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村务公开事项清单

2021-12-06 16:4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分享:

序号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层级

1

村级政务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2

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优抚优待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和五保供养对象

《关于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民发〔2012〕9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4

农村社区服务开展情况

《关于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民发〔2012〕9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5

村民自治事务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6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关于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民发〔2012〕9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7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

《关于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民发〔2012〕9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8

村干部领取基本报酬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9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

《关于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民发〔2012〕9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0

村级财务

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1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标和投标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2

兴修道路、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3

村集体土地、房屋、林地、鱼塘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4

征用、征收土地及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5

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16

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股份制改革方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行政村

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

村级

《村务公开表格(参考范本)》.doc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