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执法进小区”的建议
领衔人 | 顾跃辉 |
建议内容 |
对小区物业企业的管理主要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但小区物业日常管理范围还涉及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价格、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民政、卫生、市场监督管理、消防、自然资源、人防等十几个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远远不能覆盖。对物业工作的监管各自为政,造成一些物业企业服务低下:不少小区门卫保安形同虚设,商贩、收废品人员随意出入;个别业主饲养大型犬,无人敢管…… 维护小区治安的任务过多依赖物业公司和没有执法权的普通保安,部门行政执法还没有完全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小区物业和居民之间的矛盾频发。而在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过程中,这类矛盾又在社区和居民之间发生。社区和小区物业一样没有执法权,只能通过调解开展工作,更多时候是“卖人情,吃面孔“,缺少强制力和约束力,遇到油盐不进的人,社区也无能力为。社区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求助,但很多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单独一个部门又没有明确的权限或执法依据,造成很多难题搁置。最后居民们把矛头都指向社区,加深了与社区之间的矛盾,这也给社区开展后续的工作造成了困难。 当前“执法进小区“的工作情况直接影响了社区的治理水平、百姓的幸福指数、城市的文明程度乃至法治的尊严。在不断推进基层服务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管理的重要性,单一地靠社区开展服务,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社区只有在有管理保障的基础上,才能更有效地服务居民。执法进小区,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部门牵头,一站管理。明确牵头部门(区城管局),明确执法进小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接单机制(接单研判,发布任务),建立联勤共管机制,全面构建部门联动、互补融合、无缝对接、协同推进、高效运转的格局。 二、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根据小区类型,有突出,有侧重,科学合理调配执法管理力量。 三、依法管理,常态长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工作,并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开展疑难杂症会商研判,制定实施方案。 |
主办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会办单位 |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矛调中心 |
答复意见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顾跃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执法进小区’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物业企业提前介入管理。我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制度或合同约定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建立起“三联单”制度台账。对违章搭建、违规装修、车棚车库改变使用功能、破坏绿化等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没有执法权为由,不履行管理和上报责任。下步,我局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监督,继续以物业服务“红黑榜”评选为主要抓手,常态化开展“三联单”制度台账抽查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小区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二、加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工作。目前,各社区建立了物业管理站,对于小区违法违规和违反管理规约的事项,由社区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和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共议,完善物业管理,强化矛盾调解,提高业主满意率。 三、推进“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于社区协调无果的复杂案件,我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关于第一批基层管理、综合执法“高频”问题处理责任清单的通知》(镇综指〔2020〕4号)文件精神,上报属地街道吹哨,落实落实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并按要求推进车棚车库长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