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魏超同志任镇农旅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该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3年8月。任职时间自2021年7月31日镇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