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运营车辆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的整改建议
领衔人 | 胡萍 |
建议内容 |
目前,“一盔一带”已经实行已久,指的是电动车的头盔和机动车的安全带,很多人忽视了“一带”的这个安全带,包括部分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笔者在乘坐出租车和网约车中经常发现这些运行车辆的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出租车车况比较差,安全带有损坏;二是部分网约车在后排安装了坐垫后,没有把安全带的扣子整出来导致不能使用。综合起来,还是安全意识不够。 经过几年的立法和普及,在我们普通人的常识里,安全带是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两个座位必须要系的,但是如果坐在后排,大多数人不会佩系上安全带,而且之前的交通法规也没有具体的要求,后排的乘客基本上都没有佩系安全带的意识,所以对于出租车和网约车来说,后排安全带是否可用看起来并不重要。 后排的乘客有没有系安全带不是一眼就能看到的,相对于前排,后排是非常隐蔽的,一般的电子摄像头也很难清晰的捕捉到乘客系没系安全带。但是实际上安全带对乘客的安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这个不起眼的安全带,却对乘客的安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了它,即使真的遇到安全事故,也能减少一大半的风险,可以说是乘客的生命安全保障。但是比较遗憾的是我们的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基本上没有这个意识,笔者在本区打车这么多次,只碰上一次网约车司机提醒系上安全带,而深圳早在2015年就对后排座不系安全带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如果是运营车车辆,后排乘客没有系安全带,该车司机就会受到相应处罚。而我们目前,运行车辆还有一部分连后排的安全带都还不可以用。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后排系安全带的宣传力度,几年之前,前排系安全带是花了一番力气实现从无到有的安全意识,现在是时候宣传后排系安全带了,实现起来要比当年前排系安全带容易多了。 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由于后排电子摄像头不容易捕捉后,更多的是依赖于地面的监管,发现后排安全带不能使用的运行车辆先要整改后才能继续运营。 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如果有一天,意外真的来临,如果我们做足了准备,生命就有了保障,后排安全带是否可用,其实是对大家的生命负责。而且宁波已经连续6年文明城市,出租车、网约车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期待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城区内的出租车、网约车的后排安全带都能合规使用。 |
主办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会办单位 |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答复意见 |
区公安分局: 胡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对运营车辆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的整改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安全带是乘客的生命安全保障,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我局充分认识到出租车、网约车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对于乘客生命安全具有不利影响。针对提案中所述关于运营车辆后排安全带不可使用的整改建议答复如下: 1、通知区内出租车经营企业加强车内安全带检查,发现有安全带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及时整改,同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督促驾驶员主动提醒乘客上车系好安全带。 2、加大监管力度,在执法人员日常对出租车、网约车检查过程中增加对车内安全带完好情况的检查,发现有安全带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督促驾驶员尽快维修。 3、印制系好安全带的提醒标识,在车辆内部张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