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706/2021-20425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综合类
成文日期: 2021-04-27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养老政策解读)

2021-04-27 14:05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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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对象

生活困难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

二、实施要求

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注意把握如下要求:

1.优先实现最低生活中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全覆盖。

2.适当考虑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以提高生活质量,不列入实施对象。

4.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5.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三、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一)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三)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四)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

(五)辅助器具适配。适配康复辅助器具等,补偿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

实施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的部分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6),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基础改造服务包括前三项功能,共8条内容。拓展改造服务包在达到前三项功能的基础上,在补助标准内,可以自愿选择后两项功能,共12条内容。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改造对象的意愿,也可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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