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0689/2020-19649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20-12-25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庄市街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8日—8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全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街道党工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现实紧迫性,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10月19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坚决整改。街道党工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把方向、定标准,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街道党工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和根源分析,制定印发了《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作委员会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责任分解表,明确每个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传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机制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快整改。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带领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工作,通过销号式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2月2日,街道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深化整改。
巡察反馈问题38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6个、正在整改1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教育3人,廉政日常谈话1人,已出台制度6项,已追回款项42.8万元。
二、真抓实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一)在“理论学习不够自觉,思想引领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
制定《庄市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和《2020年庄市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全年计划安排学习13次。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丰富和调整学习内容,前三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12次19项内容,集中研讨4次。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签到和请假制度,完善学习记录要素,做好学习笔记。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内容了解不深,工作制度不完善”的整改。
(1)针对工作制度不完善问题。
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与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并要求作为年度党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建立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报备制度,自巡察反馈后,街道、村社共举办讲座18次,均已报备。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0月23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监管力度不够,宗教场所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①强化宗教场所管理,辖区内未登记的佛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机构均已备案;落实街道分管领导、村社书记、网格长“三人驻堂”和网格巡查机制。针对庄市堂存在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情况,在庄市堂旁单独设立未成年人活动室,由该堂专人负责管理,每周末网格长上门巡查。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②加强庙管会等机构管理,庙管会聘任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每年安排一次财务审计,后续将引进第三方财务机构,目前正在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
(二)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执行力仍需提高”方面。
1、关于“谋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站位还不够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市科技局对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甬江实验室建设。工业A区累计完成27家企业拆迁,其中启动区一号地块、三号地块约123亩土地已具备挂牌出让条件。二是着力解决城市发展难点、堵点。深化社会治理,全区首个挂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运行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72起,涉及当事人1005人,协议涉及金额229.27万元。进一步丰富教育资源,培菊幼儿园、启迪幼儿园启用,同心幼儿园2021年初完成装修,崇正书院完成土建工程,第三所小学建设提上日程,已初步确确定选址议事日程。
该项任务将持续整改。
2、关于“街道与大学科技园在管理体制调整后融合发展不够”的整改。
深化班子成员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交叉部门每周例会制度、重要会议共同参加制度及干部相互挂(兼)职制度等四项制度,推进街道、园区体制融合、合署办公。目前街道和园区在党建、财务,城建规划等方面已经基本理顺关系,实现较好融合。园区两新党组织党员关系全部转入街道,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以街道中层聘任为契机,原城建办主任调任园区规划科科长,干部队伍融合度进一步加强。
该项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整改。
3、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结合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专项工作,全方位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累计发动社区干部、志愿者、居民群众上万人次,整改8000余处,圆满完成文明城市省测、国测工作任务,为宁波市成功创建文明城市六连冠贡献庄市力量。同时街道将创建工作向纵深全域化推进,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攻坚克难的决心和韧性有待提高,个别征迁清零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整改。
(1)针对“三改一拆”问题
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巡查密度,强化人防和技防体系建设,完善动态监管平台,充分运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多维防控手段“控增量、减存量”。
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违建处置14.87万㎡,完成年度拆违任务的110.17%,排名暂列全区第四。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征迁清零”问题
为解决小产权房住户补偿后无法重新购买住宅房屋的实际困难,街道提供12套光明村小产权房屋和勤勇新村30套产权房屋,通过定向购买的方式供钟包小产权户选择继续加大协商沟通力度,巡察反馈后新增签约住户3户。
该项任务将持续整改。
5、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持续推进中还存在难点和隐患”的整改。
(1)针对“宁大区域污水量较大”问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对宁大区块污水问题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相关管网由区市政公司专业养护。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8月30日完成。
(2)针对“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问题
结合老小区改造,对未彻底完成雨污分流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目前胜隆小区雨污改造已完成。针对卧龙花园周边无现状污水管网的情况,正积极与区建交局等部门对接,在完善卧龙花园周边的雨污水管网后,有序推进雨污分流。实施钟包村协兴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勤勇村西王小邵家、永旺村田野王原生态化污水设施改造工程。
该项任务中胜隆小区雨污改造部分已于7月31日完成,其他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
(3)针对“日常管理仍需加强”问题
勤勇村垃圾分类站污水直排已完成整改,勤勇村落实专人负责场地管理,并对已建好的污水管网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落实“河长制”,强化水环境日常管理,对污水直排问题立行立改。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在“党工委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还不够具体明确”的整改。
修订《庄市街道党工委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予以明确。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7日完成。
2、关于“议事决策事项不合规”的整改。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在“工程、服务外包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
1、关于“招标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未履行比价程序,均采用直接发包”的整改。
积极推动小微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庄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庄市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型工程项目发包程序。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1月底完成。
2、关于“直接发包的小型工程项目无预算,合同价确定无依据”的整改。
直接发包的小型工程项目无预算问题主要存在于环境整治类等临时工程,目前已对环境整治临时用工进行统一管理,履行公开招标、按需报备、统一调配、审核确认等程序。同时,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庄市街道零星项目询价报告书》,作为环境整治类等临时工程的结算依据。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7日完成。
3、关于“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的整改。
严格执行《镇海区庄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庄市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挂靠、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行为的查处。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绿化迁移工程未留质保金,质保期满未组织验收”的整改。
出台《庄市街道关于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实施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对后续办理的绿化移交,签订质保协议,缴纳质保金。明确在非脱管情况下造成的死苗、病苗等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整改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1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在“预征土地、应拆未拆房屋管理不到位”方面。
1、关于“预征土地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①万市徐四队预征土地,已安排万市徐村进行摸底回收,换届结束后启动回收工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②勤勇一队(翰香景庭)区块预征土地区域,勤勇村已建围栏,并清理部分种植散户,换届结束后启动剩余农户清理工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③积极与新城管委会对接新城预征庄市区块土地委托管理事宜,目前图纸已经核对完毕。下步将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启动预征土地回收工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2、关于“应拆未拆房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①摸清应拆未拆房屋底数,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应拆未拆房屋处置专班,据实际情况分村制定措施。目前下发上缴租金、限期腾退通知43份,已补交房租 7户,合计 128000元左右。以万市徐村为重点,逐步推进水电过户到村工作。目前万市徐村16户水电已全部过户到村,其余各村总共 68户水已过户到位,电过户工作还在继续中。在基本完成水电过户和催告后,对仍未缴纳租金的计划通过申请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或直接诉请法院诉诸法院等措施强制腾空,目前已有 5户进入起诉阶段。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②加强应拆未拆房屋长效管理,把该项工作纳入村社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将管理情况汇报街道,切实抓好日常监管。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3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③对应拆未拆房屋管理不力的万市徐村党委书记李飞雄、钟包村党总支书记陈麟进行警示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
(六)在“资金管理存在风险”方面。
1、对现存的每一笔暂付款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加大催缴力度、起诉主张债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收回政策处理款项、应收应付相抵等方式,加快历年暂付款的收缴力度。对无法收回的暂付款,街道将根据财力状况及财政部的要求,按规定程序清理暂付款。
2、庄市商会3075万元,根据庄市商会与第五医院仲裁、协商结果,第五医院每月归还庄市商会5万元,商会归还财政管理办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笔暂付余额为2990万元。永旺村284.366万元及区征地拆迁管理所11.97万元,待项目结算后收回。勤勇借款100万元还款时间为“待大批土地征用后归还”,目前勤勇村大批土地征用已列入近五年发展规划,待土地征用后结清借款。1996年借给鑫达冷冻厂82.51万元,2001年借给镇海置业有限公司1.8万元,2003年借给镇海冷弯型钢厂75.58万元,借给联兴村80万元,2004年借给镇海凤山石材厂37.19万元,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回。2016年镇海区企业联合会转贷互助基金借款500万元,已进入华通集团债务处置程序。
3、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约束财政资金出借行为,规范财政暂存、暂付款项管理。
该项任务目前已收回第五医院相关资金30万元,下步根据财政部要求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
(七)在“下属单位(驻街道部门)经费使用管理不力,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日常经费支出边界不清,存在监管风险”的整改。
出台《关于明确街道下属单位报销审批权限的通知》,规范下属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经费使用存在随意性”的整改。
由庄市派出所教导员牵头,成立专项资产清理小组。通过向海曙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相关情况,联系律师收集相关材料,目前已完成起诉准备,下步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租赁的三辆车辆目前全部封存停放在停车场。
该项任务计划在诉讼结束后申请执行。
3、关于“保安中队车辆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
(1)针对“车辆维修审核监管机制缺失”的问题
在原有车辆维修审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采云公车维修过程进行申报、审批,强化维修项目事先核查、审批,事后比对检查等措施。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7月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未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的问题
已完成一车一卡整改,并通过加油即时登记、每月抽查、每季核对的方式规范车辆加油。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在“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方面。
1、关于“大部分经营性资产未进行公开招租”的整改。
目前街道已对本级、下属单位、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进行盘点,下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有条件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同时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资产出租未进行底价评估,部分续租仍按原价执行”的整改。
目前已要求街道资产出租进行底价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确定租赁价格。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初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个别租赁协议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实施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相关条款。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1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力”方面。
1、关于“街道机关和村(社区)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的整改。
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编印《基层党务工作者必备工具书》,举办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牢固树立起“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观念,推动各领域党建全面提质增效。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中旬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街道机关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选举程序不到位”的整改。
11月,街道党工委对机关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整体按照工作条线进行了优化,所有区管领导全部纳入支部管理。严格按照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对调整后的四个支部进行了集中换届,每个支部选举产生3名支部委员,由机关中层正职担任书记,年轻骨干党员担任委员。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29日完成。
3、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不重视”的整改。
在街道班子会议上传达学习了“机关党建6条”,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12月初机关党委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班子除个别因为公务安排无法抽身外,都主动参加活动。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上旬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还不够认真”的整改。
①12月2日,街道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程序要求,抓好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真正达到了“出汗治病”的效果。
②加强沟通交流、严把对照材料关,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够重视”的整改。
分别召开村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题会议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会议,就流动党员排摸、登记及管理进行布置。街道出台《党员教育管理分类制度》,将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党员教育管理体系,依托全域覆盖的网格党组织和两新领域“双覆盖”成果,统筹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流动党员在流入地更好发挥作用。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中旬完成,并长期坚持。
6、对街道党工委委员胡鹏程开展日常廉政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
(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要求还不够到位”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梳理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与流程。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初完成。
2、关于“工作台账资料不够规范全面”的整改。
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管理要求,组织对近年所有批次选拔任用干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逐一做好整改。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初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一)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强”的整改。
研究制订《庄市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党工委(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执行“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共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告知书20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20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村、社区及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3份。加强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庄市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2020年共开展日常廉政谈话50余次,500多人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员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整改。
出台《党员教育管理分类制度》,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细化措施、遵照施行,根据党员所属情形,分类施策,确保党员教育全面有效覆盖,提升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共开展案例通报等廉政警示教育5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二)在“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方面。
1、针对“光明停车场未签订托管协议”的整改。
街道与光明村,光明村与雄镇公司签订托管协议,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规范管理。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
2、针对“雄镇公司收取物品代管费8万元”的整改。
(1)街道保安中队与雄镇公司签订的《物品特殊管理区委托管理合同》2018年底到期后未再续签,2019年起未没有产生后续费用。对之前存放在特殊管理区的物品已进行清点造册,按规处置;部分仍暂扣物品已整理完毕,搬至街道派出所,把原有物品特殊管理区并把场地归还宁波市镇海雄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
(2)对保安中队支付雄镇公司的8万元费用予以追回。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2月中旬前完成。
(3)对街道保安中队副队长郑剑侠进行警示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3日完成。
三、注重转化,驰而不息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在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建章立制、运用巡察成果上下功夫。
(一)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一抓到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党员教育等重点领域,制定一批标本兼治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围绕重点抓好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在积极谋划和推进街道重点中心工作上主动作为,在深化制度完善、作风转变、队伍提升上持续用力,扎实推动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6696392;通信地址: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号;电子邮箱:zhqzsjd@163.com。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