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侧泊位逾期未缴费将受行政处罚 第一批未缴车辆已公示
“您的车辆在菜场路收费道路停车泊位未缴纳停车费用,违反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当地交警大队城管窗口处理。”近日,家住招宝山街道清川小区的温女士收到了一条行政处罚的短信,
温女士致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得知,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即日起,我区将对使用道路泊位逾期未缴费的车辆进行行政处罚。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道路泊位的车辆在驶离时,会收到一条停车账单内含执法告知。在驶离的7天后还未及时缴费的,将发布公告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处以100元罚款。
“我有收到催缴提醒,以为是垃圾短信,看了就删了。今后一定注意短信提醒,及时缴费。”在翻看短信的同时,温女士还找到了微信甬城泊车相关联的缴费提醒:“请驶离后通过甬城泊车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避免因使用收费道路泊位不缴费造成的行政处罚。”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温女士完成了泊车缴费。
目前,甬城泊车平台缴费分为快捷支付和车辆绑定两类。前者输入车牌号即可完成缴费,后者需配合车辆登记预留手机短信验证实现一键绑定、申诉或解绑。绑定车辆在钱包内充值足额金额后可实现真正意义上无感停车、自动缴费。
据了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第一批路侧泊位未缴费车辆进行公示,涉及车辆215辆。执法人员在此温馨提醒,市民朋友在收到短信后要及时缴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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