宣传“肥药两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增强农业主体、基层干部对“肥药两制”改革的认识和信心,营造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镇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任务清单
附件1
镇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大海
副组长:梁明初 区政府办公室
陈松林 区农业农村局
郑宏雷 区供销社联合社
成 员:
汤文东 区财政局
陈景国 区农业农村局
袁致斌 区供销社联合社
冯林照 区生态环境分局
胡安江 澥浦镇
章奇一 九龙湖镇
孙东明 蛟川街道
刘抑躁 骆驼街道
杨海燕 庄市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陈松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景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组织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申报、建设、协调及日常实施管理工作。
附件2
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任务清单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赋分 | 目标值 | 评分标准 | 主要工作任务 |
1 | 试点创建 | 肥药实名购买活跃指数 | 10 | 100% | 肥药实名购买活跃指数达标的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10月底前完成31家改革示范农资店创建,同时活跃度指数达标 |
2 | 肥药定额施用活跃指数 | 10 | 100% | 肥药定额施用活跃指数达标的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完善省市数字化系统主体模块,10月底前完成66家主体培育,同时活跃度指数达标 | |
制定主要农作物肥药施用定额,302家规模主体调查摸底及培训 | ||||||
3 | 肥药定额制示范区建设任务完成率 | 8 | / | 完成化肥定额制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得4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完成农药定额制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得4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根据建设标准完成田杨陈、沿山粮功区(水稻)以及时新(番茄)、繁荣(青菜)四个示范区建设任务 | |
4 | 制度创新 | 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 | 2 | / | 建立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的得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发布年度报告的得1分,未发布的不得分。 | 建立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并发布年度报告 |
5 | 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管理制度 | 2 | / | 制定出台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管理制度的得1分,未出台的不得分;滚动式开展评价管理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应用浙农码系统,8月底前制定出台管理制度并开展滚动式评价 | |
6 |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体系 | 2 | / | 拥有1个以上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点的得1分,无监测点的不得分;制定出台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人员、场地等要素,保障监测点正常运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设立土壤、水体、排水口等监测点位182个(5+50+12+15+100),8月完成管理办法制定 | |
7 | 耕地地力指数保险试点 | 2 | / | 与保险机构签订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协议且推行面积超过2000亩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将耕地地力指数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的得1分,未纳入的不得分。 | 制定出台政策性保险方案,全年推行2000亩以上 | |
8 | 生产方式 |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量) | 4 | 26 公斤/亩 | 化肥施用强度不高于26的得4分,每增加0.1扣0.05分,扣完为止。 | 2021年全区计划推广有机肥5000吨,推广面积1万亩;推广水稻配方肥1500吨,推广面积3.2万亩;推广水旱轮作模式2000亩 |
推广稻虾共养模式50亩 | ||||||
9 | 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 | 4 | 0.17 公斤/亩 | 农药施用强度不高于0.17的得4分,每增加0.01扣0.2分,扣完为止。 | 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 | |
10 | 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 | 4 | 92% | 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不低于92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市级农业部门要求制定本区配方肥实施办法,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93% | |
11 |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 4 | 41% |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不低于41%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推广应用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4.5万亩,其中主要粮食作物2.5万亩;创建省级示范方1个,市级1个,区级5个;创建水稻零化肥农药示范点2个;设立病虫害测报点4个,肥药监测点9个。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不低于56% | |
12 | 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 | 4 | 46% | 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不低于46%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培育1家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主体,开展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播种面积2.2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不低于67% | |
13 |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 4 | 85% |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不低于85%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控制零星散养反弹,最终达到90%。开展畜牧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建立市级示范点3个,区级4个 | |
14 |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比重 | 4 | / | 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数量不少于8家的得4分,每少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 | 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2年创建4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 |
15 |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 | 2 | 56% |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不低于56%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不低于65%,完成1个市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申报1个绿色食品,完成1个绿色食品续展 | |
16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 2 | 98/100%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不低于98%的得1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的得1分,90%以上的得0.5分,90%及以下不得分。 | 制定出台区级监测计划和监管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配合省级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保证合格率不低于98%。做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增设5台农残检测仪加强快速检测覆盖面及风险隐患发现能力 | |
17 | 资源循环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 | 4 | 92%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2%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完成万头猪场沼液池等设施建设。实施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服务组织年配送沼液1.5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9% |
建设2条生态拦截沟 | ||||||
18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4 | 95%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得基础分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秸秆离田利用量和秸秆收储能力较上年增加5%(含)以上得1分。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打捆收集利用干草3300吨 | |
秸秆集中收储处置示范点创建 | ||||||
19 | 耕地质量等级变化量 | 2 | ≤0 | 耕地质量等级变化量不大于0的得2分,每增加0.02扣0.2分,扣完为止。 | 抽样检测50批次土壤并出具分析报告 | |
20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2 | 0.6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6的得2分,每减少0.01扣0.2分,扣完为止。 | 按原方案实施,2021年达到0.63 | |
21 | 生态环境 | 农膜回收处置率 | 4 | 90% | 农膜回收处置率不低于90%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将遮阳网、育苗盘、废旧农膜纳入统一回收处置,农膜回收处置率不低于91% |
22 | 肥料、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 | 4 | 90% | 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不低于9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不低于9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增设39个收集点,出台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办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 | |
23 | 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 | 4 | 100% | 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100%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统一集中处理 | |
24 | 大型规模猪场臭气综合治理率 | 4 | 40% | 大型规模猪场臭气综合治理率不低于40%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完成大型规模猪场建设并投入使用,治理率达到100% | |
25 | 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尾水处理率 | 4 | 100% | 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尾水处理率100%,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养殖主体3家,建立示范点2个,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尾水处理率100% |
镇政办发〔2021〕41号(关于印发镇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