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二手房重复装修的建议

2021-06-29 10:38 来源: 区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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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朱雪红
建议内容

自2020年9月11日起进一步放开宁波市落户条件,再加上买房落户就能就近上学的政策,镇海老城区二手房买卖像雨后春笋般处处冒尖。老城区多为上世纪末建成的房子,在经过二三十年的居住后房子普遍存在很多问题。据了解目前二手房装修中有的房子最多已有七次,装了敲敲了装一直在重复折腾。在装修中有不少住户为了房子采光或扩大储存空间等原因改变原房屋结构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对周边邻居造成很大影响。目前因房子装修引起矛盾不断,有居民家中屋顶顶棚脱落,墙体被邻居敲穿事件时有发生。虽然基层按照上级要求对不同房龄的房子进行房屋定期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但每当发现问题已经是墙体敲掉或者房屋结构被破坏,等有关部门上门查看后再联系房东复原处理的话,实际对房屋已造成伤害,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为此提出几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是控制源头加大宣传力度,二手房或者三四手房买卖后到不动产登记处办理手续时需对新业主发放通知其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便于基层掌握信息。在确定装修前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及时去物业处登记备案的,物业办可以及时宣传相关装修注意事项。并签订不改变原房屋结构协议并缴纳押金,等房子装修结束后由相关部门查看无误再归回押金。

二是加强回头看及执法力度,装修期间基层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查看后下发整改通知书,有的房主往往是等相关部门一次复查结束后又再次把复原的地方重新敲掉,而导致执法无效。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后期跟踪至少在装修末期之前再查看一次,让一些不法人员无空子可钻,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因加强回头看验收工作。

 

主办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会办单位 招宝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骆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答复意见

朱雪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二手房重复装修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全民监督良好氛围。结合“3·15”、安全生产月、安全培训、“12.4”等专项宣传培训活动,针对我区房龄长、学区房换手率高装修破坏房屋的情形,将面向房屋主体结构较差、换手率高的重点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房屋装修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初步计划一年开展四次专项宣传活动,目前已与西门社区进行对接,本月将开展房屋装修宣传进西门社区活动。通过宣传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有效增强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房屋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形成共同维护住房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关口前移,提前告知业主装修禁止事项。在装修管理过程中,针对部分业主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拆除承重墙体等违规行为,将装修监管关口前移,在房屋交易登记环节发放《装修禁止行为告知书》,将装修禁止事项及违法违规装修的处置措施提前告知业主,提醒业主装修前前往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无物业小区的)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告知装修中注意事项,同时告知申请专业技术鉴定以及投诉举报的方式方法,从源头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装修行为。

三、搭建监管平台,落实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制度。为了有效加强装修过程监管,区房安办牵头建立镇海区城镇住宅房屋安全巡查系统,落实属地街道(镇)房屋安全管理人员-社区片区监管员-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员的三级房屋安全网络监管体系,全区共划分大网格49个、落实片区监管员49人,划分小网格196个,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员159人(其中37个小网格为房屋安全员兼任)。按照房屋建设年代确定巡查频率:1992年及之前建成交付的,巡查频率为一周一次,1993年-2002年之间建成交付的,巡查频率为两周一次,2003年及之后交付建成交付的,巡查频率为一季度一次。通过社区房屋安全员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实时上报执法部门处置,从而强化装修过程的监管。

四、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住宅房屋使用安全。通过房屋装修巡查专项奖励的方式,提高房屋安全管理员入户巡查积极性(装修入户巡查奖励20元/次,经确认为违章并协助执法的奖励100元/次),房屋安全管理员发现违法装修行为的,及时劝告制止,并通过镇海区城镇住宅房屋安全巡查系统上报,我局将及时跟踪处置。关于部分业主将恢复部位重新拆除的行为,已落实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若发现该行为的及时上报,我局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坚决遏制此类违章装修行为。2021年以来,共计受理各类装修投诉108起,其中房屋安全管理员上报38起,接到电话投诉(含信访件、来人反映)70起。确认属于违章装修,62起,已处理完毕55起,正在处理7件,无立案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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