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运营车辆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的整改建议

2021-06-28 10:32 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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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胡 萍
建议内容

目前,“一盔一带”已经实行已久,指的是电动车的头盔和机动车的安全带,很多人忽视了“一带”的这个安全带,包括部分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笔者在乘坐出租车和网约车中经常发现这些运行车辆的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出租车车况比较差,安全带有损坏;二是部分网约车在后排安装了坐垫后,没有把安全带的扣子整出来导致不能使用。综合起来,还是安全意识不够。

经过几年的立法和普及,在我们普通人的常识里,安全带是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两个座位必须要系的,但是如果坐在后排,大多数人不会佩系上安全带,而且之前的交通法规也没有具体的要求,后排的乘客基本上都没有佩系安全带的意识,所以对于出租车和网约车来说,后排安全带是否可用看起来并不重要。

后排的乘客有没有系安全带不是一眼就能看到的,相对于前排,后排是非常隐蔽的,一般的电子摄像头也很难清晰的捕捉到乘客系没系安全带。但是实际上安全带对乘客的安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这个不起眼的安全带,却对乘客的安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了它,即使真的遇到安全事故,也能减少一大半的风险,可以说是乘客的生命安全保障。但是比较遗憾的是我们的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基本上没有这个意识,笔者在本区打车这么多次,只碰上一次网约车司机提醒系上安全带,而深圳早在2015年就对后排座不系安全带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如果是运营车车辆,后排乘客没有系安全带,该车司机就会受到相应处罚。而我们目前,运行车辆还有一部分连后排的安全带都还不可以用。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后排系安全带的宣传力度,几年之前,前排系安全带是花了一番力气实现从无到有的安全意识,现在是时候宣传后排系安全带了,实现起来要比当年前排系安全带容易多了。

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由于后排电子摄像头不容易捕捉后,更多的是依赖于地面的监管,发现后排安全带不能使用的运行车辆先要整改后才能继续运营。

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如果有一天,意外真的来临,如果我们做足了准备,生命就有了保障,后排安全带是否可用,其实是对大家的生命负责。而且宁波已经连续6年文明城市,出租车、网约车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期待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城区内的出租车、网约车的后排安全带都能合规使用。


主办单位 区公安分局
会办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答复意见

胡萍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运营车辆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的整改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交警部门实地勘查调研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和违法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分局交管部门同步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查处车辆后排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累计查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39起,现场处罚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1起。下步将持续加大对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驾驶人安全行驶。同时,联合运管部门从严查处车辆违规改装的违法行为,确保车辆规范上路行驶。分局交管部门坚持违纠与宣传并行,由政府牵头协调区内各类新闻媒体,利用政府与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宣传相关政策变化、法律规范与典型案例,并利用交通诱导屏、路口遮阳棚、公安交警各窗口及各类报纸,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刊登宣传标语、专题报道采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学校、企业、社区、村等进行宣传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安全驾驶相关内容。截至目前,已发送短信3万余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5万余人次,下步将继续深入交通法规宣传,确保安全带使用不仅仅局限在驾驶人和前排乘客。

二、加强相关交通法规与安全的培训教育

分局交管部门已多次组织重点车辆、营运车辆、快递外卖行业负责人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重点企业、驾驶人教育培训会12次。下步,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联合互联网运营商,在交警部门配合下开展集中式岗前培训,要求驾驶人及时提醒车辆后排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提高出行安全意识。

三、严格机动车业务流程监管

在机动车业务办理期间,分局交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在新车注册时,查验岗民警一旦发现车辆存在前后排安全带无法使用等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及整改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予注册。同时,加强对检测站的监管,对前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的车辆不予通过,截至目前,已退办各类不合格车辆532辆。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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